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3日至5月12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滨海县进行了巡视,6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滨海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委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整改部署要求,强化使命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高质量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一是重抓学习领会,凝聚思想共识。反馈会结束后,6月26日,县委召开专题会议,全面传达贯彻省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巡视整改的讲话精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特别是省委第八巡视组要求,逐条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政治担当。7月6日,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工作思想,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县委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全面查找分管条线和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二是重抓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成立了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及具体问题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具体责任,统筹推进全县面上巡视整改工作。县责任领导牵头,对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6个方面41个问题,逐条谋划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整改时限,形成巡视整改方案和“三清单”,迅速组织实施。同时,聚焦整改任务落实,县委主要负责人与县委班子成员、整改任务牵头单位,逐一签订巡视整改工作责任书,制定出台定期会办、清单整改、逐一销号、整改评估、一事一档、按期上报、督查通报等推动巡视整改落实的“十项制度”,确保整改压茬落实、闭环管理。三是重抓督查推进,保障整改成效。以注重实效为导向,把监督检查贯穿巡视整改始终,整合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督查办力量,成立省委巡视专项督查组和专门的巡视整改办公室,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每周督查、每周过堂,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推动巡视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质量实施精准脱贫的政治定位不高
1.关于“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系统,对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理解把握不全面,没有把精准脱贫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政治任务去推进和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先后召开4次县委常委会,2次县委中心组学习会,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等,结合滨海实际研究落实措施,进一步深化了对扶贫开发工作的认识。
二是先后召开5次县委常委会,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制定了领导干部遍访经济薄弱村低收入农户方案,全面启动低收入农户遍访工作。
三是围绕“1+6+1”立体帮扶体系,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6月份、7月份分别对社会扶贫工程、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工作、扶贫资金积存问题整改进行了专题会办,并围绕扶贫小额贷款发放、项目申报、结对帮扶、建档立卡对象动态调整等工作对镇(区、街道)进行考核排名,在县四套班子月度例会上分别进行通报。
四是印发了《关于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的通知》,召开镇(区、街道)业务人员会议3次。对《全县2018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进行了完善。制定并印发了《2018年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目标考核细则》,扶贫开发占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分值的50%。
2.关于“城乡发展差异大,民生领域欠账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了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比重,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2018年,城乡基础设施投入方面,城区投入184300万元,增幅24%;农村投入214533万元,增幅261%;城乡公共服务投入方面,城区投入147200万元,增幅79%,农村投入39832万元,增幅231%,农村投入增幅远高于城区投入增幅。
二是正在组织各镇(区、街道)对集镇控制性规划进行“回头看”,已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通知各镇区对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并将“回头看”的评审工作告知相关职能部门。
三是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加快推进“双基”项目建设,扎实推进88个城建重点项目和20件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目前,88个城建重点项目已开工建设69个,完成投入56亿元;20件民生实事项目全部实施,完成投入10.52亿元;聚力推进康居工程,年内按计划大力推进农村康居工程建设。
四是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县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已基本建成。目前,全县36座城乡垃圾中转站(其中镇区26座)均已投放垃圾压缩箱体,实现城乡垃圾收运全覆盖。7月份,全县生活垃圾日平均处理量已达463吨,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在污水处理体系建设方面,首期对3个镇区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对剩余的10个镇区正在进行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同时,对已建成的12座污水厂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对已铺设的管网进行疏通检修。目前已有5个镇区完成污水厂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关于“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享受教育资助,少数已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未纳入养老保险范围”问题的整改。
