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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坚持三个提高 确保巡察质效

    开展巡察工作以来,阜宁始终从三个方面持续发力,带动队伍建设持续上台阶,能力素质持续上水平。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修养。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提升巡察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敏感性;组织学习《宪法》和《监察法》,提升队伍业务水平和明辨是非能力;组织学习巡察业务和《工作手册》,提高巡察人员熟练学会排查问题综合能力;组织党纪条规知识学习,明确纪律要求和规矩意识。

     二是不断提高工作要求。对照巡察制度逐项抓好落实,做到巡察统筹谋划,巡察调研思考处处紧跟业务实际,针对性强,保证效果;巡察宣传报道紧跟形势任务需要,彰显工作特色。队伍管理坚持“严、硬、强”,防止“偏、松、软”和“灯下黑”;加强卷宗材料收集管理,做到每轮巡察材料规范到位。

     三是不断提高巡察效果。紧盯问题整改,用好问题导向,推动问题解决。按照“见人、见事、见物”的要求,运用好“党言党语”、“纪言纪语”;及时梳理归类各类问题,实行问题挂账制,整改销号制,配合巡察办定期督查,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不予销号。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汤其军、邓朝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