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食局原副局长王传民受贿案开庭,被告当庭认罪

8月1日上午9时,山东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省粮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传民受贿案。莱芜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传民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传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充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王传民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被告人亲属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