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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坚持“四个加强”扎实推进巡察工作

 

    2018年,阜宁县委第四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个加强”,进一步提升巡察干部党规党纪意识和业务能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阜宁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巡察干部的政治素养。政治巡察既是对巡察对象的“体检”,也是对巡察工作人员忠诚、干净、担当的检验。该组全体巡察人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看清形势,明确任务,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加强团结协作,不断增强巡察干部的“六个意识”。巡察人员要突出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全面了解和掌握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的情况。县委第五轮第四巡察组来自纪检、地税、财政等不同单位的巡察人员能够妥善处理好原单位的工作交接,充分发挥好所在单位知识、专业、技术优势,不断增强团队意识、协作意识、服从意识、尊重意识、关心意识、奉献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巡察组的凝聚力、团结力、战斗力。

    三是加强纪律管理,时刻树立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巡察队伍手握“尚方宝剑”,既是权力更是责任。第四巡察组全体巡察干部时刻坚守巡察工作底线,自觉接受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突破和滥用,不搞先斩后奏、瞒报虚报、擅作决定。其他部门选调人员对巡察掌握的情况,只对巡察组负责报告,严禁向所在单位汇报,牢牢守住底线,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保密纪律、廉政规定,坚决做到“四个决不允许”“五严禁”“六严格”。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巡察工作的规范化。在前几轮巡察实践基础上,该组还探索建立了8项巡察工作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推动巡察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制定了巡察工作流程,列出巡察监督每一项工作流程,让巡察人员对各环节工作一目了然;制定了工作底稿,让每一个环节都做到有据可查,有源可溯;实行“结对帮带”制度,通过业务上“拜师收徒”“以老带新”等方式,帮助新同志尽快进入角色,成为巡察工作行家里手。(余国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