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系统核实+实地走访” 高质量跟进“三资”监管工作
“大纵湖镇晨阳村二组袁红权养殖水面64亩,合同2014年就到期了,到现在都没有进平台交易。”“好,我们立即组织调查核实。”这组对话,是近日盐都区纪委与该区农办联合开展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专项督查中发生的一幕。
“实践证明‘三资’监管‘盐都模式’对遏制农村基层‘微腐败’和增加集体积累、助推经济薄弱村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要始终坚持高质量跟进监管,护航农村集体‘三资’可持续发展,不断放大‘三资’监管‘盐都模式’品牌效应。”根据盐都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朱金南工作安排,日前,该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农办组成2个督查组,采取系统核实即查询“三资”管理信息网与实地走访即赴各镇(区、街道)和村居一线进行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该区各镇(区、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专题“对监督的再监督”。专项督查内容主要集中为各地“三资”管理组织领导、宣传推广和信息公开情况;产权交易阵地建设、应进必进情况;资产资源及相关合同核实登记情况;资金资产资源审批情况;廉情预警信息处理情况等五个方面。
“2015年1月,你们居委会与承包户签订的这份农田续包合同是在合同还未到期的情况下签订的,续包时间从2020年6月至2028年止。根据省农委、农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苏农经〔2017〕11号)要求,合同到期再次交易的各类资产资源需要‘应进必进’交易平台,因此这份续包合同是不符合规定的,你们必须对此进行修正。”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在与学富镇学中居委会进行问题反馈时说道。
依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察组及时向各镇(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当事人交换意见、反馈结果,并向20个镇(区、街道)发放整改通知书,明确指出存在共性问题7个,并提出具体整改建议6条,要求限期改正。同时对各镇(区、街道)有关“三资”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并积极安排解决。
据悉,此次“系统核实+实地走访”督查共对存在问题以及整改落实不力的2家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对该区学富镇学中居委会的2名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1名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大纵湖镇晨阳村“应进未进”违规事项移交该区纪委监委执纪二室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