一是梳理产业、就业、教育、健康、托底等方面的帮扶政策,形成了9大类38项帮扶政策措施清单。目前正结合脱贫农户模拟评估工作,检查政策落实情况。
二是完成二季度党员干部“1+3”结对帮扶入户走访活动,入户走访1.27万人次,帮扶责任人上门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政策,核实农户半年收入,上传帮扶日记和走访照片。三季度走访通知也已下发各镇(区、街道)、县各部门单位。
三是制定了滨海县阳光扶贫动态监管会办制度和监管人员管理制度,排定监管清单、监管流程,明确1名监管人员,在县交易平台开展动态监管工作,依托“阳光扶贫”监管系统预警功能,交办、核查并已整改问题87个。制定低收入农户电话询访方案。
4.关于“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全县低收入农户精准识别大排查,重点排查“一漏三错”对象,即漏评、错评、错退、错销户,排查对象经村评议、镇审核、县确认,将于8月底前在国扶网系统中进行调整。已印发《关于建立扶贫数据集中比对机制的通知》,组织县人社、财政、民政、卫计、教育等16个行业部门开展数据集中比对,对存疑信息,目前正在核实之中。
二是重点围绕扶贫对象精准进退,在蔡桥镇、界牌镇和东坎街道新安村、天场镇秉义村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示范镇村试点工作,编制了《滨海县精准扶贫“三单”手册》,完成建档立卡户核查工作,完善了台账资料。7月24日,全市扶贫对象精准进退示范镇村建设工作现场部署会在我县召开。
5.关于“扶贫项目安排不科学”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了《滨海县2018年度精准扶贫项目申报指南》《滨海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对申报的自主创业、公益岗位、教育资助等项目进行审核,加强监管。
二是召开了全县项目库建设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部署会议,并对业务人员组织了培训。
三是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文件规定执行,对今年各镇(区、街道)已申报的自主创业、公益岗位、教育资助等到户项目将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录入国扶网系统。
6.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了《2018-2020年度滨海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滨海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从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二是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对已实施完成的奖补类项目,经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审计后,凭相关手续,及时安排资金,目前已拨付专项资金549.03万元。
三是已对2016年、2017年到户项目、自主创业、教育资助共计5565.48万元,到村项目59个3969.47万元资金使用情况,录入到国扶网系统和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实时监管。2018年项目待审核、验收、拨付后及时录入两个系统。
7.关于“产业富民思路不宽。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尚未形成,且结构单一,龙头企业招引培育未取得突破,富民增收缺乏有效支撑”问题的整改。
一是扶持发展一村一品,目前正在推进正红“草柳编”特色小镇和滨海港经济区“首乌”小镇建设。其中,正红“草柳编”特色小镇被列为中央财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总投资2468万元,内含12小项建设任务,已完成6项建设任务和土建项目的会审、立项批复、环评、招标等工作;滨海港经济区“首乌”小镇方案正在审核中,已在国家工商总局成功注册“首乌小镇”商标。
二是出台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我县列入全市“百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12家企业进行技改扩能,积极申报争取省产业富民项目和农业产业融合探索项目。目前,已成功申报2018年度32家市级龙头企业。
三是完善了滨海县农副产品集中区优惠政策,编排了果品、蔬菜、休闲食品、功能性、白首乌等5个我县对外重点招引合作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编制了我县农业招商指南。县农委正在积极筹备由其牵头的8-9月份在苏州举办的滨海农业招商推介会,截至目前各镇(区、街道)共招引、新办农业项目84个,其中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企业)10个,提供有价值的农业招商信息50个。
四是进一步完善县农产品加工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功能配套,加快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和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目前,农产品加工园二期工程已建成,污水管网接入工程已完成立项,近期开工建设,为园区提供人才、管理等公共服务的农创公司已建成。上半年,已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特色示范街1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村2个,下半年正在组织申报省级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园区、镇、村各1个。今年新建休闲农业景点4个,年底前建成营业。
8.关于“农村农业投入不足。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落户镇村不到五分之一,部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严重缺损老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县所有已建成的2585座泵站运行情况逐站排查整改,全部维修养护到位,整个排查工作计划12月底完成,目前已完成150座泵站的排查工作;已将177座老化泵站列入2019~2021三年计划,分年度全面拆除新建到位,彻底解决水利工程老化问题,2018年度计划拆建48座,正在实施当中。
