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2日至5月12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建湖县委开展了巡视。6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建湖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建湖县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始终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坚强的整改决心、坚决的有力举措,努力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将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1、统一思想,强化整改自觉。县委不断强化对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政治生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契机,直面问题,聚焦聚力,坚定信心,抓好整改。7月11日,县委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聚焦问题查找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了方向,凝聚了共识,坚定了严改实改、真改深改的决心。7月30日,召开县委全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有关要求上来,精准发力、深入推进,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长效机制全面健全完善,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2、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陈平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薛盛堂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吴云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根据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的51个问题,领导小组专门设置党的建设和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政务管理和社会事业5个方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项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筹划部署、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召开4次县委常委会会议、4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解决整改中重大问题,确保了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3、细化分工,明确整改任务。县委常委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形成后,及时报请省委巡视办审核。根据审核意见,县委常委会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整改方案逐条进行修改完善,针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的51个问题,分解细化为140项具体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目标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对整改任务实行菜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每项整改任务对应一个领导班子、一套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改,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4、以上率下,推动整改落实。发挥表率作用,重点问题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牵头、直接推动。县委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对照检查、认领问题,带头自我剖析,亲自组织研究和审核整改措施,带头谋划、推动整改工作开展。8月9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题听取巡视反馈相关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汇报,逐条逐项对账,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8月16日,主持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5个专项小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研究集中阶段整改工作。8月15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会,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巡视要求和整改部署。县委常委和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强化督查,提高整改实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考核办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办法》3个文件,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和整改工作“全程留痕”制度,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成立督查推进组,细化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强力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建立整改落实情况“双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区)、各部门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成效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小组汇报。突出把巡视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考核范畴,推动巡视整改提高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县城一批交通城建基础设施项目投入较多,但近3年投入到农村交通、桥梁和污水管网建设的资金占比仅1/10”问题的整改。
1、加大资金项目倾斜力度。坚持“节约、必须”和“有保、有压”的原则,对2018年全县“两重一实”第一批任务进行“回头看”,确保全年各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12.3亿元,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比重达到60%以上。积极向上争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专项资金,全年争取资金不低于4.5亿元。整合各级相关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将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红线补偿、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进行有效整合,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
2、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今年以来,先后多次召开专题汇报会、推进会,协调会办项目建设难题,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工程顺利推进。截至目前,2018年农路项目完成3.13公里,在建70公里;桥梁项目完成334座(其中交通局34座、财政局40座、农资开发局260座),在建161座(其中交通局31座、财政局56座、农资开发局74座)。
3、加大集镇污水管网建设力度。依据《建湖县建制镇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认真编制2018年度集镇污水管网建设计划,并列入县“两重一实”项目予以保障实施。截至目前,建制镇(街道)已建成污水管网5.3公里,在建污水管网工程4.2公里。争取省住建厅奖补资金2340万元,年内计划再新建50.46公里,目前正在进行平面设计。加快村庄污水管网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建集中居住点,已配套建设污水管网7.5公里。下一步将整合省级项目资金做好20个村庄污水管网建设,铺设污水管网45公里。目前已完成现场勘察。
4、加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力度。推进2018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计划在上冈、庆丰和芦沟3个项目区新建、拆建各类建筑物14座,高效节水灌溉2600亩,总投资2571万元。目前,已购置管材等材料设备,完成投资约500万元。利用已实施的近湖、钟庄、九龙口颜单、芦沟庆丰、上冈、恒济沿河等6个项目区结余资金约3000万元,继续做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工程增做项目,计划整治河道15条、新建拆建水系连通建筑物6座。目前,已完成现场勘察。
(二)关于“农村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数量和质量位居盐城市后列,30%的农村公路出现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1、加快农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先后多次召开全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作推进会,强化督查推进,下发通报3期,一季度市级考核我县从第八名升至第五名。对农村道路桥梁损毁情况进行勘察,下达2018年农村公路维修计划,截至目前,沿河、庆丰等镇已完成维修任务。开通建湖至南洪桥、芦沟至红亮村、建阳至新阳村3条镇村公交线路,目前,全县共开通镇村公交线路16条,镇村公交覆盖率达44%,其余24条镇村公交线路规划已完成,38辆镇村公交车已调配到位,年内镇村公交实现全覆盖。鼓励客运企业转型发展,在恒祥汽车站旗下成立长城旅行社(旅游集散中心),开通建湖至连云港、建湖至杭州等运游专线;全力支持江苏恒达公司新开辟建湖至上海虹桥机场、建湖至上海浦东机场等2条定点定制客运班线,努力拓展高端定制化客运服务市场。大力引导道路货运企业联盟发展、向现代物流服务商发展,近期正在组织调研,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全面提升我县物流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2、强化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扶持。研究相关补充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整合利用现有供销网络(渠道)资源,以农村综合服务社为主体,组建“网上供销社”,8月底完成注册;以供销总社镇村网点为载体,在36个农村片区设立电商终端网站,确保2018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建设,7-8月份新增行政村“邮乐购”网点65个,目前累计完成160个,完成率达80%,确保11月份实现行政村“邮乐购”网点全覆盖;县级邮政仓储中心800平方米已改建完工,正式投入运营。
(三)关于“农业产业不兴旺,农业结构不够优化,稻麦两季种植面积超过70%,粮经种植比例为8:2,土地产出效益偏低”问题的整改。
1、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截至目前,全县今年已新发展稻(藕)田综合种养5万亩、设施农(渔)业1.8万亩。下半年全县再新增稻(藕)田综合种养2万亩、绿色果蔬及特经作物1万亩,任务已细化分解到各镇(街道、区),要求抓住秋播契机,确保按时足额完成。县农委近期也组织召开了稻田综合种养大户座谈会、乡镇农业中心主任工作会议,并通过举办农技推广培训班、宣传结构调整典型等措施,积极引导广大农户调整种植结构,不断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2、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选择中农网购、蜻蜓农服、乡旮旯网等15家电商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截至目前,15家电商企业销售额已全部超500万元,其中中农网购、乡旮旯网、几百粒等7家电商企业销售额已超1000万元。积极发展生态休闲农业,宝塔村正在争创省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九鑫龙生态园、铁丝湾度假区正在争创市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
3、着力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积极引导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集中,今年以来全县已流转土地3.26万亩。县委农工办专门召开土地流转工作推进会,对下半年再流转土地3万亩相关工作进行布置,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区),要求年底前确保完成。
(四)关于“引进培育的农业项目体量小科技含量低”问题的整改。
1、积极抓好农业招商引资。今年3月份、6月份先后两次组织县直农口部门和部分镇区、街道赴长三角地区开展农业专题招商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已招引实施超5000万元农业项目5个,其中超3000万元农产品加工项目3个。计划下月初组织赴上海开展建湖特色农产品推介暨农业招商活动。
2、强化农业龙头企业培育。积极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工程,鼓励企业资产重组、挂牌上市。今年上半年,纳入提升工程的10家龙头企业累计完成技改投入4200万元,素畅食品、正源创辉等6家企业被认定为市级龙头企业,恒辉食品、登达生态农业正在申报省级龙头企业,军曼农业、方圆公司正在筹备进入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农业板”上市。
3、着力提升农业科技装备水平。大力实施农业“三新”工程,重点推进稻麦产业技术体系项目,目前已完成上一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考评和下一年度实施方案审核。组织县内农业电商企业参加2018年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新技术和新农民创业创新博览会。积极推进省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示范县建设期限由一年延长至三年的要求,对创建实施方案重新进行了修改完善,今年重点推进近湖、上冈、恒济、庆丰、芦沟、钟庄、塘河等7个镇(街道)市级示范镇创建工作,目前7个镇(街道)水稻机械化种植率已全部达到80%以上,并通过市农委中期考核验收。
(五)关于“人居环境不优良,农村黑臭河道较多,垃圾清运不及时,农业面源污染严重”问题的整改。
1、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积极实施农村河道生态治理三年行动,今年以来共疏浚大中小沟236条,完成土方486万方,建设生态防护林3490亩,打造农村生态示范河道14条。全力整治农村黑臭河道,列入今年整治计划的37条农村黑臭河道目前已全部疏浚结束。全面推行河长制,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道长效管护的意见》,县领导带头开展巡河工作,截至目前县级河长共巡河34次。
2、加强农村垃圾收运处理。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督查活动,积极联系市内垃圾填埋焚烧点,每天送往阜宁填埋场垃圾约100吨、滨海垃圾焚烧厂垃圾约250吨、响水填埋场垃圾约50吨,确保城乡垃圾“日产日清,即满即运”。在恒济镇、九龙口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目前恒济镇全域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九龙口镇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计划已制定,近期组织实施。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今年夏季全县秸秆综合利用量达27.8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7.2%。积极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化行动,目前全县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为62.9%,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绿色防控产品使用面积占比为86.3%。扎实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出台《建湖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对全县179个规模养殖场进行检查治理,截至目前已有131个规模养殖场达到省定标准,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73%。
(六)关于“县里曾出台不符合农民意愿的土政策,近30年农户翻改建房屋未能得到政策支持,造成农村危旧房多,占住房总数的1/3,还有4.3万多户需要改造提升”问题的整改。
1、扎实抓好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住建厅新下达的危房改造项目要求,制订形成全县3122户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计划9月份全面启动危房改造工作。今年新增的80户D级危房、1406户C级危房改造任务,通过村庄撤并试点已完成10户D级危房、177户C级危房改造工作。今年全县计划改造B级房屋1万户,通过实施村庄撤并试点和农村康居工程建设,已拆除B级房屋4079户、修缮2119户。
2、积极开展村庄撤并试点工作。召开全县农村康居工程建设推进会,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县开展村庄撤并试点工作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专题会办等多种形式,督促村庄撤并试点工作稳步开展。截至目前,全县12个试点村、83个自然村共签订拆除协议4610户,拆除房屋3480户。
(七)关于“农民生活不富裕。人均收入低于全省、盐城市平均水平,还有建档立卡8047户15963人没有脱贫”问题的整改。
1、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围绕省、市乡村振兴“农民收入新增万元工程”部署要求,重点加大职业农民培训、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民就业创业等工作力度,推动农民稳定增收。今年以来,共培训职业农民3590人次,新发展家庭农场3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475人、农民创业495人。1-6月份,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616元,同比增长8.6%。
2、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先后制定出台《建湖县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切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的意见》《关于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托底资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今年以来全县新发展6个产业扶贫项目,带动427户低收入农户增收;共有2164名贫困人口享受健康扶贫待遇,累计发生医疗费用1612.8万元,报销1477.32万元,综合结报率达91.59%,低收入农户大病县内治疗总费用个人负担不超过10%;发放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托底资助资金874人、49.22万元,助学金13605人、1023万元。7月底专门召开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议,对下半年扶贫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抓紧做好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信息核对工作,确保国扶网、阳光扶贫网“两网”数据一致;抓紧摸排确定今年可以脱贫的低收入农户,确保全面按时完成今年脱贫任务。
(八)关于“以工补农无基础,工业企业盲目将资金投入房地产市场,造血功能丧失,形成7个担保圈涉及企业78家,担保金额73亿元,无力转型升级,更无力反哺农业”问题的整改。
1、上下联动强化风险预警。出台下发《关于建立建湖县金融稳定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联席会议等制度以及相关工作职责。召开全县防控经济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抽调9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摸清全县企业生产经营、逾期欠息、过度担保等情况,为科学研判、合理处置提供基础信息。多次召开协调会,帮助象王、咸中、豪迈等企业协调结息降息、转贷续保等矛盾。下发爱科斯伦、宇晖、登达资金划扣等金融风险提示单(函),全力做好预警监测工作。
2、政策引导强化企业“破圈解链”。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出险企业协同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支持担保圈重点企业破圈解链的政策意见》和《关于规范防范化解企业互联互保风险操作流程的通知》,为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金融风险提供有力支撑。今年3月15日以来,县公安局依法查处各类逃废债务刑事案件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人,县法院公开曝光失信人员7批次140人。
3、积极开展为企服务。研究出台《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为企服务活动的通知》,深入开展走访企业和上门服务活动,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今年1-7月份,共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293个,规上企业增长面达61.8%,比去年底提高2.5个百分点。县财政成立2亿元过桥资金,2017年为企业提供过桥19.3亿元,2018年提供过桥8.6亿元;权信担保公司2017年末在保余额12亿元,2018年在保余额11.9亿元。6月27日,我县在上海召开了资本招商洽谈会,投标申报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人机构共6家,正在进行资质审核。
(九)关于“有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被动应付多、主动作为少”问题的整改。
1、坚持领导带头示范。8月10日,县委召开了全县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会,下发了《县委常委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对每名常委挂钩联系的党建责任示范区进行了明确。每月20日结合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向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发放专项提请函,提请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赴基层专题调研党建工作,推动基层党建示范带建设,督促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8月中旬,向全县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下发了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清单,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2、从严压实党建责任。7月下旬,向各镇(街道、区)党(工)委发放半年基层党建工作提醒函,对四大类共性问题和68个具体问题进行函询整改。8月10日下午,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各镇(街道、区)党(工)委、部分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述职。各基层党(工)委也按照要求,逐步召开基层党支部(总支)书记半年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对基层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抽问和测评评议。
3、开展百日攻坚行动。7月27日,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召开后,在全省率先召开全县抓乡兴村党建提质推进会,下发《建湖县“整县推进、整体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百日攻坚行动计划》,对“六强六过硬”建设任务逐项分解、逐件落实,6位基层党建先进典型上台晒经验、晒特色,示范推动各领域基层党建全面过硬、整体提升。
(十)关于“少数镇党委把站所党支部书记作为照顾性岗位解决职级,存在书记由外单位人员长期挂名、人岗分离现象”问题的整改。
1、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坚持即知即改,对巡视反馈的上冈镇存在的支部副书记由外单位人员长期挂名、人岗分离现象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上冈镇党委已于7月31日发文免去其支部副书记职务。围绕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由外单位人员挂名、人岗分离等情况,7月16日,组织各镇(街道、区)进行了自查,全县15个镇(街道、区)均填报了《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由外单位人员长期挂名、人岗分离情况自查表》。自查中发现近湖街道存在的支部副书记由外单位人员挂名、人岗分离现象,8月13日近湖街道党工委已发文免去了其支部副书记职务。在自查的基础上,从8月2日开始,县委组织部采取“家家到”调研的形式,对各镇(街道、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进行检查,目前已检查了近湖、建阳等6个镇(街道),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交办。
