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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启动新一轮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制定工作

    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制定是积极预防腐败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重要前提。为进一步规范委机关和派驻、巡察等机构权力行使,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切实防止“灯下黑”,近日,市纪委监察启动新一轮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并重新编制了《中共盐城市纪委 盐城市监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机构、市作风办廉政风险防控操作规程》。
    本轮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重点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后新的职能定位和工作分工进行权力梳理,按照“自己找、同事帮、领导提、集体定”的原则,全面查找履行岗位职责中存在的或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点,共梳理出职权39项,绘制运行流程图15个,排查出部门廉政风险点260个,个人廉政风险点902个,同时,通过深刻分析、挖掘根源,制定相应防控措施1149条,基本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全覆盖”,初步建立起具有盐城特色的纪检监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卞艮华 唐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