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刀刃向内狠抓“常、细、长” 严防“灯下黑”
“转隶到监委后,通过系列警示教育活动,我进一步认识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句话要时刻落实到自己的日常行动中去,这样才能更好地行使执纪、监督、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做一个无愧于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阜宁县纪委纪监四室转隶干部周祥说道。
阜宁县监委成立后,针对纪检监察干部人员增多,队伍不断壮大的现状,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工作,防止“灯下黑”。
狠抓理论学习,注重抓“常”,增强政治定力。充分利用阜宁本地独有的新四军红色文化资源,开展“传承红色基因,锻造执纪铁军”主题教育活动,邀请市新四军研究院专家授课,向新四军学党性修养,锻造坚强党性。每周六组织全体纪检监察通过专家讲课、全体党员大会、支部会议的形式学习十九大报告、两会精神、新党章、新宪法、监察法等内容,促进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增强政治定力。今年以来,阜宁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学习,截至目前,已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8次,累计培训828人次。
加强警示教育,注重抓“细”,做到警钟长鸣。参会人员集体观看了《打铁还需自身硬》警示教育专题片,让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明白,做纪检干部不是自带“护身符”,时刻不能放松贪欲的防守,真正在思想上受到了震憾和教育,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进而自我警醒,在权、钱、色方面不伸手,不纵欲,不侥幸,时时把自身置身于监督之中,处处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制定“十条行为禁令”,注重抓“长”,严格监督管理。为规范内部监督,阜宁县纪委、监委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十条行为禁令”,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其中:政治纪律方面,要求不得有与纪检监察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言行;组织纪律方面,不得推诿塞责或变通执行上级命令,同时特别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不搞特权、不办人情案、不得为他人打探案情、净化朋友圈等。通过长期习惯的养成,将条条框框的监督管理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