2、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全面推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制度,今年3月份以来共审核批准镇(街道、区)拟配股级干部职数30个。对在股级干部变动中需要调整编制关系的,由组织部及时向编办出具《关于划转编制关系的函》,提醒按时划转编制关系。截至目前,已将2018年以来涉及3批共6名新变动的镇(街道)股级干部编制关系划转到位。
(十一)关于“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领域党建基础薄弱,失联党员较多,75%以上的社会组织未建立党组织”问题的整改。
1、加大集中排查力度。8月3日,通过建湖党建网、塘河组工群下发“百日攻坚”行动图解,制定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提升37项清单。8月份对全县“两新”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已排查出“僵尸”等“两新”组织223家,不符合建支条件的994家,符合建支条件的356家已建支303家,对5个符合建支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了集中建支。排查发现失联党员153人,目前已取得联系141人,全部纳入组织管理。
2、完善“两新”党建台账。8月上旬,分片区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台账进行专题辅导,并组成6个联合检查组进行现场督查。目前以各镇(街道、区)为主体的“两新”党建工作台账已分类建立。
3、夯实“两新”党建基础。加大“两新”组织党员发展力度,今年拟发展61名,占全县总名额的24.9%,比上年增加5.5%。8月初,联合民政、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制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推动“两新”组织在登记注册和年检年报时,将党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鼓励“两新”组织多招聘党员职工。8月10日在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各镇(街道、区)和相关县直部门在半年述职时,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也进行了半年总结汇报。
(十二)关于“部分村两委干部年龄偏大,后继乏人,‘双强’书记带动引领发展能力不强,全县有110个村负债超过100万元,有35个村集体年经营收入低于18万元,少数村收入为零”问题的整改。
1、完善村干部待遇制度。已出台了《关于健全村党组织书记激励考核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村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标准确定,考核报酬根据村(居)分档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合格的,一档村、二档村、三档村的书记考核报酬最高可达3万元、2.5万元、2万元,统筹考虑其他村(居)工作人员报酬。2018年上半年村干部基本报酬已按新标准发放到位。8月底前将出台全县村居分档考核细则,进一步激励基层干部干事创业。
2、加大软弱涣散村整顿力度。下发《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的通知》,选派10名年轻干部赴软弱涣散村担任“第一书记”。出台《建湖县驻村第一书记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对“第一书记”的职责及任务、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进行了具体规定。8月初,对“第一书记”在岗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3、建强村干部头雁队伍。大力实施退役士兵村官培养工程,选聘149名退役士兵赴村任职,为村干部队伍输送后备人才。目前,已按每个村(居)党组织书记后备1名左右、其他村干部后备2-3名的要求,建立村后备干部人才库。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出台《县级组织部门强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管理工作试点方案》,拟定8月底前举办全县村党组织书记强村富民示范培训班,各镇(街道、区)做好其他村干部的集中轮训,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履职能力。
4、深入推进经济薄弱村脱贫转化。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出台《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发《建湖县关于对违反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召开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会议,编印《建湖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文件汇编及知识问答》,进一步细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扶持村集体发展集体经济,按照新连片流转土地规模对村(居)进行补助,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按当年验收入库面积每亩补助1万元。出台《关于加大帮扶力度促进经济薄弱村脱贫转化两年行动计划》,鼓励经济薄弱村通过自身努力化解债务,县财政按化债实绩,给予一定的补助,目前已有40个债务大村实质性债务已下降到100万元以下。
(十三)关于“有的镇村干部对民情社情了解不多,不会做群众工作,干群关系紧张”问题的整改。
1、深入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村村到”走访工作方案》,成立14个走访组,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走访活动。各镇(街道)按照步骤相同、标准相同,与县“村村到”同步组织好“户户访”活动。7月14日-15日期间,14个镇(街道)全部完成动员部署,组织镇(街道)三套班子成员开展走访工作。7月18日,县召开深化“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推进会,对“村村到、户户访”提出具体要求。截至目前,县级“村村到”走访工作组已走访105个村(居)、400余户村民,各镇(街道)“户户到”走访工作组已对221个涉农村居全面开展走访。
2、推动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全覆盖。在《建湖县“整县推进、整体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百日攻坚行动计划》中,对“四必到、四必访”活动进行布置,要求每名党员至少联系1户,及时了解上报重点户的所需所求;村干部采取分片、包组等方式,走遍辖区所有住户,截至目前,已走访重点农户1125户,发现各类问题153个,解决实际问题76个。5月18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讨全县网格化工作推进方案。8月14日,召开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会议。目前,全县各镇(街道、区)围绕“四个全面”的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共划分各类网格1314个,1314名专兼职网格员基本配备到位,正在开展基础人口信息采集等工作。
(十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向下延伸不够。少数基层党委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对微信圈散布或网络媒体流传的一些不良政治言论和负面新闻制止不力”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责任制。制定下发《2018年建湖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县委主要领导与各镇(街道、区)党(工)委书记签订《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6月份,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7月6日,县委常委会专题会办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全县下一阶段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门部署。7月10日,召开第四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传达省委巡视组意识形态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布置落实整改工作。7月30日,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报告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部署。
2、加强理论学习教育。利用“塘河讲坛”,举办《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践行习近平新闻思想,提升新时代舆论引导水平——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助推建湖发展高质量》《新媒体时代的网络生态与舆情应对》等专题报告会。在“塘河讲坛”微信公众号,推荐相关内容和读物,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能力水平。
3、健全制度体系。7月11日,县委常委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8月10日,全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会和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将意识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安排。在县委第六轮对3个镇(街道、区)和5个县直部门巡察中,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责任。
(十五)关于“非法宗教活动在某些镇村仍有存在,宗教活动场所71处,80%没有规划审批手续,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近三分之一的镇没有综合文化站,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缺乏阵地,不少信徒带小孩参加宗教活动,信仰问题已危及下一代”问题的整改。
1、推进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宝塔镇将原客运中心重新装潢,作为文化阵地。芦沟镇已将老文化站进行维修改造,并与社区教育中心资源共享。高作镇已将原乡政府办公用房进行改造,目前已基本到位。塘河街道文化站建制已批,站房已落实到位。
2、强化宗教场所管理。8月2日,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召开全县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全县各镇统战委员及宗教场所负责人计80余人参加会议。制定印发《开展宗教场所星级创建达标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严禁未成年人入教管理的规定》文件,推进全县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宗教局成立2个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对所有宗教场所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禁未成年人入教、消防安全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落实。7月6日,与钟庄街道对接制定工作方案,会同公安部门在8月底前对钟庄1处私设点实施依法处理,同时做好信众到合法点活动的引导等工作。会同国土、规划等部门对历史形成且落实宗教政策的22处场所和具有规划、土地、建设等相关手续的15个场所做好土地调查,形成统计资料存档备查。目前已完善归档18家。对照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和消防安全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宗教场所吊销其登记证。逐一核实无规划审批手续、具有宗教场所登记证的18个场所,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会同规划、国土、住建、消防、相关镇(街道、区)共同协调完善土地、规划等审批手续,年底前完成6家,两年内全部完成。对没有登记证的15个场所,按照《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的要求,抓好监督管理。
(十六)关于“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县委常委会讨论涉及班子成员自身职务任免事项时未执行回避制度”问题的整改。
1、认真学习相关制度。8月4日,在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上,专门翻印下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领学。适当扩大参加中心组学习对象范围,县四套班子全体领导,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镇(街道、区)党(工)委书记,开发区、高新区主任,县委办、政府办全体主任;人大办、政协办、司法局等42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中心组学习。县委宣传部转发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方案,要求各党(工)委(党组)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列入本单位中心组学习内容。
2、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7月13日,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将党委(党组)会讨论涉及班子成员自身职务任免事项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纳入其中。目前,已对13个基层党(工)委(党组)2017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检查,发现了研究讨论不充分、考察工作不细致、任职谈话不系统等5类问题,提出7条整改指导意见。剩余的14个单位检查工作将于9月中旬结束。
(十七)关于“干部选拔中纪委审核把关程序倒置,人选考察之前未征求纪委意见,导致会议研究确定的人选因为党风廉政问题被否决”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纪委审核把关程序。4月16日,县委召开常委会对规范选人用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明确纪委审核把关程序。在7月份县管干部人事调整中,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中征求纪检监察意见工作前移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在酝酿动议环节、确定考察对象之前对有关人选廉洁自律等情况均征求县纪委意见;考察干部时严格落实“双签字”制度。
2、完善干部监督信息通报联席会议制度。8月3日,召开全县干部监督信息通报联席会议,县纪委监委、巡察办、政法委、审计局、信访局、公安局、卫计委等7家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交流汇报前期干部监督的相关信息以及今后工作的具体做法。会议研究部署了全县下一步干部监督信息日常联系通报工作,确立了干部监督信息双月通报机制。
(十八)关于“县、镇机构重叠、权责脱节、效能不高,人员配备不科学,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尚有四分之三未能消化”问题的整改。
1、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对我县现有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核定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目前已就侨联、矛调中心、文明办领导职数核定问题向市编办行文请示,争取对现有个别单位领导职数、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完善。
2、推动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整改。在7月份科级干部人事调整中,采取重用、转岗交流等方式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4名。
(十九)关于“编外用人较为随意,出现人浮于事、吃空饷、用人优亲厚友等不良现象”问题的整改。
1、开展编外用人集中清理。县政府分别于3月26日、3月30日、4月3日先后召开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下发《建湖县机关事业编外用工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编外用工清理规范的范围对象和时间节点要求。4月份,县编办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4月21日,县政府召开“五类对象”清理动员会议,要求在5月底前,对退休、长期不在岗、2017年11月以后新聘用未备案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续签人员、不适岗人员等五类对象进行集中清理。据统计,截至5月底,共清理“五类人员”463人,其中县直376人,乡镇87人。县纪委会同县财政部门、各镇(街道、区)财政所、县会计核算中心,从6月份开始,全面停发“五类对象”的人员工资。对巡视反馈意见中两名在编不在岗、长期吃空饷人员,其中1人已于5月2日回单位上班,开发区党工委在8月9日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另外1人已递交辞职报告。
2、认真核定编外用工指标。编制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机关事业单位部门编外用工核定建议方案。
(二十)关于“巡视抽查发现,有的党员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不全面、报告时间不及时,甚至故意隐瞒不报”问题的整改。
1、及时落实处置措施。7月16日,对巡视反馈的相关人员制发《函询通知书》。8月15日,针对该名同志函询答复情况,召开部长办公会进行研究讨论并作了认定,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对该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
2、加强业务培训辅导。7月5日,召开全县拟提拔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业务辅导会,21名拟提拔干部参加了培训。相关科室负责人对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解读,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发放《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形》《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关爱提示单〉》等说明材料。7月份以来,随机抽查核实了42名科级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未发现隐瞒不报等违规情形。
3、认真开展信息审查。7月5日,委托公安、国土、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对21名拟提拔、8名拟重用的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信息进行查询,并与干部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比对,未发现隐瞒不报等违规情形。
(二十一)关于“个别干部履历表、年度考核表、入党志愿书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多次填写不一,入党转正报告找人代笔”问题的整改。
1、迅速核实处置。7月16日,对巡视反馈中涉及年龄存疑的2名同志进行函询。8月15日,针对2名同志函询答复情况,召开部长办公会进行研究讨论并作了认定,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对其中1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全面排查档案信息。按照“凡提必审”的要求,7月5日,县委组织部各考察组对29名拟提拔重用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考察对象、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考察组成员在《审核表》中逐一签字确认,并在干部任用公示中,对拟提拔对象个人相关信息进行了公示。启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根据对全县科级干部档案“一档一审、一档一表”的要求,目前正在逐一审核,截至8月15日,已审核96本档案,对档案中所缺材料已列成清单,并下发通知督促相关单位限期补充材料,计划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审核工作。8月13日,下发《关于建立干部档案材料报送联络员制度的通知》,组织各单位明确并填报干部档案材料报送联络员名单,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材料报送制度。
(二十二)关于“个别部门主要负责人逾矩越位,擅自作为,被上级主管部门查处问责”问题的整改。
1、加强党规党纪教育。今年5月开始,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开展“讲政治、守纪律、作表率”公开承诺活动,截至目前,已通过《建湖日报》、建湖纪检监察网、“清风建湖”微信公众号发布11家单位公开承诺内容。“510”警示教育期间,邀请省纪委专家作“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专题讲座,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
2、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2017年6月份开始,我县通过撤回承诺函、解除合同等方式及时完成了对违规担保、违规购买服务、社会集资行为的整改。收集整理近年来国家、省、市、县出台的各项债务管理政策文件,编制债务政策手册,印发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完善债务管理系统数据,对债务举借情况实时监控;实施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制度,凡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一律不得实施;筑牢政府财政、融资平台公司与企业之间三道“防火墙”;每周分析平台公司融资渠道、融资方式、偿债资金落实等情况,对到期债务提前半年提示、三个月预警;签订债务管控责任落实承诺书,对债务风险较高的进行书面预警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加强税源培植,全面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确保税收比达80%;硬化预算约束,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推进债务化解,大力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积极寻求政策性贷款支持,综合协调争取上级补助,着力盘活闲置资产,深入开展“四资四化”,加大平台公司实体化经营考核力度,安排土地出让金净收益20%以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盘活存量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债务化解,推进担保、过桥业务市场化运作,加大与社会资本合作,加快设立产业基金。
(二十三)关于“组织活动任意虚无。巡视抽查资料台账发现,部分党委部门机关党支部未按要求制定年度活动和党课教育计划,‘三会一课’活动开展不正常,记录要素不全”问题的整改。
1、建立“三会一课”计划报备制度。7月16日,召开全县组织委员例会,下发《建湖县“三会一课”计划报备纪实制度(试行)》,明确规定每月18日前各基层党(工)委汇总下辖党支部“三会一课”具体计划后上报组织部过堂。近期,县委组织部先后派员参加近湖街道、公安局、恒济镇等基层党(工)委支部书记例会,并在会上对参会支部书记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7月23日,在全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会议上对组织委员和组织干事进行业务培训;7月27日,在全县抓乡兴村党建提质推进会上,对全县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部分机关支部书记进行党务知识专题培训。
2、规范“三簿一册”管理使用。8月份,集中调阅县公安局、交通局、司法局、市监局、教育局、近湖街道、庆丰镇、恒济镇、建阳镇、九龙口镇下辖支部的“三簿一册”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发言材料、会议记录,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
(二十四)关于“政治学习流于形式。交流发言走过场,心得体会东抄西凑,巡视抽查发现,个别镇党课台账资料弄虚作假”问题的整改。
1、强化问责追究。8月份,近湖街道召开党委会,党课台账资料弄虚作假的分管负责人在会上作了公开检查,并将检查报告报县委组织部记录备案。