二是正在积极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财政投资8250万元、省级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投资2100万元、省级滩涂垦区配套项目财政投资750万元,在项目区配套建设电站、机耕桥、涵洞、水泥路、防渗渠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目前,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已进行招标前期优化项目设计、编制工程清单等工作;省级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滩涂垦区配套项目已于7月31日下达县级年度计划,当前正在进行招标前期施工图设计等准备工作。
三是2018年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3178万元,其中,上级奖补资金2818万元,一事一议自筹及其他资金360万元,修建农村道路90千米,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定位和立项工作,同时为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正在按照程序聘请专业的监理公司负责整个项目的监理和验收,年底前完成所有项目的实施。
四是年内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192.825公里,桥梁改造81座,总投资2.97亿元,截至8月13日,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已完成148.181公里,在建22.599公里,完成招标22.045公里;危桥改造已完成25座,在建35座,完成招投标21座。年内全部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和危桥改造。
9.关于“脱贫成效不明显。全县仍有2.3万贫困户、5.8万人未脱贫,四分之三的行政村集体收入目前仍低于18万元,84%的村负有债务”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未脱贫的经济薄弱村制定“一村一案”,已初步排定高效设施农业、草坪种植、稻虾复合种养、基础设施建设等42个集体项目。通过新上设施农业、草坪项目入股国有投资平台等方式,保障村集体持续增收。同时,按照“5+1”的模式,因村制宜、发展项目,成立了县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将光伏项目和农机合作项目股权量化到村,收益全县统筹分配,对村收入进行补差,使经济薄弱村村集体收入达18万元以上。
二是对已脱贫农户按照文件规定继续享受2年帮扶政策;对未脱贫农户在实行“1+6+1”立体帮扶路径基础上,结合三季度入户走访,按照《滨海县精准脱贫户对标自查手册》内容认真开展脱贫评估,并在阳光扶贫系统中进行预脱贫标注。未脱贫的经济薄弱村依托省委驻滨帮扶工作队,排出42个扶持项目,尽快启动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和实施等。
三是召开了县“乡村振兴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我县发展壮大我县村集体经济、消除经济薄弱村有关工作。拟定了《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督促各镇(区、街道)按照文件精神,紧扣目标任务,多渠道拓展发展途径,确保年内新增50个以上村集体收入达18万元。
四是继续组织开展村级债务化解三年行动,截至7月底,全县共初步化解村级债务11586万元,其中去年债务核销5248万元,今年新增化解6338万元。整镇推进的7个镇中,坎北、通榆已经债务全部化解结束,并偿还到位;东坎、界牌已完成全部核销、相抵手续,并签订所有打折协议,正进行偿还;陈涛、农业园区、滨淮的3个试点村已全部完成手续并和债权人达成协议,准备打卡。
(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自觉不够
10.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多个项目开发突破生态红线,月亮湾防波挡沙堤工程和新滩盐场盐改淡养殖项目对区域生态系统造成影响。环保专项资金大量闲置,老旧机动车淘汰专项资金实际使用不到1/5”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了新滩盐场盐改淡项目监控线路、低压线路、饲料仓房、泵站屋面等违规建筑拆除工作,通过了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验收。对防波挡沙堤项目,已完成项目整改专题报告的编制;正在组织实施防波挡沙堤拆除工作,截至目前已拆除扭王字块1366块;及时向省、市环保部门和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汇报整改方案、实施进度。
二是制订了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的具体补贴政策,下发了《关于发放滨海县老旧汽车提前淘汰奖补资金的通告》,提高我县老旧机动车淘汰报废率和专项资金使用率,截至7月底,新淘汰老旧机动车95辆,正在按3000元/辆的标准兑现奖补资金。加大了老旧机动车路检路查和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及未进行注销车辆的执法力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
三是提高环保专项资金利用率,农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目前正在申请余款39万元,继续用于项目建设,预计8月底能拨付到位;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除臭项目,已拨付80万元,目前该工程已经全部按照申报内容建设,正在开展工程审计,剩余63万元正在申请拨付之中,预计8月底前能完成拨付工作;2015-2016年度省级生态补偿资金共3943万元,目前已拨付资金3753.7万元,剩余189.3万元。
11.关于“沿海工业园危废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邀请省环科院、南大、南工大等3个科研院所的专家团队对园区各企业危废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形成危险废物单位现场核查汇总表。同时,加大对企业危废监管力度,排查整改问题,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是正在开展沿海工业园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与各企业签订了危废管理责任状,落实危废削减任务,督促企业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削减危废贮存量,同时分月度列出危废去库存计划,定期汇总企业危废贮存情况,持续推动企业危废去库存工作,对危废削减工作不力的企业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危废削减任务。
三是已责成各企业签订危废管理责任状和《危险废物环境守法主体责任承诺书》,落实企业危废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危废管理监管力度,对企业危废管理不规范行为依法查处,今年以来已对26起危废管理不规范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
四是强化对企业危废的监管,加大对园区环境巡查,沿海工业园已成立专门巡查队伍,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巡查企业厂区周边及园区公共区域环境。
