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让监督执纪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滨海县纪委坚持将“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监督执纪既有“力度” 也有“温度”,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
“全覆盖”检查,让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为保证处分决定执行“不打折扣”,从今年5月上旬开始,县纪委会同组织、人社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检查覆盖2016年至2017年所有受处分人员纪律处分执行情况。检查采取“五查五看”方式进行,一查案卷,看处分决定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宣布并送达本人;二查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要求归档、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干部任免审批表是否按要求调整职务;三查工资变动审批表,看工资是否按要求调整到位;四查任职文,看是否在处分期内,违反规定提拔、重用;五查会议记录,看处分决定是否在单位适当范围内宣布,党员、干部权利是否得到保障。此次处分决定情况检查共涉及17个县直单位和18个镇(区、街道),检查受处分决定人数669人,发现共性问题5个,个性问题3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2份。
注重抓早抓小,让党员干部在“咬耳扯袖”中警醒。制定出台《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的暂行办法》,针对各级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等方式进行处理,防止小错继续酿成大错。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出台《滨海县纪委关于加强对函询结论实施核查的办法》,对被函询人书面说明中的“零问题”、不符合情理、自相矛盾、“模糊语”等关键点进行反复推敲、仔细比对、集中研判。对于谈话函询中主动承认错误的、查证问题轻微的,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置,及时开展批评教育,红脸出汗;对经核查发现函询结论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的,移交相关案件职能科室进行下一步的处理,做到该提醒的不放任,该严惩的不姑息,有效将监督关口前移。截至5月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86.8%,谈话函询130人次。
突出“治病救人”,让监督执纪更有“温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分的目的是为了教育,滨海县纪委积极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后续教育工作,让“跌倒”的党员干部重新“站起来”。对每一位受处分人员明确一名教育帮带人,教育帮带人应及时对受处分人员进行疏导谈心,在谈心中要分析指出其犯错的思想根源,督促其认清错误,帮助他们正确对待处分。建立学习教育制度,从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入手,让他们重温入党誓词,坚定理想信念;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提高他们遵纪守法意识,激发爱岗敬业热情。在容错纠错中体现“温度”,处分影响期满后,对彻底改正错误、思想转变好、工作表现突出的,按期解除处分,并积极向组织推荐使用,让受处分党员放下“包袱”,建立好有效的激励机制。原东坎镇副镇长在处分期内深刻认识错误,工作实绩突出,受到党内警告一年后即被提拔为东坎街道(原东坎镇)党工委副书记。(李立 季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