2、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按照《实施细则》《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要求,制定县委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成员个人学习计划,明确必读书目。县委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交流研讨每半年不少于3次,目前已集中学习9次,研讨3次,听取专题报告8次。扎实开展“党员干部理论素养提升年”活动,举办“塘河讲坛”报告会27场。6月份组织开展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督查,进一步提升基层理论学习的实效性。将理论学习与推进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相结合,在建湖日报、“建湖发布”和“塘河讲坛”微信公众号同步开展“我为建湖高质量发展献一策”征文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3、加大督查力度。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基层党建工作互学互查专项督查组,采取每月20日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挂钩联系干部参加党员活动和上党课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已发放督查通报2期,推动相关问题整改。
(二十五)关于“有的单位机关党支部近3年未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个别党总支违反规定进行换届选举”问题的整改。
1、严肃问责追究。对颜单镇原组织委员采取了调离组织工作岗位的组织处置。宝塔镇党委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分局党支部选举结果宣布无效,并责令其8月底前进行重新选举,选举全程由镇党委派员参加、严格把关。同时,宝塔镇党委已对该支部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
2、完善工作流程。6月10日,制定下发《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程序图》和《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图》,明确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流程。7月份,循环调阅81个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3、加强检查指导。6月份,制定下发《支部委员换届选举程序图》。同时,将各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纳入7月20日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检查内容,并调阅了9个基层党支部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资料台账。
(二十六)关于“民主生活会‘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谈工作多,谈思想认识少,相互批评圆腔滑调,有心‘栽花’,无意‘栽刺’,有的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记录未见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内容”问题的整改。
1、建立领导示范机制。7月11日,县委常委会召开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的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各位常委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巡视的部署要求;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与每位常委进行深刻的谈心谈话;县委常委会和常委个人都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上,县委各位常委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位常委均能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民主生活会取得较好的效果。
2、严格督查指导。7月份,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派员列席各基层党委(党组)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会议流程、相关会议材料和整改措施进行督查指导,并调阅了部分基层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和对照检查材料。
(二十七)关于“一度时期政绩观不正确,追求数字政绩,财政收入水分较大”问题的整改。
1、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财政收入质量问题,县委、县政府多次要求压挤收入水分,夯实财政家底,严禁“虚收空转”。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5年50.6亿元下降到2016年的35亿元、2017年的26.3亿元,财政收入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提高养老金、社会救助等各项保障标准,落实社会保障自然增长机制;今年“两重一实”调整项目侧重增加对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康居工程等民生项目的投入,确保民生类支出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不低于75%。严格执行《关于制定严格控制财政性资金支出管理的意见》,加大财政审核支付力度,严控“三公”经费,确保只减不增。
2、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行季度通报制,每季首月对上季度综合治税成员单位涉税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今年1-7月份稽查入库5618万元;召开欠税清理专项会议,努力清理追缴欠税。制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
3、严格税收收入管理。落实《江苏省地方“九税”收入质量区间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及时转发市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进一步加强收入质量管理的通知》,重申收入质量管理要求,确保税收入库数据真实。进一步强化税收收入职责,严格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组织收入,严把税款入口关。大力排查税源、挖潜增收,确保税收收入进度达序时。
(二十八)关于“形象工程后患尚存,盲目推进农村城镇化,要求农民进城,违背农民意愿,超出财政承受能力,产生较多负面影响,严重制约县域发展”问题的整改。
1、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村庄撤并试点,提供货币结算、进城进镇购房安置、进新建集中居住点建房等多种安置方式供农民自主选择。截至目前,全县4610户已签订拆除协议农户中,选择货币结算的3157户,进县城购房安置的167户,进镇购房安置297户,进新建集中居住点建房安置的989户。过细做好拆除房屋农户安置过渡工作,各镇(街道)积极帮助农户寻找临时过渡房源,对一时找不到房源的农户,适当延缓房屋拆除期限,待找到合适房源、高温天气过后再予以拆除,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2、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在《关于在全县开展村庄撤并试点工作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完成试点任务的镇村,按照新增耕地指标,分别给予2万元/亩、1万元/亩奖补,充分调动镇村试点工作积极性。由县新农投公司负责市场化运作宅基地复垦新增耕地指标来筹措村庄撤并所需资金,截至目前已向各镇兑付资金1.6亿元,后期将根据宅基地复垦进度及时兑付资金,确保镇村不因村庄撤并试点工作新增债务。
3、积极推进集中居住。6月份召开村庄撤并试点村集中居住点规划过堂会,对10个试点村规划进行逐一过堂,7月份邀请省住建厅相关领导和乡村规划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评审,目前10个集中居住点相关规划都已完成,九龙口镇梅苏村、建阳镇西尖村、新桥村等3个集中居住点已进场施工,剩余7个新建集中居住点也将于8月底前启动建设。本月底将召开村庄撤并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组织“家家到”观摩活动,推动村庄撤并加快实施。
(二十九)关于“懒政怠政多有表现,对有偿家教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不力”问题的整改。
1、加大有偿家教打击力度。暑假以来,我县召开专项会议,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拒绝有偿家教承诺活动,共签订《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6000余份,印发《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从教行为。通过媒体发布《关于重申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公告》,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实行“有偿举报”制,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有偿家教监督举报电话、在各学校公示栏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深入社区、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常态化的明查暗访,已查实5起有偿家教行为,正在立案处理之中。
2、压缩社会有偿家教空间。目前,正在研究部署“领航星期六”、“课后服务、弹性离校”等工作,秋学期开学后将进一步推进。
(三十)关于“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的整改。
1、加强医卫人员道德教育。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县2100多名医务人员作出不收受“红包”的书面承诺。在各医疗单位门诊大厅、重点科室、医用电梯等醒目位置,张贴监督提示标识近250张。
2、加强卫计系统行风建设。制定出台《建湖县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身边的好医生”专题演讲比赛、道德讲堂等活动,同时委托南京嘉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每两个月对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出院患者满意度进行一次调查评价。今年7、8月份,有43名医务人员将无法拒收的“红包”及时上缴单位或缴纳到住院患者账户,退还“红包”2.32万元。
(三十一)关于“殡葬服务市场非法营运”问题的整改。
1、加强殡葬管理。建立由民政、交通、公安、卫计、物价、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对殡葬用车实行常态化监管。在全县村(居)公示栏、殡仪车内张贴宣传单,宣传殡葬法律法规,并将相关信息以《告知书》形式印在殡葬服务《免费申请表》上。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加强送葬车辆进入殡仪馆管理,非法营运送葬车辆不得进入馆区,同时对送葬客车进行信息登记。提高保险额度,单辆殡仪车保险赔付额度达260万元。
2、加大服务力度。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我县具有营运资质的恒兴公司、恒达公司、建益公司的相关租车信息,并进行明码标价,由群众自主选择。建立联动机制,由县殡仪馆对车辆进行登记,交通、公安部门进行甄别,对没有资质车辆从事营运活动的行为依法及时严厉打击,杜绝“黑车”恶意竞争行为。
3、强化运营安全。下发《关于加强全县运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逐一排查相关车辆,对涉嫌违法营运的车主进行约谈。开展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殡葬包车非法营运集中整治月行动,严厉打击殡葬服务用车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发放县内包车指南3000份,在村民集中地张贴《县内包车运输使用告知函》300份。进一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按时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确保道路运输经营安全。目前,我县殡葬包车市场非法营运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
(三十二)关于“政商关系‘清’而不‘亲’,为企业排忧解难、减压减负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1、加快工业企业办证进程。深入14个镇(街道、区)148家企业现场服务,涉及问题现场交办、督办整改。截至目前,已办不动产权证(土地及房产)4家;国土局已办不动产权证(土地)105家,正在办理43家;规划城管局已办规划许可证48家,正在办理57家;住建局已办施工许可证35家,正在办理13家;消防大队已竣工验收4家,正在办理31家,确保整改后符合规划、住建、消防等办理条件的工业企业不动产权证办结率达100%。
2、加大企业扶持力度。根据我县《关于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精神,为67家企业兑现2017年县级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1562.6万元。积极帮助企业向上争取申报专项,国瑞液压、丰信航空等2家企业被评为省级专精特新产品企业,国瑞液压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2017年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企业”,金龙达、博克斯等2家企业被评为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和鹰科技公司被评为省科技小巨人,铭星供水、崇达石化等2家企业4个产品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3个新产品被列入省级双新产品目录;8月份帮助6家企业申报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近期将上报相关申报材料。
3、拓宽企业金融服务渠道。今年3月份以来,先后召开2次金融工作座谈会以及金融形势专题分析会、信贷投放分析会,努力提升信贷投放质效。组织银行机构走进高作镇、上冈镇,开展专场银企对接会,共对接26家企业(项目),申请资金需求额2.51亿,已实现投放3户950万元;维企服务公司为94家企业提供应急转贷8.64亿元,权信担保公司新增30户企业担保,金额2.09亿元,累计为企担保11.87亿元,省再担保建湖分公司累计为企担保4.32亿元。邀请市金融办以及国泰公司来湖调研剑牌农化、振华轨道2家“金种子”上市后备企业,现场为企业问诊把脉,提供政策咨询。6月份,组织企业赴上海专题开展资本招商洽谈会,5家风投创投、券商等与我县企业项目签订资本合作协议,签约金额达16亿元。
4、大力缓解企业用工难题。研究出台《建湖县2018年“就业用工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建成重点企业用工动态监测系统和可视化平台,摸清175家规上企业缺工情况。精心组织“春风雁归”行动,吸引和鼓励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就业近2000人。引进上海优尔蓝、苏州启顺2家劳务中介机构入驻县开发区、高新区,新设新疆察布查尔、铜川宜君2个省外劳务基地。大力实施“万人职业培训”“援企稳岗”等行动计划,免费培训在职职工613人次;帮助47家企业申报援企稳岗补贴141.96万元,惠及职工5992人;为17名参保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1.78万元,发放就业服务补贴3.15万元。1-8月份,共组织各类招聘活动53场次,帮助企业招工引匠4600多人。
5、深化“3550”改革。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企业群众对电子化注册登记的知晓度及银行等部门的认可度。丰富登记形式,让个体工商户通过使用银行电子认证卡和U盾、江苏工商APP多种途径完成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召开“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协调会,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总服务台,提前介入存量房转移、抵押登记,公开办事流程和税费价格;国土窗口受理材料扫描进入新系统与税务部门共享,税务部门不再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纸质材料;交易过程中契税征收实现刷卡或微信转账;8月中下旬试运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系统。会办研究施工许可一站式申报并联审批工作存在问题,加强与中介机构对接,加大对“先上车后买票”现象查处力度。全面推行“一窗一网”不见面集成改革,目前正在制定方案;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纵深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联合预审和“代办制”;研究制定《“三测合一”落实方案》,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三十三)关于“执行力不高,‘中梗阻’现象明显,部分回迁安置房房产证长期无法办理,涉及居民3万余户,至今还有2万多户未能解决”问题的整改。
1、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召开不动产权证办理督查推进会,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全县420家需要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企业逐一过堂摸排。开展2轮督查剖析,目前正结合督查情况,对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履职不力的部门、镇(街道、区)和有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倒逼履职担当。
2、加大安置房办证力度。召开全县两证办理情况汇报会,对安置房实行分类处置,确保安置房能顺利办结大证、有序分户,同时优化审批流程,切实加快办证步伐。截至6月底,庆丰、芦沟等10个镇区的169幢实现首登;8月15日,建阳30幢楼实现首登,上冈利华小区、镇东园区安置房和大团新村等4个小区初步通过消防验收。截至目前,5721户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4523户具备办证条件,随时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3、加大回迁房用地申报力度。目前,我县已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回迁房11宗地211亩、涉及36幢回迁房(建阳镇19幢、上冈镇12幢、高作镇5幢)的用地纳入今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范围,市国土局已组织专家对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进行认证,已具请示至市政府,待市政府行文报省政府批准。
(三十四)关于“少数干部存在不作为的‘享乐主义’,重要岗位怕担责不愿去”问题的整改。
1、推动干部干事创业。8月9日,县委出台“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文件,明确相关要求,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供制度支撑。8月15日,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与巡视反馈的个别不愿到热点岗位工作的同志进行谈心谈话,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印发《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解放思想大讨论为主题召开民主生活会。6月14日,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截至6月底,各基层党组织均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3、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实行县镇(部门)上下联动,举办55期“先锋晒台”活动,235名党员干部走上晒台,晒思想、晒方法,晒实绩、晒经验。举办27场“塘河讲坛”报告会,举办1期党政“一把手”领导能力提升研修班、1期科级干部专题培训班和2期中层干部培训班,分别设置产业转型升级、宏观经济解读、园区建设管理、乡村振兴、富民增收等专题课程,调训干部584人次。相关做法被省《组工信息》《新华日报》《组织人事报》等宣传推介。
(三十五)关于“弄虚作假问题突出,全县通过验收的改厕数虚报近5万座,实际只改了40%,镇村截留或虚支挪用工程款1700多万元,占上级补助资金的39%”问题的整改。
1、加大问责追究力度。今年5月,严肃查处上冈镇、冈西镇、开发区陈堡村等截留农村改厕资金问题,给予1人留党察看一年、2人党内严重警告、7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
2、加强资金核查。6月上旬,全面核查各镇(街道、区)未改厕农户数,做到底数清、任务明。核查中发现2007—2017年镇(街道、区)截留资金合计1220.3万元,截至2018年4月16日已追缴县财政专户1213.9万元,尚有6.4万元待收回,近期将追缴到位,按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3、全面深入摸排。召开全县农村改厕工作会议,与各镇(街道、区)签订农村改厕工作责任书,下发《2018年建湖县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2015—2017年度整改补建任务,并明确要求各镇(街道、区)对2007—2014年度农村改厕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4500座整改补建任务。
(三十六)关于“问题通报后,部分镇村整改不力,巡视期间,联动专项检查发现还有750多万元改厕资金没有专款专用,涉及10个镇(街道、区)”问题的整改。
1、深入摸排底数。认真梳理整改不到位的镇村,深入一线督查指导改厕工作,重点把握施工日志、接水情况、编号、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切实加以整改。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力度大、推进速度快的予以表扬,对项目实施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深入各镇(街道、区)逐一进行督查,压实责任和任务。
2、抓好整改补建工作。严格按照《建湖县农村卫生改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资金拨付和工程考核验收程序。按照镇(街道、区)任务数和省定财政补助标准,根据质量验收结果及施工日志登记情况,分期将改厕资金拨付至各镇(街道、区)财政专门账户。同时,加强改厕经费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十七)关于“主体责任未能落细落实。县委没有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负面清单’‘问责清单’”问题的整改。
1、严格责任落实。县委办印发《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中共建湖县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办,日常工作由县委办、县委组织部负责。督促各镇(街道、区)、县直单位党组织于7月底前参照县委模式成立领导小组,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2、高位部署推进。8月10日,县委召开全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会,部署开展“四大行动”,陈平书记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全面落实省、市委全会部署要求,围绕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确保管党治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委副书记、县长薛盛堂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县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会议。
3、压紧压实责任。8月9日,县委办印发《中共建湖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对《2018年度中共建湖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主体责任。县级的“负面清单”“问责清单”将根据市级文件出台后进行制定。各镇(街道、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已于8月15日全部上报县委组织部存档。镇级“负面清单”“问责清单”将在县级层面文件出台后迅速制定。
(三十八)关于“对基层缺乏动态监管和考评措施,造成责任落实逐级递减”问题的整改。
1、注重动态监管。县委出台的《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对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每半年听取1次主体责任履责汇报和监督责任履责汇报制度、每年度听取1次五大党组汇报制度作了具体明确。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县委向市委、市纪委,各镇(街道、区)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向县委、县纪委都在上年度作了履责报告。每半年听取1次主体责任履责汇报和监督责任履责汇报,县委常委会8月6日听取了县委常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以及县纪委监委履行责任情况汇报;8月10日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各镇(街道、区)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将按照规定要求,计划下半年再组织一次,在今年年底前听取五大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2、规范履责记实。规范履责记实平台填报工作,将县委常委履责记实平台信息录入、其他县处级干部《履责手册》使用情况,县政府班子成员《履责手册》使用情况分别抄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推动及时规范填报。严格《履责手册》使用,下发科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责手册》581本,6月、7月分别对县处级科级干部《履责手册》进行集中调阅。对检查发现《履责手册》使用不到位的九龙口镇、上冈镇相关人员严肃批评教育,形成有力震慑。
