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 “三个强化”跑好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正风反腐第一棒
今年以来,针对反映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持续增加的问题,阜宁县纪委监委高度关注和敏锐发现反映群众身边精准扶贫、民生领域等方面的“微腐败”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强化推动基层纪委落实首办责任制,持续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力度,把解决扶贫、民生领域的“微腐败”问题摆上重中之重的位置,明确责任,限期化解,力求从源头抓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扶贫领域信访,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实地解决问题,从源头上遏制越级反映。
二是强化举报方式。强化从县级覆盖至村(社区)的信访举报平台建设力度。在村居显眼地段悬挂扶贫涉农领域监督牌,监督牌上注明举报电话及微信、网络举报方式以及监督范围,同时在保证来信、来访、来电畅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12345”网上举报平台、手机客户端、湖海清韵微信公众号便捷高效的举报方式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参与监督,合理诉求得到有效回应和及时解决。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强化扶贫领域重点岗位、人员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建立交办件滚动督办台账,对上级转交办件与承办单位一月一对账进行全面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人定期不定期对群众信访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巡查,对扶贫涉农领域典型个案进行电话督办、发函督办和实地督办,每月滚动督办办理情况,直至办结,坚决把民怨、民忧、民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