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四严禁一带头”严明清明期间纪律要求
2018年清明节,为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滨海县提出“四严禁一带头”纪律要求。
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指使下属单位安排到风景名胜区旅游等;严禁用公款违规吃喝或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亲朋好友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在节日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用文明的方式表达对已故亲人的追思,营造廉洁过清明的氛围。县纪委将全过程、不间断组织明查暗访,重点就违反“四严禁一带头”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突击抽查、联动互查、随机检查,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无禁区,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快查处问责。(孙昌龙 梁海平 陶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