3、强化督查推进。结合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县委第五、六轮巡察,以及今年以来两次作风建设通报会等情况,梳理排查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四风”问题频发等较为突出的4-5单位,制定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方案,计划于9月份举行。
4、严格检查考核。将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情况列入全县2018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范畴,作为否决事项重要内容,形成鲜明导向。年底组织县委常委和党员副县长带队,对各镇(街道、区)和重点县直单位(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三十九)关于“少数班子成员只求‘独善其身’,不担‘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下属部门的干部职工疏于教育管理”问题的整改。
1、发挥示范效应。8月11日,修订完善《2018年度中共建湖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内容进行了细化,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在加强教育监督管理、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工作、带队参加检查考核、主动查纠“四风”及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五个方面做好示范,真正实现业务工作与清单任务有机融合。
2、强化谈心谈话。出台《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与各镇(街道、区)、县直各部门党政正职干部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约谈。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今年以来在两次县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之前,与全体常委分别进行谈心谈话;各位常委今年以来都已与分管条线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8月15日起,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安排时间分别与各镇(街道、区)党委书记、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
3、规范履责记实。严格执行落实主体责任履责抄告制度,7月份,将县委常委履责记实平台信息录入、其他县处级干部《履责手册》使用情况抄告县委主要领导,将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责手册》使用情况抄告县政府主要领导。
(四十)关于“巡察工作存在走过场现象,没有彻底摆脱人情困扰和业务不熟等问题,‘后半篇’文章没有做好,2016年以来五轮常规巡察没有发现1条科级干部问题线索,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在反馈结束4个月后,才以非正式文件报送整改报告”问题的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8月13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第六轮县委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8月底,县委常委会将专题研究《中共建湖县十四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关于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
2、夯实工作基础。制定2018年度巡察机构业务培训计划,6月、8月分别组织了一次业务讲坛;已牵头建立85人的县级巡察人才库、60人的村级巡察人才库。
3、强化考核推进。制定县委巡察机构考评办法,加大发现问题考核权重,占比30%以上,推动巡察工作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要问题。今年第六轮巡察中,发现科级干部问题线索4件。
(四十一)关于“监督责任未能抓早抓小。日常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四种形态’运用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1、强化责任传导。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规范运用情形,已制定《关于强化全县各党组织(单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全县各党组织(单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指导思想、职责要求、实施主体、适用情形、工作流程等内容。坚持抓早抓小,今年5月份以来,共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处置168人次、93人次、10人次和5人次,占比分别为60.9%、33.7%、3.6%和1.8%。
2、注重警示教育。5月份以来,在全县“510”警示教育大会暨机关作风建设大会,播放《贪图欲海无归路》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两部警示教育专题片,书面通报5方面19个问题;县纪委先后下发《关于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危房改造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8起20人。7月5日全县“三公经费”专项整治推进会,集中通报县直单位“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发现的7个方面共性问题和其他4个方面个性问题。7月18日全县深化“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推进会,播放专题片通报50个暗访发现问题,书面通报5方面48个问题。
3、开展法纪教育。县纪委下发《关于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在5月10日召开的“510”警示教育暨机关作风建设大会,邀请省纪委办公厅曹为忠副主任作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专题讲座,通报剖析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存敬畏、知戒惧、守底线。开展《党章》《监察法》巡回宣讲,5月21日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进行法纪知识集中测试。
4、推进专责监督。制定《关于全面推行专责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6步骤16个环节工作要求,夯实工作基础。针对县科技局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下发监督意见书,提出7项监督意见,推动问题整改。针对县教育局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严等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对农委落实监督整改意见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照整改方案逐条对账销号,严查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四十二)关于“‘一案双查’力度不够,有的单位多人被开除党籍并被追究刑事责任,却无人被问责,近3年县纪委问责案件数仅占立案总数的4%”问题的整改。
1、深刻剖析典型。责成县农委党委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向县委作出书面检讨;县委主要领导与分管县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召开县农委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集中通报剖析有关违纪违法案件;在5月10日召开“510”警示教育暨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上,对农委系列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剖析,集中播放警示教育片,形成有力震慑。
2、用好问责利器。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今年共对16个党组织和22名党员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3名党员干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进行问责追究。
(四十三)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问题突出。2015年以来查处扶贫惠农领域案件165起,‘三资’管理方面案件占1/4,以村居‘三大员’为主的窝案、串案占比达57%”问题的整改。
1、强化扶贫领域监管。出台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4项重点任务,严肃查处扶贫惠农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巡视巡察联动,4月16日至26日,对精准扶贫、农村改厕和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专项巡察,共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39条,问责处理35人。推动财政部门开展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对40个项目7.58亿元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梳理。县纪委对信访矛盾突出、财务管理混乱、工作力度薄弱的8个村居进行提级督办,严肃查处存在突出问题。
2、加大村居巡察力度。上半年已巡察36个村居;第六轮常规巡察近湖街道和高新区(塘河街道)时,延伸巡察了8个村居,下半年还将组织2轮村居巡察,确保全年巡察80个以上村居。
3、做好清产核资。6月29日召开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工作会议,要求按照清产核资标准“精准化”、全程“信息化”、集体资产权属“明晰化”、管理“制度化”,科学安排,认真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农工办出台《建湖县关于对违反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分责任主体明确问责追究的64种情形,细化责任追究方式和实施举措。
4、规范村(居)“微权力”运行。出台《关于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的实施意见(试行)》,绘制9方面39张流程图,推动权力阳光运行。推行村会计异地任职,14个镇(街道)出台个性化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已有6个镇(街道)90个村实施到位。
(四十四)关于“经费使用审批监管不严,虚列支出、不按项目列支,有的镇拆迁办工作人员用个人银行卡管理公款”问题的整改。
1、严肃问责追究。今年4月,县纪委对发现的镇拆迁办工作人员将拆迁补偿资金存放在其个人银行账户上进行管理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2、加强退管服务费管理。今年以来,日常公用支出中比较大的人员经费支出已由财政年初预算单独安排,不再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中列支,大幅度压缩了日常公用支出。同时,出台《建湖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3、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督查经费审批流程、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促进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开展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危房改造、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社区能力建设等专项资金,切实加大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
4、强化基层财政运行质效管理。近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管理的意见》,不断提升基层财政运行管理质效。组织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对部分镇村近两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十五)关于“不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抽查的6个单位都存在问题,涉及资金总额1.3亿元,有的镇(区)违规自行组织招投标。工程增项随意,个别产业园办公大楼装潢项目增补价超合同价74%”问题的整改。
1、加大问责力度。县纪委对县卫计委、规划城管局、高新区等部门和单位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已对1人进行诫勉谈话,4人进行提醒谈话。
2、强化招投标规范化运行。整理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文件,并进行汇编。强化对评委的管理,要求评委在评标时作出承诺,坚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严格遵守评标纪律规定。拟邀请省市招投标专家举行知识讲座,增强招投标市场主体学法守法意识,促进我县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运行。
(四十六)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不严。近3年先后有76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抽查6个单位发现招待费支出中有34万余元单据、票据不全,有的一张菜单重复报销5次”问题的整改。
1、深化标本兼治。县纪委对抽查发现6个单位“一票三单”问题开展调查处理,严肃问责追究,共提醒谈话7人、诫勉谈话4人。下发《关于重申十项财经纪律规定的通知》《关于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禁止饮酒相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处置单位食堂库存酒类相关事项的通知》,督促各单位对库存酒类进行处置。
2、规范报账程序。8月底前,统一印制全县“一票四单”相关报账凭证,发放到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含各乡镇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报账“一票四单”手续。9月底前举办全县基层财务人员财政财务制度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
(四十七)关于“有的单位公务接待违规超标准使用高档烟酒。个别镇领导拖欠公款长期不还,超标准住宿、乘车,重复报销差旅发票”问题的整改。
1、加强问责追究。县纪委对县住建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5人被党纪立案,3人被诫勉谈话、4人被提醒谈话。严肃查处颜单镇原某领导超标准住宿乘车以及重复报销差旅发票等问题,已对3人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
2、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整治。按照立行立改要求,下发《关于重申十项财经纪律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源头监管。5月14日至23日,对独立建账的53家县直部门2015年至2018年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7月5日,召开全县“三公经费”专项整治推进会,会上对专项检查发现的7个方面共性问题和其他4个方面个性问题进行了通报。7月26日,全面启动宕欠公款专项清理工作。
3、强化基层财务管理。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基层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对各镇(街道、区)机关账务上半年记账凭证进行调审,切实加强基层财务的监督管理。对各镇(街道、区)的财务人员进行第二期业务培训,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四十八)关于“违规租车、私车公养、办公用房闲置和购买超市购物卡发放福利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强化公车使用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制定公务活动方案,明确公务出行租借车辆管理流程,建立预算管理和租用车辆管理台账,县直各部门调用车辆必须向县公务用车集中调度平台申请,在平台无车可调的情况下,由用车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租用社会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定卡加油、定点定时维修、定点保险、北斗监管、车辆标识化、驾乘人员等管理,明确专人,建立台账,按月核算,定期公示。严禁私车在单位报支加油费、维修保养费等各项费用,严格执行《建湖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从严列支各项费用支出。
2、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按照省委巡视交办问题和市办公用房专项督查通知要求,对标找差,认真组织进行“回头看”。办公用房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清理腾退,腾退的办公用房按要求实行集中封存,重新启用已封存办公用房必须履行审批手续。领导干部严格按标准配置、使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退休后原单位办公用房及时腾退。针对芦沟镇、颜单镇闲置的办公用房,制定利用安置方案分期实施。
3、加大审核支付力度。对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各项财经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进行收集整理,汇编印制《财政政策汇编》1300册。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政策业务培训,及时学习新规定、新政策,增强执行财经纪律意识。严格规范县直单位费用支出行为,对违规发放购物卡等不合规或手续不全的支出不予报销。
(四十九)关于“整改不及时,上一轮巡视共发现问题16条,目前还有6条未整改到位。移交纪检监察类信访问题191件,本轮巡视反映同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23件”问题的整改。
1、细化责任落实。对上轮整改未到位的6条问题,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监督责任不够有力、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存在漏洞、机关干部存在“中梗阻”、违反八项规定问题仍有发生,分别明确县委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优化办牵头整改,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
2、坚持直查快处。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95件纪检监察类信访件和22件问题线索,建立销号管理台账,逐一交办,明确责任人员,快查快结、优先办理,同时要求每一件都单独装订卷宗,实名举报的严格实行两次反馈制度。截至目前,已查结纪检监察类信访件44件,问题线索14件,经查处立案22人、诫勉谈话7人。
(五十)关于“整改不得力,上一轮巡视发现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惠农资金问题,县里虽然出台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了专项检查,但检查内容不具体,验收标准不严格,2017年仍有69人因虚报冒领各项专项资金被处理。开展扶贫项目、农村改厕和危旧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联动巡察,发现涉及资金1200多万元”问题的整改。
1、加大管理力度。明确项目主管部门主业责任,对项目编制、建设、资金等方面全面负责。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科学规划项目,实行预算管理,由镇村逐级上报,县相关部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项目资金一律从项目库中抽取安排。加强工程实施管理,公开招投标,实行阳光操作。加强建设全过程监管,组织人员现场察看,督促项目单位按实施方案组织施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严格验收环节,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重大项目实行专项审计,在此基础上主管部门对照合同提出拨款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资金。
2、确保专款专用。对全县相关镇(街道、区)进行摸底排查,对主动交回财政的农村改厕资金735万元,2014年以前的改厕截留资金375万元全部回收。对2015—2017年未完成任务数的镇(街道、区),落实整改补建任务4500座,目前已全面开工,待完工验收合格后,将360万元资金拨付到位。
3、推进危旧房改造。制定《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项整改行动实施方案》,对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回头看”,同时成立专项检查组逐一核查。对全县17693户建档立卡等四类低收入农户住房情况进行调查,共评定D级危房126户、C级危房2996户。目前,已制定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各镇(街道)正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9月份将全面启动改造建设工作。
(五十一)关于“本轮巡视对所有镇(街道、区)开展扶贫项目、农村改厕和危旧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联动巡察,又发现问题39件,问责处理17人”问题的整改。
1、从严问责处理。对专项巡察发现的39个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进行分类移交,依纪对17名党员干部予以党纪处理,相关问题在“510”警示教育暨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上进行通报曝光。
2、建章立制防范。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由县委巡察办梳理汇总交办卫计委、住建局和县委农工办,督促落实监管责任。针对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卫计委、住建局和县委农工办,举一反三,先后出台《建湖县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切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的意见》《关于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兜底资助的实施方案》《2018年建湖县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建湖县农村卫生改厕资金管理办法》《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项整改行动实施方案》《全县农村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等,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堵塞漏洞,防范廉政风险。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我县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还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持续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1、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融入到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中,转化为每个党员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2、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围绕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确保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加快整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做到不解决问题决不放手,不达标准决不销号。
3、持续加强建章立制。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既落实“当下改”的措施,更注重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将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在做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并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通过认真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夯实党建基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持续抓好统筹兼顾。坚持系统化思维,自觉把问题整改与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六个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真正把落实整改的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提升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发展的过程,不断放大巡视效应,切实做到以整改促进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发展检验整改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6213909,邮政信箱:中共建湖县委办公室(建湖县湖中南路6号县行政中心13楼1309室),电子邮箱:jhxwzgb@163.com。
