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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四个重视”提升基层巡察质效

    党的十九大以来,阜宁县委紧紧按照中央、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新要求新部署,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县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确保基层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重视提高巡察队伍综合能力。在不断深入学习省市巡察工作最新要求的同时,结合全县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组织全体巡察工作人员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巡察工作新要求、巡察监督新重点等方面开展全县巡察干部大讨论活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对于巡察工作及巡察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剖析自身在政治意识、工作思路和能力要求等方面存在的差距。截至目前,已征集相关意见建议60余条,开展集中讨论3场。对照意见建议推动巡察人员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二是重视提高巡察工作的知晓率。把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作为提升巡察成效的有力抓手,在巡察进驻钱,通过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巡察举报渠道、设置意见箱等方式,介绍巡察、宣传巡察,方便基层干部群众了解巡察工作,提高知晓率;同时,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巡察信息和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切实感受巡察所带来的变化,推动巡察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重视提高问题线索的真实性。本着对县委负责、对被巡察单位负责、对事业负责的要求,巡察组深入被巡察单位的部门、村居、下属单位、项目建设现场了解相关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疑似问题线索,力求巡察工作全面准确。工作过程中,认真记录所了解到的情况和来信来电来访事项,防止偏听偏信,力求把情况摸清、搞准、巡透,使干部群众的意见得到充分反映,准确展现被巡察单位的基本情况。

    四是重视提高巡察工作的公正性。巡察组对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筛选,公平公正地进行分析研判。在指出问题不足时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客观,根据掌握的情况,认真归纳、分析提炼、科学分类、及时移交,确保指出的问题准确无误,恰如其分;提出工作建议时坚持谋划长远,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使被巡察单位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邓朝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