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贪腐案即将一审宣判涉多项罪名 检方建议判处 30 年监禁
遭弹劾下台的韩国前总统朴槿惠贪腐案4月6日将进行一审宣判。针对朴槿惠所涉多项罪名,检方建议法院判处其30年有期徒刑,法院将如何宣判正成为韩国社会关注的焦点。此外,法院还决定对朴案宣判过程进行电视直播,这也将成为韩国司法史上首件进行直播宣判的案例。
面临21项指控
朴槿惠自2016年10月因突然曝光的“亲信干政”事件而陷入舆论的漩涡。2017年3月10日,韩国宪法法院通过了对朴槿惠的弹劾案。4月17日,检方以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强迫企业出资、泄露国家机密等18项罪名对其提起公诉。今年初,检方又向其追加3项指控,即收受贿赂、违反选举法和违反国家情报机构相关法规等。至此,朴槿惠共有21项罪名缠身。
检方认为,获得背负国民信任、被赋予至高无上行政权力的总统,将治国理政的权力交付给幕后掌权的非政府人士,导致国家陷入危机,而且还成为亲信干政乱权、贪污营私的同谋。朴槿惠滥用总统职权扰乱国家纲纪并破坏宪法价值,给韩国宪政史留下无法抹去的污点,必须对其予以严惩。
或被判处重刑
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朴槿惠贪腐案进行一审审判的同时,“亲信干政”案其他涉案人员的审判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加紧进行。法院对朴槿惠“闺蜜”崔顺实,前总统府青瓦台首席秘书安钟范,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等核心涉案人员均已被宣判。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今年2月对朴槿惠案核心人物崔顺实作出的一审判决中,认定崔顺实滥权、贪污和干预国家事务等大部分罪名成立。其中检方指控的18项罪名中,有13项与朴槿惠构成共谋关系,遂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罚款18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05亿元)。另外,法院在对三星电子副会长二审判决中判处其两年6个月的监禁、缓刑4年。法院在二审宣判时还认为,李在镕是迫于朴槿惠及其亲信崔顺实的压力,属于“被动行贿”,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该案是“政商勾结”案件的色彩。
韩国法律界据此分析认为,崔顺实和李在镕的宣判结果均不利于对朴槿惠的量刑。当时法院判定崔顺实罪名成立,且判定与朴槿惠共谋关系成立,因此朴槿惠将会被判定与崔顺实一样有罪。同时,朴槿惠作为前总统,其问责力度应该更大。此外,朴槿惠还面临涉嫌制定“文化界黑名单”和泄露国家机密等其他指控,预计对朴槿惠的量刑将高于崔顺实。
分析指出,既然李在镕被判定为“被动行贿”,那么朴槿惠就自然成为“主动索贿者”,根据《韩国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有关受贿罪的规定,朴槿惠有可能会被判处重刑。
直播宣判过程
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3日决定,允许对朴槿惠一审的宣判过程进行电视直播。
根据韩国法院以前的相关规定,法庭在未征得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准对审判过程进行摄像直播,即使案件涉及重大的公共利益,法庭也只会允许在宣判或辩论开始前对法庭现场进行摄像。但是随着韩国社会要求保障国民知情权的呼声不断高涨,韩国大法院自去年8月1日开始实施《关于法庭旁听及摄影摄像的规定》修正案。修正案规定,允许对一审和二审宣判进行电视直播,但是否允许直播将由审判长决定。
4月2日下午,朴槿惠在其向法院递交的亲笔信中明确表示不希望宣判过程被电视直播,因为自该修正案实施后还未曾有一例案件宣判时进行过电视直播,甚至在“亲信干政”案核心涉案人崔顺实和李在镕的一审宣判时,也未进行电视直播。不过,法院认为朴槿惠案与崔顺实和李在镕案有明显的本质不同,只有电视直播才能保证广大国民的知情权,符合公共利益。
法院称,朴槿惠作为韩国宪政史上首位被弹劾罢免的前总统、被宪法赋予的最高行政权力的当政者,其受贿案一审宣判如果仍然不进行电视直播的话,就没有与之相比的更能关乎公共利益的案件。而且,从韩国大法院的立场来看,如果不对朴槿惠案进行电视直播,就失去了修改《关于法庭旁听及摄影摄像规定》的意义。
韩国媒体分析指出,法院决定对朴槿惠案一审宣判过程进行电视直播,也是为今后对另一位前总统李明博受贿案审判时将进行直播作铺垫。
在韩国全体国民通过电视直播目睹法庭审判的情况下,法院将对朴槿惠判如何量刑,4月6日将见分晓。
法制网首尔4月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