中共建湖县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建湖县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始终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坚强的整改决心、坚决的有力举措,努力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将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1、统一思想,强化整改自觉。县委不断强化对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政治生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契机,直面问题,聚焦聚力,坚定信心,抓好整改。7月11日,县委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聚焦问题查找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了方向,凝聚了共识,坚定了严改实改、真改深改的决心。7月30日,召开县委全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有关要求上来,精准发力、深入推进,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长效机制全面健全完善,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2、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陈平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薛盛堂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吴云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根据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的51个问题,领导小组专门设置党的建设和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政务管理和社会事业5个方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项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筹划部署、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召开4次县委常委会会议、4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解决整改中重大问题,确保了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3、细化分工,明确整改任务。县委常委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形成后,及时报请省委巡视办审核。根据审核意见,县委常委会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整改方案逐条进行修改完善,针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的51个问题,分解细化为140项具体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目标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对整改任务实行菜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每项整改任务对应一个领导班子、一套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改,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4、以上率下,推动整改落实。发挥表率作用,重点问题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牵头、直接推动。县委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对照检查、认领问题,带头自我剖析,亲自组织研究和审核整改措施,带头谋划、推动整改工作开展。8月9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题听取巡视反馈相关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汇报,逐条逐项对账,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8月16日,主持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5个专项小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研究集中阶段整改工作。8月15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会,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巡视要求和整改部署。县委常委和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强化督查,提高整改实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考核办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办法》3个文件,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和整改工作“全程留痕”制度,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成立督查推进组,细化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强力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建立整改落实情况“双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区)、各部门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成效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小组汇报。突出把巡视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考核范畴,推动巡视整改提高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县城一批交通城建基础设施项目投入较多,但近3年投入到农村交通、桥梁和污水管网建设的资金占比仅1/10”问题的整改。
1、加大资金项目倾斜力度。坚持“节约、必须”和“有保、有压”的原则,对2018年全县“两重一实”第一批任务进行“回头看”,确保全年各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12.3亿元,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比重达到60%以上。积极向上争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专项资金,全年争取资金不低于4.5亿元。整合各级相关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将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红线补偿、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进行有效整合,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
2、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今年以来,先后多次召开专题汇报会、推进会,协调会办项目建设难题,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工程顺利推进。截至目前,2018年农路项目完成3.13公里,在建70公里;桥梁项目完成334座(其中交通局34座、财政局40座、农资开发局260座),在建161座(其中交通局31座、财政局56座、农资开发局74座)。
3、加大集镇污水管网建设力度。依据《建湖县建制镇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认真编制2018年度集镇污水管网建设计划,并列入县“两重一实”项目予以保障实施。截至目前,建制镇(街道)已建成污水管网5.3公里,在建污水管网工程4.2公里。争取省住建厅奖补资金2340万元,年内计划再新建50.46公里,目前正在进行平面设计。加快村庄污水管网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建集中居住点,已配套建设污水管网7.5公里。下一步将整合省级项目资金做好20个村庄污水管网建设,铺设污水管网45公里。目前已完成现场勘察。
4、加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力度。推进2018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计划在上冈、庆丰和芦沟3个项目区新建、拆建各类建筑物14座,高效节水灌溉2600亩,总投资2571万元。目前,已购置管材等材料设备,完成投资约500万元。利用已实施的近湖、钟庄、九龙口颜单、芦沟庆丰、上冈、恒济沿河等6个项目区结余资金约3000万元,继续做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工程增做项目,计划整治河道15条、新建拆建水系连通建筑物6座。目前,已完成现场勘察。
(二)关于“农村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数量和质量位居盐城市后列,30%的农村公路出现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1、加快农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先后多次召开全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作推进会,强化督查推进,下发通报3期,一季度市级考核我县从第八名升至第五名。对农村道路桥梁损毁情况进行勘察,下达2018年农村公路维修计划,截至目前,沿河、庆丰等镇已完成维修任务。开通建湖至南洪桥、芦沟至红亮村、建阳至新阳村3条镇村公交线路,目前,全县共开通镇村公交线路16条,镇村公交覆盖率达44%,其余24条镇村公交线路规划已完成,38辆镇村公交车已调配到位,年内镇村公交实现全覆盖。鼓励客运企业转型发展,在恒祥汽车站旗下成立长城旅行社(旅游集散中心),开通建湖至连云港、建湖至杭州等运游专线;全力支持江苏恒达公司新开辟建湖至上海虹桥机场、建湖至上海浦东机场等2条定点定制客运班线,努力拓展高端定制化客运服务市场。大力引导道路货运企业联盟发展、向现代物流服务商发展,近期正在组织调研,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全面提升我县物流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2、强化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扶持。研究相关补充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整合利用现有供销网络(渠道)资源,以农村综合服务社为主体,组建“网上供销社”,8月底完成注册;以供销总社镇村网点为载体,在36个农村片区设立电商终端网站,确保2018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建设,7-8月份新增行政村“邮乐购”网点65个,目前累计完成160个,完成率达80%,确保11月份实现行政村“邮乐购”网点全覆盖;县级邮政仓储中心800平方米已改建完工,正式投入运营。
(三)关于“农业产业不兴旺,农业结构不够优化,稻麦两季种植面积超过70%,粮经种植比例为8:2,土地产出效益偏低”问题的整改。
1、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截至目前,全县今年已新发展稻(藕)田综合种养5万亩、设施农(渔)业1.8万亩。下半年全县再新增稻(藕)田综合种养2万亩、绿色果蔬及特经作物1万亩,任务已细化分解到各镇(街道、区),要求抓住秋播契机,确保按时足额完成。县农委近期也组织召开了稻田综合种养大户座谈会、乡镇农业中心主任工作会议,并通过举办农技推广培训班、宣传结构调整典型等措施,积极引导广大农户调整种植结构,不断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2、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选择中农网购、蜻蜓农服、乡旮旯网等15家电商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截至目前,15家电商企业销售额已全部超500万元,其中中农网购、乡旮旯网、几百粒等7家电商企业销售额已超1000万元。积极发展生态休闲农业,宝塔村正在争创省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九鑫龙生态园、铁丝湾度假区正在争创市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
3、着力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积极引导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集中,今年以来全县已流转土地3.26万亩。县委农工办专门召开土地流转工作推进会,对下半年再流转土地3万亩相关工作进行布置,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区),要求年底前确保完成。
(四)关于“引进培育的农业项目体量小科技含量低”问题的整改。
1、积极抓好农业招商引资。今年3月份、6月份先后两次组织县直农口部门和部分镇区、街道赴长三角地区开展农业专题招商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已招引实施超5000万元农业项目5个,其中超3000万元农产品加工项目3个。计划下月初组织赴上海开展建湖特色农产品推介暨农业招商活动。
2、强化农业龙头企业培育。积极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工程,鼓励企业资产重组、挂牌上市。今年上半年,纳入提升工程的10家龙头企业累计完成技改投入4200万元,素畅食品、正源创辉等6家企业被认定为市级龙头企业,恒辉食品、登达生态农业正在申报省级龙头企业,军曼农业、方圆公司正在筹备进入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农业板”上市。
3、着力提升农业科技装备水平。大力实施农业“三新”工程,重点推进稻麦产业技术体系项目,目前已完成上一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考评和下一年度实施方案审核。组织县内农业电商企业参加2018年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新技术和新农民创业创新博览会。积极推进省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示范县建设期限由一年延长至三年的要求,对创建实施方案重新进行了修改完善,今年重点推进近湖、上冈、恒济、庆丰、芦沟、钟庄、塘河等7个镇(街道)市级示范镇创建工作,目前7个镇(街道)水稻机械化种植率已全部达到80%以上,并通过市农委中期考核验收。
(五)关于“人居环境不优良,农村黑臭河道较多,垃圾清运不及时,农业面源污染严重”问题的整改。
1、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积极实施农村河道生态治理三年行动,今年以来共疏浚大中小沟236条,完成土方486万方,建设生态防护林3490亩,打造农村生态示范河道14条。全力整治农村黑臭河道,列入今年整治计划的37条农村黑臭河道目前已全部疏浚结束。全面推行河长制,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道长效管护的意见》,县领导带头开展巡河工作,截至目前县级河长共巡河34次。
2、加强农村垃圾收运处理。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督查活动,积极联系市内垃圾填埋焚烧点,每天送往阜宁填埋场垃圾约100吨、滨海垃圾焚烧厂垃圾约250吨、响水填埋场垃圾约50吨,确保城乡垃圾“日产日清,即满即运”。在恒济镇、九龙口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目前恒济镇全域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九龙口镇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计划已制定,近期组织实施。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今年夏季全县秸秆综合利用量达27.8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7.2%。积极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化行动,目前全县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为62.9%,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绿色防控产品使用面积占比为86.3%。扎实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出台《建湖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对全县179个规模养殖场进行检查治理,截至目前已有131个规模养殖场达到省定标准,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73%。
(六)关于“县里曾出台不符合农民意愿的土政策,近30年农户翻改建房屋未能得到政策支持,造成农村危旧房多,占住房总数的1/3,还有4.3万多户需要改造提升”问题的整改。
1、扎实抓好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住建厅新下达的危房改造项目要求,制订形成全县3122户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计划9月份全面启动危房改造工作。今年新增的80户D级危房、1406户C级危房改造任务,通过村庄撤并试点已完成10户D级危房、177户C级危房改造工作。今年全县计划改造B级房屋1万户,通过实施村庄撤并试点和农村康居工程建设,已拆除B级房屋4079户、修缮2119户。
2、积极开展村庄撤并试点工作。召开全县农村康居工程建设推进会,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县开展村庄撤并试点工作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专题会办等多种形式,督促村庄撤并试点工作稳步开展。截至目前,全县12个试点村、83个自然村共签订拆除协议4610户,拆除房屋3480户。
(七)关于“农民生活不富裕。人均收入低于全省、盐城市平均水平,还有建档立卡8047户15963人没有脱贫”问题的整改。
1、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围绕省、市乡村振兴“农民收入新增万元工程”部署要求,重点加大职业农民培训、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民就业创业等工作力度,推动农民稳定增收。今年以来,共培训职业农民3590人次,新发展家庭农场3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475人、农民创业495人。1-6月份,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616元,同比增长8.6%。
2、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先后制定出台《建湖县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切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的意见》《关于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托底资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今年以来全县新发展6个产业扶贫项目,带动427户低收入农户增收;共有2164名贫困人口享受健康扶贫待遇,累计发生医疗费用1612.8万元,报销1477.32万元,综合结报率达91.59%,低收入农户大病县内治疗总费用个人负担不超过10%;发放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托底资助资金874人、49.22万元,助学金13605人、1023万元。7月底专门召开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议,对下半年扶贫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抓紧做好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信息核对工作,确保国扶网、阳光扶贫网“两网”数据一致;抓紧摸排确定今年可以脱贫的低收入农户,确保全面按时完成今年脱贫任务。
(八)关于“以工补农无基础,工业企业盲目将资金投入房地产市场,造血功能丧失,形成7个担保圈涉及企业78家,担保金额73亿元,无力转型升级,更无力反哺农业”问题的整改。
1、上下联动强化风险预警。出台下发《关于建立建湖县金融稳定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联席会议等制度以及相关工作职责。召开全县防控经济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抽调9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摸清全县企业生产经营、逾期欠息、过度担保等情况,为科学研判、合理处置提供基础信息。多次召开协调会,帮助象王、咸中、豪迈等企业协调结息降息、转贷续保等矛盾。下发爱科斯伦、宇晖、登达资金划扣等金融风险提示单(函),全力做好预警监测工作。
2、政策引导强化企业“破圈解链”。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出险企业协同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支持担保圈重点企业破圈解链的政策意见》和《关于规范防范化解企业互联互保风险操作流程的通知》,为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金融风险提供有力支撑。今年3月15日以来,县公安局依法查处各类逃废债务刑事案件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人,县法院公开曝光失信人员7批次140人。
3、积极开展为企服务。研究出台《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为企服务活动的通知》,深入开展走访企业和上门服务活动,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今年1-7月份,共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293个,规上企业增长面达61.8%,比去年底提高2.5个百分点。县财政成立2亿元过桥资金,2017年为企业提供过桥19.3亿元,2018年提供过桥8.6亿元;权信担保公司2017年末在保余额12亿元,2018年在保余额11.9亿元。6月27日,我县在上海召开了资本招商洽谈会,投标申报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人机构共6家,正在进行资质审核。
(九)关于“有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被动应付多、主动作为少”问题的整改。
1、坚持领导带头示范。8月10日,县委召开了全县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会,下发了《县委常委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对每名常委挂钩联系的党建责任示范区进行了明确。每月20日结合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向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发放专项提请函,提请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赴基层专题调研党建工作,推动基层党建示范带建设,督促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8月中旬,向全县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下发了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清单,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2、从严压实党建责任。7月下旬,向各镇(街道、区)党(工)委发放半年基层党建工作提醒函,对四大类共性问题和68个具体问题进行函询整改。8月10日下午,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各镇(街道、区)党(工)委、部分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述职。各基层党(工)委也按照要求,逐步召开基层党支部(总支)书记半年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对基层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抽问和测评评议。
3、开展百日攻坚行动。7月27日,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召开后,在全省率先召开全县抓乡兴村党建提质推进会,下发《建湖县“整县推进、整体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百日攻坚行动计划》,对“六强六过硬”建设任务逐项分解、逐件落实,6位基层党建先进典型上台晒经验、晒特色,示范推动各领域基层党建全面过硬、整体提升。
(十)关于“少数镇党委把站所党支部书记作为照顾性岗位解决职级,存在书记由外单位人员长期挂名、人岗分离现象”问题的整改。
1、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坚持即知即改,对巡视反馈的上冈镇存在的支部副书记由外单位人员长期挂名、人岗分离现象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上冈镇党委已于7月31日发文免去其支部副书记职务。围绕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由外单位人员挂名、人岗分离等情况,7月16日,组织各镇(街道、区)进行了自查,全县15个镇(街道、区)均填报了《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由外单位人员长期挂名、人岗分离情况自查表》。自查中发现近湖街道存在的支部副书记由外单位人员挂名、人岗分离现象,8月13日近湖街道党工委已发文免去了其支部副书记职务。在自查的基础上,从8月2日开始,县委组织部采取“家家到”调研的形式,对各镇(街道、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进行检查,目前已检查了近湖、建阳等6个镇(街道),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交办。