12.关于“环保监管机制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委托省环科院编制区域限批整改方案,目前已完成材料清理工作,预计8月底前编制完成;滨海沿海工业园整治方案已完成园区层面问题清单的编制,目前正根据问题清单,协助南京大学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开展整治方案编制工作。
二是对列入整治的企业逐一排查,组织落实企业法人签订了承诺书,承诺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对园区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具体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每个企业落实具体责任人,实行企业环保包干到人。同时,定期、不定期对园区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严肃查处。
三是目前已有36家企业完成清下水排放COD在线监测仪安装联网工作;正在推进另外21家企业二级平台建设工作;有9家检测单位已进入园区开展LDAR检测工作,已推进40家企业签订LDAR检测合同,18家企业已完成初步检测,正在开展修复工作,另有18家企业正在开展检测;新上RTO废气焚烧炉方面,6家企业已完成RTO整体设备的安装,4家企业正在开工建设;15台废气回收利用装置,目前5家企业已完成设备的安装,其余企业正在安装。
四是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网格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县、镇(区)街道、村三级环境管理网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意见》《滨海县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方案》《全县重点环境问题联动执法工作办法》,落实了“六定”(定区域、定排污单位、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标准;建立完善了全覆盖的责任体系。压实了领导责任,与县领导签订责任状,明确分管区域、挂钩问题整改等方面工作要求;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县环委会牵头,监委、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参加,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办环境管理事项,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与各企业法人签订危险废物收集处理主体责任承诺书、环境整治目标责任状,明确今后凡是企业发生环境问题,企业法人一律承担主要责任。
13.关于“环保执法尺度把握不严,近三年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中,部分处罚低于国家规定标准,一些企业屡罚屡犯,有16家企业受到5次以上处罚,最高者达10次”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了环境执法监管和行政处罚力度,严格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监察办法》,在案件审查中,对当事人近两年内的环境违法及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对屡罚屡犯的当事人从严查处。今年来,已有5家化工企业被责令停产、限产,9家化工企业自行停产整治,2家化工企业被整合。
二是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省、市环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已出台《滨海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对阻挠执法检查、采用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三是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对重复发生的同一种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采用“按日计罚、查封、限产限停整治、移送公安机关等措施,从严从快实施处罚。今年来,已下达处罚决定书89件,其中处罚5万元以上(含5万元)57家,占处罚总数64%;下达停产、限产决定书8家,查封扣押30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51家,对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3家企业责任人和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3家企业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
14.关于“‘263’专项行动成效不明显。主要污染物减排不力,2016年部分大气污染物超计划排放,2017年水污染防治主要指标的减排任务均未完成”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通知》《关于印发滨海县改善空气质量强制污染减排方案的通知》《关于实施强化管控措施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通知》和《滨海县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正在按时序进度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正在组织实施《2018年度滨海县“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计划》,建立全县突出环境问题销号制度,深入开展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截至8月10日,全县面上排查的124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60个,完成率为85.07%。
三是召开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明确今年大气污染防治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和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比例要求和列入省控、市控的6家重点企业强制减排任务和具体措施,制定了非采暖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进一步做好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扬尘、燃煤锅炉整治等管控措施落实。
15.关于“部分环保项目整治未达时序,全县有194台燃煤茶水炉、热风炉仍在使用;废黄河、通榆河饮用水源地的砂石码头、混凝土搅拌站未能彻底取缔,2017年底仍有3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未按要求迁入园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正在推进废黄河、通榆河饮用水水源地混凝土搅拌站、砂石码头拆除的场地清理,目前,相关企业搬迁费用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环保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对16家企业下发《滨海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12家企业下发《滨海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决定书》,已有4家企业完成拆除工作。
