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人社局开展《监察法》学习活动
5月24日,亭湖区人社局邀请区纪委常委吴洪林同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学习,吴常委围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重要意义、监察范围、监察程序等内容开展原文宣讲,并结合一些生动的案例进行剖析讲解,全系统干部职工140多人参加了这次学习活动。
通过《监察法》学习教育活动,全局干部职工对《监察法》的立法宗旨、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内容有了深刻的认识,受到了一次富有成效的普法教育。大家深刻地认识到,《监察法》将监察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监察体制更加完善,监察工作更加有法可依,是探索中国特色监察制度的重大创新之举,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在一线工作的人社部门的干部职工,更要严格维护法律的尊严,自觉地守法护法,确保自己按法律规定履职,永不触碰法律的底线,做一个守法的好干部、好职工。在集中学习后,副局长邱静同志对全系统贯彻落实《监察法》作了动员部署,要求全系统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监察法的重要意义,自觉维护监察法权威,形成学习法律、敬畏法律的底线思维,养成依法行政的行为习惯,主动接受区纪委、区监委的监督,推动全系统廉洁从政取得实效。( 张幸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