2、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全面推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制度,今年3月份以来共审核批准镇(街道、区)拟配股级干部职数30个。对在股级干部变动中需要调整编制关系的,由组织部及时向编办出具《关于划转编制关系的函》,提醒按时划转编制关系。截至目前,已将2018年以来涉及3批共6名新变动的镇(街道)股级干部编制关系划转到位。
(十一)关于“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领域党建基础薄弱,失联党员较多,75%以上的社会组织未建立党组织”问题的整改。
1、加大集中排查力度。8月3日,通过建湖党建网、塘河组工群下发“百日攻坚”行动图解,制定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提升37项清单。8月份对全县“两新”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已排查出“僵尸”等“两新”组织223家,不符合建支条件的994家,符合建支条件的356家已建支303家,对5个符合建支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了集中建支。排查发现失联党员153人,目前已取得联系141人,全部纳入组织管理。
2、完善“两新”党建台账。8月上旬,分片区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台账进行专题辅导,并组成6个联合检查组进行现场督查。目前以各镇(街道、区)为主体的“两新”党建工作台账已分类建立。
3、夯实“两新”党建基础。加大“两新”组织党员发展力度,今年拟发展61名,占全县总名额的24.9%,比上年增加5.5%。8月初,联合民政、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制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推动“两新”组织在登记注册和年检年报时,将党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鼓励“两新”组织多招聘党员职工。8月10日在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各镇(街道、区)和相关县直部门在半年述职时,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也进行了半年总结汇报。
(十二)关于“部分村两委干部年龄偏大,后继乏人,‘双强’书记带动引领发展能力不强,全县有110个村负债超过100万元,有35个村集体年经营收入低于18万元,少数村收入为零”问题的整改。
1、完善村干部待遇制度。已出台了《关于健全村党组织书记激励考核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村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标准确定,考核报酬根据村(居)分档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合格的,一档村、二档村、三档村的书记考核报酬最高可达3万元、2.5万元、2万元,统筹考虑其他村(居)工作人员报酬。2018年上半年村干部基本报酬已按新标准发放到位。8月底前将出台全县村居分档考核细则,进一步激励基层干部干事创业。
2、加大软弱涣散村整顿力度。下发《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的通知》,选派10名年轻干部赴软弱涣散村担任“第一书记”。出台《建湖县驻村第一书记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对“第一书记”的职责及任务、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进行了具体规定。8月初,对“第一书记”在岗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3、建强村干部头雁队伍。大力实施退役士兵村官培养工程,选聘149名退役士兵赴村任职,为村干部队伍输送后备人才。目前,已按每个村(居)党组织书记后备1名左右、其他村干部后备2-3名的要求,建立村后备干部人才库。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出台《县级组织部门强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管理工作试点方案》,拟定8月底前举办全县村党组织书记强村富民示范培训班,各镇(街道、区)做好其他村干部的集中轮训,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履职能力。
4、深入推进经济薄弱村脱贫转化。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出台《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发《建湖县关于对违反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召开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会议,编印《建湖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文件汇编及知识问答》,进一步细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扶持村集体发展集体经济,按照新连片流转土地规模对村(居)进行补助,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按当年验收入库面积每亩补助1万元。出台《关于加大帮扶力度促进经济薄弱村脱贫转化两年行动计划》,鼓励经济薄弱村通过自身努力化解债务,县财政按化债实绩,给予一定的补助,目前已有40个债务大村实质性债务已下降到100万元以下。
(十三)关于“有的镇村干部对民情社情了解不多,不会做群众工作,干群关系紧张”问题的整改。
1、深入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村村到”走访工作方案》,成立14个走访组,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走访活动。各镇(街道)按照步骤相同、标准相同,与县“村村到”同步组织好“户户访”活动。7月14日-15日期间,14个镇(街道)全部完成动员部署,组织镇(街道)三套班子成员开展走访工作。7月18日,县召开深化“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推进会,对“村村到、户户访”提出具体要求。截至目前,县级“村村到”走访工作组已走访105个村(居)、400余户村民,各镇(街道)“户户到”走访工作组已对221个涉农村居全面开展走访。
2、推动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全覆盖。在《建湖县“整县推进、整体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百日攻坚行动计划》中,对“四必到、四必访”活动进行布置,要求每名党员至少联系1户,及时了解上报重点户的所需所求;村干部采取分片、包组等方式,走遍辖区所有住户,截至目前,已走访重点农户1125户,发现各类问题153个,解决实际问题76个。5月18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讨全县网格化工作推进方案。8月14日,召开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会议。目前,全县各镇(街道、区)围绕“四个全面”的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共划分各类网格1314个,1314名专兼职网格员基本配备到位,正在开展基础人口信息采集等工作。
(十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向下延伸不够。少数基层党委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对微信圈散布或网络媒体流传的一些不良政治言论和负面新闻制止不力”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责任制。制定下发《2018年建湖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县委主要领导与各镇(街道、区)党(工)委书记签订《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6月份,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7月6日,县委常委会专题会办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全县下一阶段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门部署。7月10日,召开第四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传达省委巡视组意识形态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布置落实整改工作。7月30日,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报告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部署。
2、加强理论学习教育。利用“塘河讲坛”,举办《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践行习近平新闻思想,提升新时代舆论引导水平——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助推建湖发展高质量》《新媒体时代的网络生态与舆情应对》等专题报告会。在“塘河讲坛”微信公众号,推荐相关内容和读物,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能力水平。
3、健全制度体系。7月11日,县委常委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8月10日,全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会和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将意识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安排。在县委第六轮对3个镇(街道、区)和5个县直部门巡察中,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责任。
(十五)关于“非法宗教活动在某些镇村仍有存在,宗教活动场所71处,80%没有规划审批手续,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近三分之一的镇没有综合文化站,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缺乏阵地,不少信徒带小孩参加宗教活动,信仰问题已危及下一代”问题的整改。
1、推进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宝塔镇将原客运中心重新装潢,作为文化阵地。芦沟镇已将老文化站进行维修改造,并与社区教育中心资源共享。高作镇已将原乡政府办公用房进行改造,目前已基本到位。塘河街道文化站建制已批,站房已落实到位。
2、强化宗教场所管理。8月2日,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召开全县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全县各镇统战委员及宗教场所负责人计80余人参加会议。制定印发《开展宗教场所星级创建达标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严禁未成年人入教管理的规定》文件,推进全县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宗教局成立2个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对所有宗教场所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禁未成年人入教、消防安全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落实。7月6日,与钟庄街道对接制定工作方案,会同公安部门在8月底前对钟庄1处私设点实施依法处理,同时做好信众到合法点活动的引导等工作。会同国土、规划等部门对历史形成且落实宗教政策的22处场所和具有规划、土地、建设等相关手续的15个场所做好土地调查,形成统计资料存档备查。目前已完善归档18家。对照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和消防安全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宗教场所吊销其登记证。逐一核实无规划审批手续、具有宗教场所登记证的18个场所,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会同规划、国土、住建、消防、相关镇(街道、区)共同协调完善土地、规划等审批手续,年底前完成6家,两年内全部完成。对没有登记证的15个场所,按照《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的要求,抓好监督管理。
(十六)关于“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县委常委会讨论涉及班子成员自身职务任免事项时未执行回避制度”问题的整改。
1、认真学习相关制度。8月4日,在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上,专门翻印下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领学。适当扩大参加中心组学习对象范围,县四套班子全体领导,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镇(街道、区)党(工)委书记,开发区、高新区主任,县委办、政府办全体主任;人大办、政协办、司法局等42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中心组学习。县委宣传部转发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方案,要求各党(工)委(党组)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列入本单位中心组学习内容。
2、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7月13日,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将党委(党组)会讨论涉及班子成员自身职务任免事项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纳入其中。目前,已对13个基层党(工)委(党组)2017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检查,发现了研究讨论不充分、考察工作不细致、任职谈话不系统等5类问题,提出7条整改指导意见。剩余的14个单位检查工作将于9月中旬结束。
(十七)关于“干部选拔中纪委审核把关程序倒置,人选考察之前未征求纪委意见,导致会议研究确定的人选因为党风廉政问题被否决”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纪委审核把关程序。4月16日,县委召开常委会对规范选人用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明确纪委审核把关程序。在7月份县管干部人事调整中,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中征求纪检监察意见工作前移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在酝酿动议环节、确定考察对象之前对有关人选廉洁自律等情况均征求县纪委意见;考察干部时严格落实“双签字”制度。
2、完善干部监督信息通报联席会议制度。8月3日,召开全县干部监督信息通报联席会议,县纪委监委、巡察办、政法委、审计局、信访局、公安局、卫计委等7家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交流汇报前期干部监督的相关信息以及今后工作的具体做法。会议研究部署了全县下一步干部监督信息日常联系通报工作,确立了干部监督信息双月通报机制。
(十八)关于“县、镇机构重叠、权责脱节、效能不高,人员配备不科学,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尚有四分之三未能消化”问题的整改。
1、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对我县现有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核定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目前已就侨联、矛调中心、文明办领导职数核定问题向市编办行文请示,争取对现有个别单位领导职数、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完善。
2、推动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整改。在7月份科级干部人事调整中,采取重用、转岗交流等方式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4名。
(十九)关于“编外用人较为随意,出现人浮于事、吃空饷、用人优亲厚友等不良现象”问题的整改。
1、开展编外用人集中清理。县政府分别于3月26日、3月30日、4月3日先后召开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下发《建湖县机关事业编外用工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编外用工清理规范的范围对象和时间节点要求。4月份,县编办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4月21日,县政府召开“五类对象”清理动员会议,要求在5月底前,对退休、长期不在岗、2017年11月以后新聘用未备案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续签人员、不适岗人员等五类对象进行集中清理。据统计,截至5月底,共清理“五类人员”463人,其中县直376人,乡镇87人。县纪委会同县财政部门、各镇(街道、区)财政所、县会计核算中心,从6月份开始,全面停发“五类对象”的人员工资。对巡视反馈意见中两名在编不在岗、长期吃空饷人员,其中1人已于5月2日回单位上班,开发区党工委在8月9日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另外1人已递交辞职报告。
2、认真核定编外用工指标。编制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机关事业单位部门编外用工核定建议方案。
(二十)关于“巡视抽查发现,有的党员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不全面、报告时间不及时,甚至故意隐瞒不报”问题的整改。
1、及时落实处置措施。7月16日,对巡视反馈的相关人员制发《函询通知书》。8月15日,针对该名同志函询答复情况,召开部长办公会进行研究讨论并作了认定,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对该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
2、加强业务培训辅导。7月5日,召开全县拟提拔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业务辅导会,21名拟提拔干部参加了培训。相关科室负责人对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解读,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发放《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形》《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关爱提示单〉》等说明材料。7月份以来,随机抽查核实了42名科级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未发现隐瞒不报等违规情形。
3、认真开展信息审查。7月5日,委托公安、国土、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对21名拟提拔、8名拟重用的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信息进行查询,并与干部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比对,未发现隐瞒不报等违规情形。
(二十一)关于“个别干部履历表、年度考核表、入党志愿书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多次填写不一,入党转正报告找人代笔”问题的整改。
1、迅速核实处置。7月16日,对巡视反馈中涉及年龄存疑的2名同志进行函询。8月15日,针对2名同志函询答复情况,召开部长办公会进行研究讨论并作了认定,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对其中1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全面排查档案信息。按照“凡提必审”的要求,7月5日,县委组织部各考察组对29名拟提拔重用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考察对象、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考察组成员在《审核表》中逐一签字确认,并在干部任用公示中,对拟提拔对象个人相关信息进行了公示。启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根据对全县科级干部档案“一档一审、一档一表”的要求,目前正在逐一审核,截至8月15日,已审核96本档案,对档案中所缺材料已列成清单,并下发通知督促相关单位限期补充材料,计划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审核工作。8月13日,下发《关于建立干部档案材料报送联络员制度的通知》,组织各单位明确并填报干部档案材料报送联络员名单,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材料报送制度。
(二十二)关于“个别部门主要负责人逾矩越位,擅自作为,被上级主管部门查处问责”问题的整改。
1、加强党规党纪教育。今年5月开始,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开展“讲政治、守纪律、作表率”公开承诺活动,截至目前,已通过《建湖日报》、建湖纪检监察网、“清风建湖”微信公众号发布11家单位公开承诺内容。“510”警示教育期间,邀请省纪委专家作“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专题讲座,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
2、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2017年6月份开始,我县通过撤回承诺函、解除合同等方式及时完成了对违规担保、违规购买服务、社会集资行为的整改。收集整理近年来国家、省、市、县出台的各项债务管理政策文件,编制债务政策手册,印发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完善债务管理系统数据,对债务举借情况实时监控;实施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制度,凡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一律不得实施;筑牢政府财政、融资平台公司与企业之间三道“防火墙”;每周分析平台公司融资渠道、融资方式、偿债资金落实等情况,对到期债务提前半年提示、三个月预警;签订债务管控责任落实承诺书,对债务风险较高的进行书面预警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加强税源培植,全面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确保税收比达80%;硬化预算约束,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推进债务化解,大力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积极寻求政策性贷款支持,综合协调争取上级补助,着力盘活闲置资产,深入开展“四资四化”,加大平台公司实体化经营考核力度,安排土地出让金净收益20%以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盘活存量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债务化解,推进担保、过桥业务市场化运作,加大与社会资本合作,加快设立产业基金。
(二十三)关于“组织活动任意虚无。巡视抽查资料台账发现,部分党委部门机关党支部未按要求制定年度活动和党课教育计划,‘三会一课’活动开展不正常,记录要素不全”问题的整改。
1、建立“三会一课”计划报备制度。7月16日,召开全县组织委员例会,下发《建湖县“三会一课”计划报备纪实制度(试行)》,明确规定每月18日前各基层党(工)委汇总下辖党支部“三会一课”具体计划后上报组织部过堂。近期,县委组织部先后派员参加近湖街道、公安局、恒济镇等基层党(工)委支部书记例会,并在会上对参会支部书记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7月23日,在全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会议上对组织委员和组织干事进行业务培训;7月27日,在全县抓乡兴村党建提质推进会上,对全县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部分机关支部书记进行党务知识专题培训。
2、规范“三簿一册”管理使用。8月份,集中调阅县公安局、交通局、司法局、市监局、教育局、近湖街道、庆丰镇、恒济镇、建阳镇、九龙口镇下辖支部的“三簿一册”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发言材料、会议记录,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
(二十四)关于“政治学习流于形式。交流发言走过场,心得体会东抄西凑,巡视抽查发现,个别镇党课台账资料弄虚作假”问题的整改。
1、强化问责追究。8月份,近湖街道召开党委会,党课台账资料弄虚作假的分管负责人在会上作了公开检查,并将检查报告报县委组织部记录备案。
2、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按照《实施细则》《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要求,制定县委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成员个人学习计划,明确必读书目。县委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交流研讨每半年不少于3次,目前已集中学习9次,研讨3次,听取专题报告8次。扎实开展“党员干部理论素养提升年”活动,举办“塘河讲坛”报告会27场。6月份组织开展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督查,进一步提升基层理论学习的实效性。将理论学习与推进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相结合,在建湖日报、“建湖发布”和“塘河讲坛”微信公众号同步开展“我为建湖高质量发展献一策”征文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3、加大督查力度。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基层党建工作互学互查专项督查组,采取每月20日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挂钩联系干部参加党员活动和上党课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已发放督查通报2期,推动相关问题整改。