二是对194台燃煤茶水炉、热风炉加大整治力度,目前已全部整治到位。
三是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通知》,正在加快整治进度。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滨海县2018年度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专项补助办法》,鼓励使用单位(业主)进行整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16.关于“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不彻底。农药化肥减量使用推进力度较小,一些小型畜禽养殖场污染源直接回土填埋,形成地下水污染隐患。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进缓慢,一些区域‘脏乱差’现象较为突出。镇区污水处理主管网仅完成计划的39%,次管网未通村达户,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情况较为普遍;全县尚有3.9万户未实施厕所改造”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省下达我县2018-2020年三年改厕3.8万座任务,今年以来,我县高质量组织推进农村改厕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农村改厕9485座,其中完成补建5225座,补建工作已经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完成新建任务4260座。
二是对排查出来的需整治的380家畜禽养殖场户,已制定一户一策的整治措施,加大了规模养殖场治理力度。截止到2018年8月10日,需整治的380家规模养殖场完成整治销号341家,整治率达89.7%。
三是正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实现精准施肥,实现化肥减量增效。截至2018年6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148万亩次,化肥减量使用179吨;全面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绿色防控技术,农药使用量较去年同期减少3吨,同比减少3.02%,农药使用量继续保持零增长。
四是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垃圾中转站10个,加大财政投入,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90%,实施滨海港镇垃圾分类试点。截至7月31日,全县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已基本建成,全县36座城乡垃圾中转站均已投放垃圾压缩箱体,已实现城乡垃圾收运全覆盖。7月份,全县生活垃圾日平均处理量已达463吨,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90%以上。滨海港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完成了滨海港镇常住人口、区域面积等基本情况调查,起草了《滨海港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初步完成了垃圾分类设施布点规划,正在编制垃圾分类设施采购计划。
(三)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强
17.关于“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重经济轻党建现象依然存在,基层百分制考核体系中党建工作只占1.5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县委和镇(区、街道)党(工)委、县直部门党委(党组)、村(社区)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已制定出台《2018年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
二是制定了《中共滨海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确立年度党建创新重点项目13项、跨年度持续推进项目3项;实施镇(区、街道)党(工)委“书记项目”,每个镇(区、街道)确立“书记项目”创新工作1项、重点工作3项,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三是组织推进月度述职和年终述职相结合的形式,每月县四套班子月度例会听取部分镇(区、街道)、部门单位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指出不足,督促整改,目前已制定下半年月度述职计划,按月组织实施。
四是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2018年度全县目标任务综合考核意见》,加大党的建设工作的分值和权重,在全县目标任务百分制综合考核中,拟将镇(区、街道)和县直各部门的党的建设工作考核分值增加到15分。
18.关于“党的组织覆盖存在盲区。‘两新’组织未能应建尽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两新’组织未能应建尽建”问题整改方案。目前正在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体系规范建设月”活动,摸清了全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已对67个“两新”组织党组织进行规范调整。丰富拓展“非公企业片区党组织一体化”模式,已编制“两新”组织片区党组织管理网格,全县重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全部纳入32个片区进行管理,实现了“两新”组织党组织应建尽建。
二是在每月统一活动日期间,在“两新”组织党组织中开展“互学促学”,推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有效落实。
19.关于“少数党组织班子不健全,滨淮镇机关党支部只有书记没有支委,部分党支部未按时换届”问题的整改。
一是下发了《基层党组织班子不健全情况了解表》,对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空缺情况进行全覆盖摸底,重点了解“未设书记”“委员配备不全”等情况,同时,责成各镇(区、街道)、县直各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目前,正在对摸排情况进行梳理汇总。
二是下发了《按期换届立行立改通知》《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情况统计表》《基层党组织换届计划安排表》,责成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单位对所辖基层党组织是否按时换届进行“回头看”,对尚未换届的,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换届时间,抓紧完成换届,并形成换届情况书面材料。目前,正在对摸排情况进行梳理汇总。
