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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6月初,省纪委部署“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后,我市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推进脱贫攻坚的重大举措,作为全市“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专门召开动员会部署,围绕“迎头赶上、确保实效”的目标,抓好推进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势组织推进。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会办阳光扶贫工作,王荣平书记专门听取情况汇报,强调要按照省纪委部署要求,加大系统开发力度,真正把系统建成扶贫领域的工作平台和监督利器。市纪委会同市委农办,以及软件开发公司成立联合工作组,在市纪委集中办公,连续奋战三个多月,“5+2”、“白+黑”强势推进系统建设。建立工作日报制度,工作组每天检查软件公司开发进度情况,督查各地各单位数据录入情况,每天晚上12点向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通过近一阶段的努力,门户网站、管理平台、手机APP三大板块的系统功能、运行机制逐步完善。二是抓好数据录入。先后举办3期业务培训班,对财政、扶贫、民政、教育、农委等11个条线和各县(市、区)312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所有操作人员懂流程、会操作。市纪委会同市委农办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地录入系统的项目和资金数据逐条过堂,交办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录入数据准确无误。目前,我市系统中共导入15.9万建档立卡户和222个经济薄弱村信息,录入5763个到村到户帮扶项目和重点片区关键工程,归集10个部门27条资金线的来源使用情况,将10.95万名结对帮扶干部纳入系统管理,做到了应进必进。组织开展两次“全覆盖”结对帮扶走访活动,全市党员干部通过手机APP上传帮扶记录30.94万条。三是强化制度约束。先后制定出台《“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盐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盐城市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盐城市贫困主体帮扶责任体系清单和考核暂行办法》等10项制度,以制度规范保障系统规范有序运行。
    建设和运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是标本兼治解决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有效路径。(一)对象识别更加精准。截止目前,我市已开展两轮全口径比对,共发现3万多条农户家庭经济信息存疑记录,及时核实并在系统中清退不符合条件农户16087户,新增加扶贫对象5855户,实现了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的精准化。(二)监督管理更加有力。系统实时掌握扶贫资金、项目运行情况和帮扶力量的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追溯根源,适时进行督办,解决了扶贫领域难监管和“人海战术”效率低的问题。如响水县以录入系统的数据为客观依据,组织4个巡察组对全县14个镇(区)和9个县直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及时发现和查处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等42个问题。(三)责任落实更加到位。通过手机APP扫码签到、现场上传帮扶日记等手段,倒逼扶贫责任上肩,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感,提高了帮扶实效。一些党员干部由于手机号码登记错误,导致手机APP无法登入,主动联系市、县扶贫办请求修改账号,以便开展帮扶工作。(四)扶贫力量更加集聚。系统的建成,强化部门间业务的协同联动,打破了以往扶贫工作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了推进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