(二十五)关于“有的单位机关党支部近3年未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个别党总支违反规定进行换届选举”问题的整改。
1、严肃问责追究。对颜单镇原组织委员采取了调离组织工作岗位的组织处置。宝塔镇党委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分局党支部选举结果宣布无效,并责令其8月底前进行重新选举,选举全程由镇党委派员参加、严格把关。同时,宝塔镇党委已对该支部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
2、完善工作流程。6月10日,制定下发《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程序图》和《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图》,明确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流程。7月份,循环调阅81个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3、加强检查指导。6月份,制定下发《支部委员换届选举程序图》。同时,将各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纳入7月20日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检查内容,并调阅了9个基层党支部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资料台账。
(二十六)关于“民主生活会‘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谈工作多,谈思想认识少,相互批评圆腔滑调,有心‘栽花’,无意‘栽刺’,有的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记录未见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内容”问题的整改。
1、建立领导示范机制。7月11日,县委常委会召开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的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各位常委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巡视的部署要求;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与每位常委进行深刻的谈心谈话;县委常委会和常委个人都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上,县委各位常委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位常委均能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民主生活会取得较好的效果。
2、严格督查指导。7月份,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派员列席各基层党委(党组)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会议流程、相关会议材料和整改措施进行督查指导,并调阅了部分基层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和对照检查材料。
(二十七)关于“一度时期政绩观不正确,追求数字政绩,财政收入水分较大”问题的整改。
1、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财政收入质量问题,县委、县政府多次要求压挤收入水分,夯实财政家底,严禁“虚收空转”。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5年50.6亿元下降到2016年的35亿元、2017年的26.3亿元,财政收入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提高养老金、社会救助等各项保障标准,落实社会保障自然增长机制;今年“两重一实”调整项目侧重增加对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康居工程等民生项目的投入,确保民生类支出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不低于75%。严格执行《关于制定严格控制财政性资金支出管理的意见》,加大财政审核支付力度,严控“三公”经费,确保只减不增。
2、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行季度通报制,每季首月对上季度综合治税成员单位涉税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今年1-7月份稽查入库5618万元;召开欠税清理专项会议,努力清理追缴欠税。制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
3、严格税收收入管理。落实《江苏省地方“九税”收入质量区间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及时转发市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进一步加强收入质量管理的通知》,重申收入质量管理要求,确保税收入库数据真实。进一步强化税收收入职责,严格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组织收入,严把税款入口关。大力排查税源、挖潜增收,确保税收收入进度达序时。
(二十八)关于“形象工程后患尚存,盲目推进农村城镇化,要求农民进城,违背农民意愿,超出财政承受能力,产生较多负面影响,严重制约县域发展”问题的整改。
1、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村庄撤并试点,提供货币结算、进城进镇购房安置、进新建集中居住点建房等多种安置方式供农民自主选择。截至目前,全县4610户已签订拆除协议农户中,选择货币结算的3157户,进县城购房安置的167户,进镇购房安置297户,进新建集中居住点建房安置的989户。过细做好拆除房屋农户安置过渡工作,各镇(街道)积极帮助农户寻找临时过渡房源,对一时找不到房源的农户,适当延缓房屋拆除期限,待找到合适房源、高温天气过后再予以拆除,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2、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在《关于在全县开展村庄撤并试点工作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完成试点任务的镇村,按照新增耕地指标,分别给予2万元/亩、1万元/亩奖补,充分调动镇村试点工作积极性。由县新农投公司负责市场化运作宅基地复垦新增耕地指标来筹措村庄撤并所需资金,截至目前已向各镇兑付资金1.6亿元,后期将根据宅基地复垦进度及时兑付资金,确保镇村不因村庄撤并试点工作新增债务。
3、积极推进集中居住。6月份召开村庄撤并试点村集中居住点规划过堂会,对10个试点村规划进行逐一过堂,7月份邀请省住建厅相关领导和乡村规划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评审,目前10个集中居住点相关规划都已完成,九龙口镇梅苏村、建阳镇西尖村、新桥村等3个集中居住点已进场施工,剩余7个新建集中居住点也将于8月底前启动建设。本月底将召开村庄撤并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组织“家家到”观摩活动,推动村庄撤并加快实施。
(二十九)关于“懒政怠政多有表现,对有偿家教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不力”问题的整改。
1、加大有偿家教打击力度。暑假以来,我县召开专项会议,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拒绝有偿家教承诺活动,共签订《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6000余份,印发《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从教行为。通过媒体发布《关于重申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公告》,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实行“有偿举报”制,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有偿家教监督举报电话、在各学校公示栏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深入社区、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常态化的明查暗访,已查实5起有偿家教行为,正在立案处理之中。
2、压缩社会有偿家教空间。目前,正在研究部署“领航星期六”、“课后服务、弹性离校”等工作,秋学期开学后将进一步推进。
(三十)关于“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的整改。
1、加强医卫人员道德教育。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县2100多名医务人员作出不收受“红包”的书面承诺。在各医疗单位门诊大厅、重点科室、医用电梯等醒目位置,张贴监督提示标识近250张。
2、加强卫计系统行风建设。制定出台《建湖县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身边的好医生”专题演讲比赛、道德讲堂等活动,同时委托南京嘉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每两个月对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出院患者满意度进行一次调查评价。今年7、8月份,有43名医务人员将无法拒收的“红包”及时上缴单位或缴纳到住院患者账户,退还“红包”2.32万元。
(三十一)关于“殡葬服务市场非法营运”问题的整改。
1、加强殡葬管理。建立由民政、交通、公安、卫计、物价、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对殡葬用车实行常态化监管。在全县村(居)公示栏、殡仪车内张贴宣传单,宣传殡葬法律法规,并将相关信息以《告知书》形式印在殡葬服务《免费申请表》上。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加强送葬车辆进入殡仪馆管理,非法营运送葬车辆不得进入馆区,同时对送葬客车进行信息登记。提高保险额度,单辆殡仪车保险赔付额度达260万元。
2、加大服务力度。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我县具有营运资质的恒兴公司、恒达公司、建益公司的相关租车信息,并进行明码标价,由群众自主选择。建立联动机制,由县殡仪馆对车辆进行登记,交通、公安部门进行甄别,对没有资质车辆从事营运活动的行为依法及时严厉打击,杜绝“黑车”恶意竞争行为。
3、强化运营安全。下发《关于加强全县运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逐一排查相关车辆,对涉嫌违法营运的车主进行约谈。开展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殡葬包车非法营运集中整治月行动,严厉打击殡葬服务用车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发放县内包车指南3000份,在村民集中地张贴《县内包车运输使用告知函》300份。进一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按时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确保道路运输经营安全。目前,我县殡葬包车市场非法营运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
(三十二)关于“政商关系‘清’而不‘亲’,为企业排忧解难、减压减负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1、加快工业企业办证进程。深入14个镇(街道、区)148家企业现场服务,涉及问题现场交办、督办整改。截至目前,已办不动产权证(土地及房产)4家;国土局已办不动产权证(土地)105家,正在办理43家;规划城管局已办规划许可证48家,正在办理57家;住建局已办施工许可证35家,正在办理13家;消防大队已竣工验收4家,正在办理31家,确保整改后符合规划、住建、消防等办理条件的工业企业不动产权证办结率达100%。
2、加大企业扶持力度。根据我县《关于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精神,为67家企业兑现2017年县级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1562.6万元。积极帮助企业向上争取申报专项,国瑞液压、丰信航空等2家企业被评为省级专精特新产品企业,国瑞液压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2017年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企业”,金龙达、博克斯等2家企业被评为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和鹰科技公司被评为省科技小巨人,铭星供水、崇达石化等2家企业4个产品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3个新产品被列入省级双新产品目录;8月份帮助6家企业申报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近期将上报相关申报材料。
3、拓宽企业金融服务渠道。今年3月份以来,先后召开2次金融工作座谈会以及金融形势专题分析会、信贷投放分析会,努力提升信贷投放质效。组织银行机构走进高作镇、上冈镇,开展专场银企对接会,共对接26家企业(项目),申请资金需求额2.51亿,已实现投放3户950万元;维企服务公司为94家企业提供应急转贷8.64亿元,权信担保公司新增30户企业担保,金额2.09亿元,累计为企担保11.87亿元,省再担保建湖分公司累计为企担保4.32亿元。邀请市金融办以及国泰公司来湖调研剑牌农化、振华轨道2家“金种子”上市后备企业,现场为企业问诊把脉,提供政策咨询。6月份,组织企业赴上海专题开展资本招商洽谈会,5家风投创投、券商等与我县企业项目签订资本合作协议,签约金额达16亿元。
4、大力缓解企业用工难题。研究出台《建湖县2018年“就业用工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建成重点企业用工动态监测系统和可视化平台,摸清175家规上企业缺工情况。精心组织“春风雁归”行动,吸引和鼓励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就业近2000人。引进上海优尔蓝、苏州启顺2家劳务中介机构入驻县开发区、高新区,新设新疆察布查尔、铜川宜君2个省外劳务基地。大力实施“万人职业培训”“援企稳岗”等行动计划,免费培训在职职工613人次;帮助47家企业申报援企稳岗补贴141.96万元,惠及职工5992人;为17名参保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1.78万元,发放就业服务补贴3.15万元。1-8月份,共组织各类招聘活动53场次,帮助企业招工引匠4600多人。
5、深化“3550”改革。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企业群众对电子化注册登记的知晓度及银行等部门的认可度。丰富登记形式,让个体工商户通过使用银行电子认证卡和U盾、江苏工商APP多种途径完成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召开“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协调会,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总服务台,提前介入存量房转移、抵押登记,公开办事流程和税费价格;国土窗口受理材料扫描进入新系统与税务部门共享,税务部门不再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纸质材料;交易过程中契税征收实现刷卡或微信转账;8月中下旬试运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系统。会办研究施工许可一站式申报并联审批工作存在问题,加强与中介机构对接,加大对“先上车后买票”现象查处力度。全面推行“一窗一网”不见面集成改革,目前正在制定方案;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纵深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联合预审和“代办制”;研究制定《“三测合一”落实方案》,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三十三)关于“执行力不高,‘中梗阻’现象明显,部分回迁安置房房产证长期无法办理,涉及居民3万余户,至今还有2万多户未能解决”问题的整改。
1、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召开不动产权证办理督查推进会,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全县420家需要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企业逐一过堂摸排。开展2轮督查剖析,目前正结合督查情况,对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履职不力的部门、镇(街道、区)和有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倒逼履职担当。
2、加大安置房办证力度。召开全县两证办理情况汇报会,对安置房实行分类处置,确保安置房能顺利办结大证、有序分户,同时优化审批流程,切实加快办证步伐。截至6月底,庆丰、芦沟等10个镇区的169幢实现首登;8月15日,建阳30幢楼实现首登,上冈利华小区、镇东园区安置房和大团新村等4个小区初步通过消防验收。截至目前,5721户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4523户具备办证条件,随时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3、加大回迁房用地申报力度。目前,我县已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回迁房11宗地211亩、涉及36幢回迁房(建阳镇19幢、上冈镇12幢、高作镇5幢)的用地纳入今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范围,市国土局已组织专家对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进行认证,已具请示至市政府,待市政府行文报省政府批准。
(三十四)关于“少数干部存在不作为的‘享乐主义’,重要岗位怕担责不愿去”问题的整改。
1、推动干部干事创业。8月9日,县委出台“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文件,明确相关要求,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供制度支撑。8月15日,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与巡视反馈的个别不愿到热点岗位工作的同志进行谈心谈话,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印发《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解放思想大讨论为主题召开民主生活会。6月14日,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截至6月底,各基层党组织均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3、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实行县镇(部门)上下联动,举办55期“先锋晒台”活动,235名党员干部走上晒台,晒思想、晒方法,晒实绩、晒经验。举办27场“塘河讲坛”报告会,举办1期党政“一把手”领导能力提升研修班、1期科级干部专题培训班和2期中层干部培训班,分别设置产业转型升级、宏观经济解读、园区建设管理、乡村振兴、富民增收等专题课程,调训干部584人次。相关做法被省《组工信息》《新华日报》《组织人事报》等宣传推介。
(三十五)关于“弄虚作假问题突出,全县通过验收的改厕数虚报近5万座,实际只改了40%,镇村截留或虚支挪用工程款1700多万元,占上级补助资金的39%”问题的整改。
1、加大问责追究力度。今年5月,严肃查处上冈镇、冈西镇、开发区陈堡村等截留农村改厕资金问题,给予1人留党察看一年、2人党内严重警告、7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
2、加强资金核查。6月上旬,全面核查各镇(街道、区)未改厕农户数,做到底数清、任务明。核查中发现2007—2017年镇(街道、区)截留资金合计1220.3万元,截至2018年4月16日已追缴县财政专户1213.9万元,尚有6.4万元待收回,近期将追缴到位,按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3、全面深入摸排。召开全县农村改厕工作会议,与各镇(街道、区)签订农村改厕工作责任书,下发《2018年建湖县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2015—2017年度整改补建任务,并明确要求各镇(街道、区)对2007—2014年度农村改厕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4500座整改补建任务。
(三十六)关于“问题通报后,部分镇村整改不力,巡视期间,联动专项检查发现还有750多万元改厕资金没有专款专用,涉及10个镇(街道、区)”问题的整改。
1、深入摸排底数。认真梳理整改不到位的镇村,深入一线督查指导改厕工作,重点把握施工日志、接水情况、编号、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切实加以整改。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力度大、推进速度快的予以表扬,对项目实施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深入各镇(街道、区)逐一进行督查,压实责任和任务。
2、抓好整改补建工作。严格按照《建湖县农村卫生改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资金拨付和工程考核验收程序。按照镇(街道、区)任务数和省定财政补助标准,根据质量验收结果及施工日志登记情况,分期将改厕资金拨付至各镇(街道、区)财政专门账户。同时,加强改厕经费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十七)关于“主体责任未能落细落实。县委没有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负面清单’‘问责清单’”问题的整改。
1、严格责任落实。县委办印发《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中共建湖县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办,日常工作由县委办、县委组织部负责。督促各镇(街道、区)、县直单位党组织于7月底前参照县委模式成立领导小组,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2、高位部署推进。8月10日,县委召开全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会,部署开展“四大行动”,陈平书记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全面落实省、市委全会部署要求,围绕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确保管党治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委副书记、县长薛盛堂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县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会议。
3、压紧压实责任。8月9日,县委办印发《中共建湖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对《2018年度中共建湖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主体责任。县级的“负面清单”“问责清单”将根据市级文件出台后进行制定。各镇(街道、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已于8月15日全部上报县委组织部存档。镇级“负面清单”“问责清单”将在县级层面文件出台后迅速制定。
(三十八)关于“对基层缺乏动态监管和考评措施,造成责任落实逐级递减”问题的整改。
1、注重动态监管。县委出台的《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对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每半年听取1次主体责任履责汇报和监督责任履责汇报制度、每年度听取1次五大党组汇报制度作了具体明确。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县委向市委、市纪委,各镇(街道、区)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向县委、县纪委都在上年度作了履责报告。每半年听取1次主体责任履责汇报和监督责任履责汇报,县委常委会8月6日听取了县委常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以及县纪委监委履行责任情况汇报;8月10日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各镇(街道、区)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将按照规定要求,计划下半年再组织一次,在今年年底前听取五大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2、规范履责记实。规范履责记实平台填报工作,将县委常委履责记实平台信息录入、其他县处级干部《履责手册》使用情况,县政府班子成员《履责手册》使用情况分别抄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推动及时规范填报。严格《履责手册》使用,下发科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责手册》581本,6月、7月分别对县处级科级干部《履责手册》进行集中调阅。对检查发现《履责手册》使用不到位的九龙口镇、上冈镇相关人员严肃批评教育,形成有力震慑。
3、强化督查推进。结合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县委第五、六轮巡察,以及今年以来两次作风建设通报会等情况,梳理排查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四风”问题频发等较为突出的4-5单位,制定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方案,计划于9月份举行。
