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媒体曝出,凤阳公职人员犯罪,单位为其出具求情函。虽然专家称,此行为于法理不合,有干涉司法之嫌,但据梳理发现,此类事件曾屡次发生。有的单位领导还不远千里跑到外地送“求情函”,有的仅是觉得“我们是同事”,就以组织的名义到法院去求轻判。有的单位除了求情,甚至还代落马官员“签到”。难怪有网友戏称,犯罪也要摊上“好”单位。
1、不让家属心寒
日前,安徽省滁州市中院作出裁定,分别判处受贿官员凤阳县国税局大庙分局局长乔伟、总铺分局局长巨世耀有期徒刑10年和5年。两人落马后,凤阳县国税局曾专门开具证明,称两人工作表现突出,建议从轻处罚。凤阳县国税局局长熊道君回应称,证明是在应两人家属要求下开具的,内容也并非凭空捏造。并且本意并非为两人开脱,只是为了不让家属心寒。
网友:暖了家属心,寒了百姓意。
2、获被害人谅解
四川省眉山市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郑某在大理市交通肇事撞死路人后,让弟弟顶包,但被交警识破。郑某所在单位领导亲自跑到大理,向法院递交免予刑事处罚函。以郑某工作表现优异且得到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为由,以组织的名义请该院对郑某某免予刑事处罚。法院未理会此“另类干涉”,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网友:千里送函,这是怎样的感人情谊。
3、现身忏悔立功
2012年9月,深圳市原光明新区医院院长苏健因接受商业贿赂受审,检方在法庭上宣读了光明新区纪工委提交的一份《关于建议给予苏健从轻处理的函》,函中提到其现身忏悔的情节。但苏健在法庭上却表达不满并翻供,称纪检部门此前曾称如果他现身说法,可以让其立功,但没想到仅发了一份建议从轻处理的函。最后,苏健因受贿人民币18万元、港币20万元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网友:双方没谈妥,戏演砸了吧。
4、业务素质高
2012年6月,湖南省麻阳县文广新局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两名官员莫某和石某因贪腐被抓后,单位召开局党组会议,分别为两人向法院出公函求情。公函称,该同志正值为党和人民作贡献的有为之年,其业务素质也较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判决。最后,县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未釆纳该意见。
此外,两人虽身居看守所,每月仍在单位领“签到奖”和补贴;而在一线的执法人员却因为单位“缺钱”,被拖欠数月工资。
网友:不仅帮求情,还帮签到,勒紧裤腰带,也要让落马官员“吃饱”,还能更感人点吗?
5、顾念同事情谊
2012年2月,湖南株洲市房管局处长尹春燕因受贿罪被判8年。尹春燕在“双规”期间写下《悔过书》,恳请组织上拉她一把。事实上,株洲市房管局拉了她一把,出具信函请求法院对其减轻处罚。该局局长刘希山在回应质疑时称,尹春燕在工作当中是佼佼者,“我们是同一个单位的同事,她为自己所犯的错误付出了代价,我们尽自己的力量帮她。”
网友:如此互帮互助,难道中间有猫腻?
6、专业领域成绩突出
2006年9月,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因受贿1118.5万被判无期。审判期间,广东省疾控中心还递交材料要求法院轻判,理由是罗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开创了广东省免疫规划的新局面。据悉,罗耀星受贿过千万,因为不敢存银行,专门租了房子来放钱,屋内放满干燥剂,但最终1200万元仍发了霉。
网友:在此逻辑下,有多少人可以为所欲为。
新京报新媒体记者 戴熙婷
综合《安徽商报》、《南方都市报》、《中国青年报》、新华社、《春城晚报》、中新网、《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