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用好“三个督查” 严防巡察整改“走样”
今年来,阜宁县创新调研督查、日常督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的“三个督查”工作方式,压实压紧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工作“走过场”严防死守,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落实。目前,巡察反馈的223个问题,已经整改到位212个,整改率95.06%,未整改的问题已列出整改期限,限期整改到位。
一是调研督查看落实。巡察整改期间,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调研式督查。重点关注被巡察单位是否严格对照整改方案,是否严格要求整改,防止出现虚假整改、变通整改等情况。重点查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是否分解落实整改任务,防止出现观望整改、拖延整改等情况。调研督查中,对整改工作中打擦边球、观望拖延、搞虚假的或搞变通的,现场指出,立即整改,防止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走样。
二是日常督查看质效。阜宁县委5个巡察组以暗访调查、电话了解、走访咨询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展开督查,多维度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整改真实情况,多角度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对待巡察整改的“态度”。日常督查中,对整改责意识不强、进度缓慢的党组织,及时进行提醒和约谈,压紧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
三是集中督查看成果。整改期满后,巡察办及时组织4个巡察组,对所有镇(街道、社区)整改成果进行集中督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巡察组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对反馈问题全面核实,逐条逐项盘点,整改合格的予以“销号”。对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要求倒排期限并让相关党组织作出说明。对极少数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除通报外,还报请县委严肃追责。(邓朝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