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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根据市纪委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年中督查的部署要求,市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于2018年8月16日至8月17日,对盐城市国资委、盐城市科技局、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党组)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书面反馈材料。

 检查紧紧围绕“明责督责问责”“抓头雁作示范”“严纪律明规矩”“抓基层强基础”四大行动,听取三家单位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党委(党组)会记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专题学习活动记录、领导干部《履责手册》、议事规则、管理制度等台账资料。

 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肯定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建议: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严明党的纪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最重要、最根本的任务来抓,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六项纪律”,切实增强政治纪律意识、政治规矩意识;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担当意识。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压实,切实解决“上热中温下冷”问题;三是抓好廉政风险的动态防控。精准把控“找、防、控”三个关键环节,有效地查准工作中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存在或潜在的廉洁风险,精准入手,把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建的重心下沉到基层,从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巡查机制,深化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切实强化各领域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五是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严格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坚决查纠“四风”问题,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针对督查检查反映的问题,要深查根源、剖析原因,拿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落实责任制,在各系统形成政通人和、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