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三促”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后,滨海县纪委以研促学、以考促学、以用促学,在全县纪检系统中进一步掀起学习监察法热潮。
以研促学。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利用中心组学习时间,专题学习研究监察法,认真做到以上率下带头学。同时,利用每周党小组活动日,组织纪委监委所有党员集中学习和讨论,邀请委领导和业务科室主任轮流专题解读,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监察法》的精神内涵。对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重点内容,组织集中反复研读,确保学透学懂,增强学习贯彻落实监察法的自觉性。
以考促学。由干部管理监督室根据监察法,安排专人命题,组织全委纪检干部进行测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做到内容突出针对性,对象突出全面性,考纪突出严肃性;测试题型分为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三种类型。通过考试,全面真实检验学习效果,进一步增强学习监察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用促学。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习贯彻监察法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到推动宪法实施、强化国家监察的实际行动中去,结合全面深化“正风肃纪360”活动,加强和改进执纪监督方式,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手软,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吴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