三是正在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互学促学活动,通过召开部署会、开展辅导培训,推动镇(区、街道)、部门单位之间“推磨式”互学促学;每月召开全县组织工作例会,明确4名镇(区、街道)组织委员进行述职,并进行点评,形成定期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工作体系。
20.关于“部分机关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未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存在‘走过场’现象,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很少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也由他人代写”问题的整改。
一是主题化推进每月“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编印《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汇编》,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已指导八滩镇认真学习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互学促学活动精神,围绕落实“三会一课”等十项制度,推动党组织“推磨式”互学促学。
二是下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互学促学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县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互学促学工作部署会,明确了每个镇(区、街道)、部门单位选派1名同志,参与全县面上互学促学工作,推动各领域党组织“推磨式”互学促学;每月20日统一活动日期间,互学促学人员全程参加学习单位活动,重点了解“三会一课”等十项制度落实情况;实行联合签字制度,每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负责人与互学促学人员在活动记载簿上共同签字,确保工作留痕;建立了互学促学微信群,将学习单位会议记录、活动现场图片等及时上传到微信群,实现互学互鉴、共同提高。
三是深化“落实‘三基本’实现‘三回归’”活动,结合每月统一活动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回归到所在党支部中,带头回归到“三会一课”中,带头回归到党员教育管理中,做到重要学习一起参加、重大活动共同参与、重点问题同步排查,推动党内生活制度化。
21.关于“农村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不强,凝聚力减弱,班子成员间相互举报,对问题党员、隐性信教党员不想管、不敢管,群众信任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各镇(区、街道),按10%的比例倒排软弱涣散村,制定了软弱涣散村(社区)整顿工作方案,实行“一村一策”整顿。28个村(社区)均已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正在逐步推进落实。指导各镇(区、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滨海县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对村干部实行定条件、定职数、定岗位、定职责,目前已有5个镇完成“四定”工作;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选派了15名村书记参加市示范培训班、50名村干部参加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班。
二是制定印发《全县问题党员、信教党员统计表》,对全县问题党员、信教党员开展全面排查;各镇(区、街道)正在查找、梳理和化解村“两委”班子不团结、相互举报的问题;落实《村(社区)党组织工作规则》,明确村党组织职责任务,做到分工明确、决策民主。目前,各项工作均在推进之中。
三是有序推进省“党费暖基层”援建项目建设,从速办理援建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的选址意见、规划许可、环境评价、土地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开展党内关爱资金发放工作,落实省级党内关爱资金12万元、定向帮扶老党员和困难党员13名;组织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4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营造学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是组织开展了“认真学党章、知行作表率”“入党初衷大家谈”等主题活动;下发《关于做好新发展党员入党宣誓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党员徽章佩戴工作的通知》,增强组织活动仪式感、党员身份认同感;结合统一活动日,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到村讲“学党章”专题党课,带动全县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章上来。
22.关于“部分村支书示范引领作用不强,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程度较低,少数村支书考虑自己企业发展多,投入村务精力少,带动致富意愿不强,带头致富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村书记内审制度,采取上级单位下派、面向大学生村官选任等方式,拓宽选人视野。2018年以来,调整村书记21名,其中新任17人,村组干部提拔的7人,行政事业单位兼任的9人,大学生村官兼任的1人;指导镇(区、街道)学习贯彻《滨海县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对村干部实行定条件、定职数、定岗位、定职责。至7月底,东坎街道、界牌镇等5个镇(区、街道)已完成“四定”工作。村干部队伍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全县50岁以上的村书记有152名、占55.9%。
二是建立健全了村干部后备人才库,注重从致富能手、回村大学生、定制村官、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中发现和培养人才,并将后备人才配备情况纳入村书记考核细则。联动抓好村干部培训工作,采取县级重点培训、镇级普遍轮训、村级以会代训的方式,提高村书记能力水平;先后组织15名村书记参加全市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组织50名村干部赴山东参加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班。
三是指导各镇(区、街道)学习贯彻《滨海县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工作目标考核激励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加强村干部管理;制定了《2018年度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半年工作实绩考核方案》《2018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组织开展了村干部上半年实绩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参考,与全年绩效奖励挂钩。
