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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创新“三四五”工作法推进村会计异村任职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资产与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东台市村会计异村任职全覆盖,创新村级组织会计队伍建设工作,不断推进新时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一是坚持三个“原则”。即尊重民意、区域相邻和兼顾均衡原则。村会计异村任职前,广泛召开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力求得到大多数村民代表支持和理解。在14个镇内按照一般镇划两至三个片区、合并镇划三至五个片区的标准,充分考虑生产、生活等方面因素,就近交流使用。通过好村到差村、强村到弱村的合理流动,在管理模式、思想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起到带动作用。将业务能力过硬、思想作风正派、统筹能力协调的村会计委派到管理松 散、基础薄弱、发展滞后的村(居)任职,促进均衡发展。

    二是明确四个“要求”。全市所有村(居)在保证村级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异村任职、一线监管”的要求,实行村(居)会计由镇统一选派、统一培训、统一考核。构建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经村党组织研究、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镇财政、农经部门监督实施的运行机制,对收支情况实行实时监控,将静态数据变成动态管理。强化集体“三资”管理廉政风险的源头防控。异村任职会计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三年。

    三是细化五个“职责”。村会计异村任职工作面上工作由市委农办总牵头,对14个镇村会计异村任职的实施方案汇总过堂,强化对会计业务工作交接的统筹协调。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异村任职会计开展上岗培训,确保异村任职会计熟悉农村政策法规、掌握财会业务、运用“两个平台”,快速胜任新的岗位。市纪委组成督查组,对不履职和不按时完成的实行问责,确保按序时稳步推进到位。五个部门每周五召开协调会和分析会,交流工作情况,及时掌握村会计异村任职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申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