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强化”筑牢审查调查安全底线
今年以来,盐城市纪委监委始终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切实加强安全体系建设,坚决守住了“办案零事故”这个底线。
强化硬件投入。确立“高标定位、水平先进、功能齐全、运行顺畅”的总体思路,对审查调查场所硬件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市县两级共建成标准化留置场所7处。全市还建成一般性谈话场所140处159间,每间谈话室都配备金属探测仪、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率先在全省实现镇区(街道)全覆盖。
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留置场所管理规定》《留置场所看护工作规范》《一般性谈话工作手册》等一系列文件规范,详细规定工作规范和纪律要求,促进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别是乡镇一级的一般性谈话室,防止一建了之,明确纪委书记为场所管理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干事为日常管理员。
强化责任落实。把安全工作具体到事、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市、县两级纪委书记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和分管常委具体负责,纪检监察室承担主体责任、案件监督管理室承担监督责任。
强化监督检查。以消防安全为重点,采取自查自纠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留置场所和一般性谈话场所安全大检查。突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全面性、实效性,设计《安全工作检查情况表》,将检查要点细化为4大类86项,检查结果当面反馈、限期整改,为审查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打牢安全基础。(卞荣、黄妍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