23.关于“宗族派系干预村务现象多发,有的村合并之后貌合神离,合村不合管、并村不并账,工作相互拆台,有的村(居)换届选举中存在宗族势力拉票贿选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和督促各镇(区、街道)对宗族派系干预村务、合村不合管、并村不并账等问题进行深入排查,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之中;对合村不合管、并村不并账、工作相互拆台的村,由县农办、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核查;对村支委、村委换届中出现拉票贿选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抓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契机,摸排危害基层组织建设的涉黑涉恶线索,对涉黑涉恶基层干部,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坚决调整。
二是正在大力推进村务公开“清白工程”,明确了村务公开分“政务、党务、事务、财务、临时”五个版块,规定“政务、党务、事务”按季公开,突发性、临时性的重要事项随时公开,确保做到“真公开、实公开”。对照村务公开要求加大检查力度,7月共下发交办单11份,责令镇(区、街道)整改到位。
24.关于“基层组织威信不高,影响力弱化,群众遇到困难信教不信党”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县民宗领域正在开展以“排查一次家底、组织一次学习、开展一次调研、召开一次座谈、提出一条建议、开展一次公益、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举办一次爱国主义教育、组织一场考试、完善一套档案”为主要内容的“十个一”专项活动。
二是常态开展文化“三送”活动,扩大“文化预约惠民工程”影响,通过群众“点单”政府“配菜”,截至目前累计完成预约送戏下乡73场次,送电影1821场;组织开展广场舞比赛、县首届“创业之星”颁奖晚会、县首届百姓春晚、县少儿春晚、县优秀作品摄影展、新春民俗踩街、新春团拜会、月月戏相逢、百姓大讲堂、农民文化艺术节等群众文化活动,累计完成大型书画展8场,书画大讲堂近200场次。
三是指导各镇(区、街道)认真学习贯彻《中共滨海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组织开展了党组织和村干部年度承诺、服务承诺活动。召开了全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印发了《全县村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集中推进月活动方案》,对村党群服务中心名称标识、功能设置等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指导各镇(区、街道)按照“四区七室一广场”要求进行全面规范。
四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事务财务管理的意见》,规范宗教场所审批建设和事务财务管理。开展基督教中国化研讨论文评比活动,已印发了活动通知,正在组织之中。
(四)加强作风建设的政治担当不足
25.关于“党内好人主义普遍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明确镇(区、街道)、部门单位在报送征求意见时,对县委常委班子和个人至少指出1-2个具体意见建议。7月25日,县委常委会召开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民主生活会,印发《关于征求对县委常委会进一步解放思想意见建议的通知》,对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范围、工作要求提出具体的要求,共收到镇(区、街道)、部门单位、企业202条建议。
二是认真落实《中共滨海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操作规程》,向全县各直属党(工)委发放《民主生活会规范要求》丛书,督促各党(工)委对照会前准备、召开会议、会后整改等环节的具体要求,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
三是组织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各位班子成员围绕党内好人主义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照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搞无原则一团和气;民主生活会是否存在有问题不指出,有过错不批评;征求意见是否存在该提意见不提意见;研究问题是否存在从不率先表态,不敢担当等方面,开展自我对照排查,目前活动正在开展之中。
四是出台了《滨海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明确容错纠错的适用范围,在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同时,营造讲原则、说真话的浓厚氛围。
26.关于“民主决策质量不高。部分单位议事决策规则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拟出台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的管理办法,目前正在起草之中。
二是对制度机制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各位班子成员正对照活动方案要求,围绕民主议事决策执行情况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自我排查。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各执纪监督室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正在同步跟踪监督。
三是将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情况已纳入全县常规巡察必巡项目,对今年开展的巡察中发现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议事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等方面问题,已全部交办整改,并对2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7.关于“制度执行不规范,有的重大投资项目未上会研究,有的事项酝酿、讨论不充分;少数单位大额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等决策不透明、不规范;部分机关和镇区以班子会议代替党委会决策;有的单位主要领导未遵守末位表态制度,存在先定调子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县各单位领导班子自行学习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以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学习执行情况,组织自查自纠,目前正在组织实施当中。
二是县纪委各执纪监督室、各派驻纪检组已对联系单位议事决策规则学习和执行情况,开展了一次检查,对检查结果正在逐一交办落实当中。