4、严格检查考核。将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情况列入全县2018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范畴,作为否决事项重要内容,形成鲜明导向。年底组织县委常委和党员副县长带队,对各镇(街道、区)和重点县直单位(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三十九)关于“少数班子成员只求‘独善其身’,不担‘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下属部门的干部职工疏于教育管理”问题的整改。
1、发挥示范效应。8月11日,修订完善《2018年度中共建湖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内容进行了细化,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在加强教育监督管理、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工作、带队参加检查考核、主动查纠“四风”及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五个方面做好示范,真正实现业务工作与清单任务有机融合。
2、强化谈心谈话。出台《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与各镇(街道、区)、县直各部门党政正职干部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约谈。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今年以来在两次县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之前,与全体常委分别进行谈心谈话;各位常委今年以来都已与分管条线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8月15日起,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安排时间分别与各镇(街道、区)党委书记、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
3、规范履责记实。严格执行落实主体责任履责抄告制度,7月份,将县委常委履责记实平台信息录入、其他县处级干部《履责手册》使用情况抄告县委主要领导,将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责手册》使用情况抄告县政府主要领导。
(四十)关于“巡察工作存在走过场现象,没有彻底摆脱人情困扰和业务不熟等问题,‘后半篇’文章没有做好,2016年以来五轮常规巡察没有发现1条科级干部问题线索,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在反馈结束4个月后,才以非正式文件报送整改报告”问题的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8月13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第六轮县委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8月底,县委常委会将专题研究《中共建湖县十四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关于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
2、夯实工作基础。制定2018年度巡察机构业务培训计划,6月、8月分别组织了一次业务讲坛;已牵头建立85人的县级巡察人才库、60人的村级巡察人才库。
3、强化考核推进。制定县委巡察机构考评办法,加大发现问题考核权重,占比30%以上,推动巡察工作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要问题。今年第六轮巡察中,发现科级干部问题线索4件。
(四十一)关于“监督责任未能抓早抓小。日常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四种形态’运用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1、强化责任传导。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规范运用情形,已制定《关于强化全县各党组织(单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全县各党组织(单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指导思想、职责要求、实施主体、适用情形、工作流程等内容。坚持抓早抓小,今年5月份以来,共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处置168人次、93人次、10人次和5人次,占比分别为60.9%、33.7%、3.6%和1.8%。
2、注重警示教育。5月份以来,在全县“510”警示教育大会暨机关作风建设大会,播放《贪图欲海无归路》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两部警示教育专题片,书面通报5方面19个问题;县纪委先后下发《关于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危房改造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8起20人。7月5日全县“三公经费”专项整治推进会,集中通报县直单位“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发现的7个方面共性问题和其他4个方面个性问题。7月18日全县深化“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推进会,播放专题片通报50个暗访发现问题,书面通报5方面48个问题。
3、开展法纪教育。县纪委下发《关于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在5月10日召开的“510”警示教育暨机关作风建设大会,邀请省纪委办公厅曹为忠副主任作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专题讲座,通报剖析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存敬畏、知戒惧、守底线。开展《党章》《监察法》巡回宣讲,5月21日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进行法纪知识集中测试。
4、推进专责监督。制定《关于全面推行专责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6步骤16个环节工作要求,夯实工作基础。针对县科技局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下发监督意见书,提出7项监督意见,推动问题整改。针对县教育局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严等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对农委落实监督整改意见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照整改方案逐条对账销号,严查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四十二)关于“‘一案双查’力度不够,有的单位多人被开除党籍并被追究刑事责任,却无人被问责,近3年县纪委问责案件数仅占立案总数的4%”问题的整改。
1、深刻剖析典型。责成县农委党委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向县委作出书面检讨;县委主要领导与分管县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召开县农委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集中通报剖析有关违纪违法案件;在5月10日召开“510”警示教育暨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上,对农委系列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剖析,集中播放警示教育片,形成有力震慑。
2、用好问责利器。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今年共对16个党组织和22名党员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3名党员干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进行问责追究。
(四十三)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问题突出。2015年以来查处扶贫惠农领域案件165起,‘三资’管理方面案件占1/4,以村居‘三大员’为主的窝案、串案占比达57%”问题的整改。
1、强化扶贫领域监管。出台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4项重点任务,严肃查处扶贫惠农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巡视巡察联动,4月16日至26日,对精准扶贫、农村改厕和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专项巡察,共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39条,问责处理35人。推动财政部门开展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对40个项目7.58亿元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梳理。县纪委对信访矛盾突出、财务管理混乱、工作力度薄弱的8个村居进行提级督办,严肃查处存在突出问题。
2、加大村居巡察力度。上半年已巡察36个村居;第六轮常规巡察近湖街道和高新区(塘河街道)时,延伸巡察了8个村居,下半年还将组织2轮村居巡察,确保全年巡察80个以上村居。
3、做好清产核资。6月29日召开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工作会议,要求按照清产核资标准“精准化”、全程“信息化”、集体资产权属“明晰化”、管理“制度化”,科学安排,认真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农工办出台《建湖县关于对违反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分责任主体明确问责追究的64种情形,细化责任追究方式和实施举措。
4、规范村(居)“微权力”运行。出台《关于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的实施意见(试行)》,绘制9方面39张流程图,推动权力阳光运行。推行村会计异地任职,14个镇(街道)出台个性化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已有6个镇(街道)90个村实施到位。
(四十四)关于“经费使用审批监管不严,虚列支出、不按项目列支,有的镇拆迁办工作人员用个人银行卡管理公款”问题的整改。
1、严肃问责追究。今年4月,县纪委对发现的镇拆迁办工作人员将拆迁补偿资金存放在其个人银行账户上进行管理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2、加强退管服务费管理。今年以来,日常公用支出中比较大的人员经费支出已由财政年初预算单独安排,不再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中列支,大幅度压缩了日常公用支出。同时,出台《建湖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3、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督查经费审批流程、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促进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开展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危房改造、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社区能力建设等专项资金,切实加大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
4、强化基层财政运行质效管理。近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管理的意见》,不断提升基层财政运行管理质效。组织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对部分镇村近两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十五)关于“不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抽查的6个单位都存在问题,涉及资金总额1.3亿元,有的镇(区)违规自行组织招投标。工程增项随意,个别产业园办公大楼装潢项目增补价超合同价74%”问题的整改。
1、加大问责力度。县纪委对县卫计委、规划城管局、高新区等部门和单位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已对1人进行诫勉谈话,4人进行提醒谈话。
2、强化招投标规范化运行。整理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文件,并进行汇编。强化对评委的管理,要求评委在评标时作出承诺,坚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严格遵守评标纪律规定。拟邀请省市招投标专家举行知识讲座,增强招投标市场主体学法守法意识,促进我县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运行。
(四十六)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不严。近3年先后有76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抽查6个单位发现招待费支出中有34万余元单据、票据不全,有的一张菜单重复报销5次”问题的整改。
1、深化标本兼治。县纪委对抽查发现6个单位“一票三单”问题开展调查处理,严肃问责追究,共提醒谈话7人、诫勉谈话4人。下发《关于重申十项财经纪律规定的通知》《关于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禁止饮酒相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处置单位食堂库存酒类相关事项的通知》,督促各单位对库存酒类进行处置。
2、规范报账程序。8月底前,统一印制全县“一票四单”相关报账凭证,发放到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含各乡镇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报账“一票四单”手续。9月底前举办全县基层财务人员财政财务制度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
(四十七)关于“有的单位公务接待违规超标准使用高档烟酒。个别镇领导拖欠公款长期不还,超标准住宿、乘车,重复报销差旅发票”问题的整改。
1、加强问责追究。县纪委对县住建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5人被党纪立案,3人被诫勉谈话、4人被提醒谈话。严肃查处颜单镇原某领导超标准住宿乘车以及重复报销差旅发票等问题,已对3人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
2、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整治。按照立行立改要求,下发《关于重申十项财经纪律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源头监管。5月14日至23日,对独立建账的53家县直部门2015年至2018年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7月5日,召开全县“三公经费”专项整治推进会,会上对专项检查发现的7个方面共性问题和其他4个方面个性问题进行了通报。7月26日,全面启动宕欠公款专项清理工作。
3、强化基层财务管理。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基层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对各镇(街道、区)机关账务上半年记账凭证进行调审,切实加强基层财务的监督管理。对各镇(街道、区)的财务人员进行第二期业务培训,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四十八)关于“违规租车、私车公养、办公用房闲置和购买超市购物卡发放福利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强化公车使用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制定公务活动方案,明确公务出行租借车辆管理流程,建立预算管理和租用车辆管理台账,县直各部门调用车辆必须向县公务用车集中调度平台申请,在平台无车可调的情况下,由用车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租用社会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定卡加油、定点定时维修、定点保险、北斗监管、车辆标识化、驾乘人员等管理,明确专人,建立台账,按月核算,定期公示。严禁私车在单位报支加油费、维修保养费等各项费用,严格执行《建湖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从严列支各项费用支出。
2、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按照省委巡视交办问题和市办公用房专项督查通知要求,对标找差,认真组织进行“回头看”。办公用房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清理腾退,腾退的办公用房按要求实行集中封存,重新启用已封存办公用房必须履行审批手续。领导干部严格按标准配置、使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退休后原单位办公用房及时腾退。针对芦沟镇、颜单镇闲置的办公用房,制定利用安置方案分期实施。
3、加大审核支付力度。对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各项财经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进行收集整理,汇编印制《财政政策汇编》1300册。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政策业务培训,及时学习新规定、新政策,增强执行财经纪律意识。严格规范县直单位费用支出行为,对违规发放购物卡等不合规或手续不全的支出不予报销。
(四十九)关于“整改不及时,上一轮巡视共发现问题16条,目前还有6条未整改到位。移交纪检监察类信访问题191件,本轮巡视反映同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23件”问题的整改。
1、细化责任落实。对上轮整改未到位的6条问题,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监督责任不够有力、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存在漏洞、机关干部存在“中梗阻”、违反八项规定问题仍有发生,分别明确县委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优化办牵头整改,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
2、坚持直查快处。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95件纪检监察类信访件和22件问题线索,建立销号管理台账,逐一交办,明确责任人员,快查快结、优先办理,同时要求每一件都单独装订卷宗,实名举报的严格实行两次反馈制度。截至目前,已查结纪检监察类信访件44件,问题线索14件,经查处立案22人、诫勉谈话7人。
(五十)关于“整改不得力,上一轮巡视发现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惠农资金问题,县里虽然出台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了专项检查,但检查内容不具体,验收标准不严格,2017年仍有69人因虚报冒领各项专项资金被处理。开展扶贫项目、农村改厕和危旧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联动巡察,发现涉及资金1200多万元”问题的整改。
1、加大管理力度。明确项目主管部门主业责任,对项目编制、建设、资金等方面全面负责。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科学规划项目,实行预算管理,由镇村逐级上报,县相关部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项目资金一律从项目库中抽取安排。加强工程实施管理,公开招投标,实行阳光操作。加强建设全过程监管,组织人员现场察看,督促项目单位按实施方案组织施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严格验收环节,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重大项目实行专项审计,在此基础上主管部门对照合同提出拨款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资金。
2、确保专款专用。对全县相关镇(街道、区)进行摸底排查,对主动交回财政的农村改厕资金735万元,2014年以前的改厕截留资金375万元全部回收。对2015—2017年未完成任务数的镇(街道、区),落实整改补建任务4500座,目前已全面开工,待完工验收合格后,将360万元资金拨付到位。
3、推进危旧房改造。制定《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项整改行动实施方案》,对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回头看”,同时成立专项检查组逐一核查。对全县17693户建档立卡等四类低收入农户住房情况进行调查,共评定D级危房126户、C级危房2996户。目前,已制定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各镇(街道)正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9月份将全面启动改造建设工作。
(五十一)关于“本轮巡视对所有镇(街道、区)开展扶贫项目、农村改厕和危旧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联动巡察,又发现问题39件,问责处理17人”问题的整改。
1、从严问责处理。对专项巡察发现的39个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进行分类移交,依纪对17名党员干部予以党纪处理,相关问题在“510”警示教育暨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上进行通报曝光。
2、建章立制防范。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由县委巡察办梳理汇总交办卫计委、住建局和县委农工办,督促落实监管责任。针对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卫计委、住建局和县委农工办,举一反三,先后出台《建湖县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切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的意见》《关于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兜底资助的实施方案》《2018年建湖县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建湖县农村卫生改厕资金管理办法》《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项整改行动实施方案》《全县农村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等,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堵塞漏洞,防范廉政风险。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我县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还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持续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1、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融入到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中,转化为每个党员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2、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围绕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确保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加快整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做到不解决问题决不放手,不达标准决不销号。
3、持续加强建章立制。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既落实“当下改”的措施,更注重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将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在做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并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通过认真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夯实党建基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持续抓好统筹兼顾。坚持系统化思维,自觉把问题整改与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六个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真正把落实整改的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提升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发展的过程,不断放大巡视效应,切实做到以整改促进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发展检验整改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6213909,邮政信箱:中共建湖县委办公室(建湖县湖中南路6号县行政中心13楼1309室),电子邮箱:jhxwzgb@163.com。
中共建湖县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