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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三措并举开展村级巡察

    为发现和推动解决村“两委”班子在党的政治、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盐都区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村级巡察方式方法,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社会组织力,切实维护农村基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延伸巡察。在对全区镇(街道)开展常规巡察前,区委巡察办会同4个巡察组认真研究纪委、信访等部门提供的相关通报材料,通过到被巡察镇(街道)开展明查暗访、调研等形式,对每个镇(街道)确定的4个社会矛盾复杂、人民来信反映较多、党组织战斗力不强等情况的村进行延伸巡察。自2017年开展巡察以来,共延伸巡察48个村,发现问题85个,突出问题线索57个,纪委监委立案查处12件。
    专项巡察。区委巡察组对镇(街道)巡察过程中,除已经延伸巡察的4个村(居),发现被巡察镇(街道)还有存在问题较多的村,因时间等原因本组本轮无法开展巡察的,由巡察组将村(居)名单提交给区委巡察办,由区委巡察办协调、安排其他巡察组,在该轮常规巡察结束后,立即进驻该村(居)进行巡察。截止目前,已对16个村(居)实施专项巡察,发现问题46个,突出问题线索35个,移交纪委立案调查9件。
    交叉巡察。针对全区250个村(居)的实际,村级巡察采取临近的镇(街道)大循环交叉方式进行,区委巡察组专职组长(副组长)为组长,镇(街道)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成员主要由镇(区、街道)组织、监察、农经、审计、财政、信访、村建等部门人员组成。重点发现强农惠农及脱贫攻坚政策和资金落实、集体“三资”管理和保值增值、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凸显巡察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据悉,区委巡察办2018年计划分2轮交叉巡察80个村居,确保3年内实现村级巡察全覆盖。(王万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