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驻在部门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驻在部门党组织层层传导、落细落实,市纪委、市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市纪委要求,于8月14日至8月15日先后对市粮食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3个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了一次年中督查。
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17条:一是“明责督责问责”行动方面,二是“抓头雁作示范”行动方面,三是“严纪律明规矩”行动方面,四是“抓基层强基础”行动方面。另外为减轻驻在部门负担,本次督查与“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精准扶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情况督查一并进行。
派驻组首先听取了驻在部门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题汇报,并依照督查内容逐条查阅了活动方案、主体责任清单、主体责任履职手册、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等台账资料,并与驻在部门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个别访谈、座谈,进一步深入了解落实情况。
督查后,该组组长皋古庆向各驻在部门反馈了督查情况,既肯定了各驻在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仍需加以整改的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尽职履职;二是对照要求,认真整改,三是举一反三,形成机制。
下一步,该组将就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各驻在部门发出监督意见书,要求各驻在部门积极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