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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突出监督工作重心,建立廉政风险干预机制

   今年以来,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建立廉政风险干预机制,将“嵌入式”监督理念渗透到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做到早监督、早制止、早处置,切实担负起纪委监委派出的权威和信任。一是事前预防关口前移。出台了《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部门“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将派驻“探头”进一步向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聚焦,同时明确了报备要求、报备程序,倒逼驻在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逐级审批。及时否决了社会福利院院长轮岗前突击提拔中层干部方案,通过关口前移,将违规事项及时制止、及早纠正。二是事中监督抓细抓实。先后参与了全市低保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市区病残儿童鉴定工作、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录工作、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巡考工作和公开招标等20多个事项的监督,确保这些重点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卫计委档案管理不规范、中医注册程序等不完善等问题,及时提出纠错建议,发出监督意见书。三是事后注重标本兼治。针对民政自收自支等事业单位经营性资金使用和工程项目建设、资产出租等方面的问题,推动民政局出台《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等制度,切实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以往市卫计委部分直属单位组织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中存在的“不组织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等问题,我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从源头上进行把关。针对行业性特征,拿出“点穴式”的监督措施,将派驻监督有机嵌入被监督单位权力运行中,逐步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刘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