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回访教育+”模式让问题党员再出发
为了做好纪律处分的后续工作,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东台纪委以人为本,通过“回访教育+”模式,放大回访教育效果。
一是回访教育+学习条规。在回访教育中,回访小组向回访对象积极宣传国家政策,与回访对象一起学习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回访过程中对思想转化不彻底、工作作风漂浮的人员进行“点穴式”重点教育、管理和监督,并加强对《准则》《条例》的学习理解把握,明晰纪律红线,唤醒对纪律的敬畏感和归属感。
二是回访教育+疏导帮教。与回访对象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对取得的进步及时给予表扬,对苗头性思想,予以批评教育,使违纪人员从思想深处认识到错误、改正错误。注重掌握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对受处分对象提出的正确意见予以采纳,对认识错误不到位的人员加以引导,使其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纪律处分的合理性和改正错误的重要性。
三是回访教育+解处复权。对即将解除行政处分和恢复党员权利的回访对象,认真考察改正错误情况,了解平时工作表现。客观掌握了解受处分人员的认错态度及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到其所在单位,各有关单位将回访教育评价结果作为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回访教育+排忧解难。对经济困难的回访对象,积极与所在村和有关部门联系,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就业、看病等问题,并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体现组织的关心和爱护。针对居住较远且工作流动性较大的受处分人员的跟进教育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生活会,参与“每人读一本廉洁书”活动等。
五是回访教育+建章立制。与案发单位一起分析案发原因,查找制度管理的漏洞,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规章制度,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健全财务管理、干部作风管理、农村民主管理等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事前防范与事后回访并举。(董继轩)
一是回访教育+学习条规。在回访教育中,回访小组向回访对象积极宣传国家政策,与回访对象一起学习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回访过程中对思想转化不彻底、工作作风漂浮的人员进行“点穴式”重点教育、管理和监督,并加强对《准则》《条例》的学习理解把握,明晰纪律红线,唤醒对纪律的敬畏感和归属感。
二是回访教育+疏导帮教。与回访对象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对取得的进步及时给予表扬,对苗头性思想,予以批评教育,使违纪人员从思想深处认识到错误、改正错误。注重掌握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对受处分对象提出的正确意见予以采纳,对认识错误不到位的人员加以引导,使其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纪律处分的合理性和改正错误的重要性。
三是回访教育+解处复权。对即将解除行政处分和恢复党员权利的回访对象,认真考察改正错误情况,了解平时工作表现。客观掌握了解受处分人员的认错态度及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到其所在单位,各有关单位将回访教育评价结果作为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回访教育+排忧解难。对经济困难的回访对象,积极与所在村和有关部门联系,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就业、看病等问题,并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体现组织的关心和爱护。针对居住较远且工作流动性较大的受处分人员的跟进教育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生活会,参与“每人读一本廉洁书”活动等。
五是回访教育+建章立制。与案发单位一起分析案发原因,查找制度管理的漏洞,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规章制度,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健全财务管理、干部作风管理、农村民主管理等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事前防范与事后回访并举。(董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