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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公安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会议

 

8月25日下午,阜宁县局在蓝盾之家五楼会议室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会议,听取局属各党总支、支部和各派出所党支部2017年以来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该局巡特警大队、罗桥派出所党支部进行现场交流发言。

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沈恩山同志作书面述职,并对下一步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坚持把抓党建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载体常抓不懈、抓实有痕。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好党员“统一活动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让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组织生活的常态。各党支部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分管局领导要参会并指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每月学习不少于1次,每年专题研究不少于2次,各基层党组织每月学习不少于4次。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层级压实廉政责任,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不断强化监督执纪,切实增强全警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会上印发各党总支、支部书记述职报告汇编,各单位行政、政工主管和机关民警参加述职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