28.关于“干部担当精神不足。思想懈怠‘不想为’,个别干部懒政怠政,长期不上班,经谈话教育后仍不悔改”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了职业资格违规挂靠取酬和宕欠公款等专项整治行动。7月5日下发了滨海县《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挂靠企业取酬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挂靠企业取酬行为进行专项清理。截至目前,已经登记清理260多人次证书、职称挂靠在其他企业行为,“滨510”账户收到2016年1月1日以来挂靠取酬所得资金140万余元。7月13日下发了宕欠公款清理工作方案,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目前正在对本单位的债权逐一梳理和核对登记,全面摸清宕欠公款底数,认真分析债权形成原因,研究制定分类、分步骤清收方案。
二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滨海县鼓励激励干部实施办法》《滨海县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将狠抓制度执行,加强实践运用,进一步推动全县形成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29.关于“回避矛盾‘不作为’,有的干部新官不理旧账,处理问题不及时不到位,对信访问题重压制、轻化解,甚至上交矛盾,导致群众‘信访不信法’‘以访代法’。几年来非法访、越级访人数一直居高不下,2017年赴京上访221批247人次”问题的整改。
一是正在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对一些信访量持续靠前、矛盾纠纷比较突出的重点区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区域综合治理。目前已制定了行动方案,召开了全县会议进行部署,并组织4个督查组,每周进行督查推进。
二是正在制定完善重点信访问题会办制度,对全县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根据涉及人数、难易程度、风险等级进行分级会办;正在制定“周周清”会办制度,根据每周的四级访情况,专题会办,研究对策;修改完善了《2018年各镇(区、街道)信访工作月度考核排名办法》,对镇(区、街道)进行月度考核,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
三是出台了《滨海县重点信访人员精准普法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启动精准普法活动,在县镇两级同步启动“依法信访、理性维权”宣传活动,组织信访、司法、公安等专业人员对非访对象逐一上门精准普法,教育引导依法走访。
四是正在制定《滨海县初信初访办理工作规则》,实行首接负责制。在全县农村和城市社区实行“网格+信访”等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目前这项工作已在东坎街道试点实施。
30.关于“不讲规矩‘乱作为’,有的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履职,蔡桥镇农经中心原主任违规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县作风办已出台《开展“履职不尽责、服务不担当”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组织开展了“履职不尽责、服务不担当”专项整治活动,共排查出履职能力不足、责任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廉洁纪律不严的问题清单168条,所排出的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二是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整治,推进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规范履职行为。7月24日印发了《行政执法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严肃查纠执法工作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权过大、滥用职权、以罚代管、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是筹备召开全县机关作风建设大会,重点聚焦机关效能开展警示教育,目前正在进行相关会议准备工作。
(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不实
31.关于“‘两个责任’层层递减。基层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虚化,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摆上应有位置,以纪委监督责任代替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有的全年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了《2018年县委主体责任清单》《滨海县镇(区、街道)、部门、村(社区)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构建完善县镇贯通、全面覆盖的责任网络。制定出台了《2018年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考核分值,年终组织专项考核。
二是制定出台了县委主体责任办公室挂钩联系、信息快报等十项制度,建立走访调研、工作留痕等十项具体推进工作措施,目前正在对照相关制度措施全力推进之中。
三是开展“两个责任落实年”活动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和具体推进措施,目前活动正在有序推进之中。7月14日,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专题会,对各镇(区、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
四是县委常委班子继续积极运用省纪委履职记实平台,规范、及时记录履职情况。向所有乡科级领导班子成员发放新订制的全面从严治党笔记本,目前已发放到位,督促及时记录履责情况,做到全程留痕,记录情况作为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点内容。上半年党委记录36条,班子成员记录695条,纪委记录133条。
32.关于“一些纪检干部对‘三转’认识不深,精力不集中、主业不聚焦”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并在全委开展了“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落实”活动,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站位及对“三转”的认识。今年以来,已组织各类业务培训169人次,开展“双月研习”3期,组织业务知识测试2次,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
二是制定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内部巡察和家访的方案》,目前,已完成计划的55%。开展了县纪委监委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排出风险点89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126条。在全县选聘了20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强化外部监督。
三是注重对工作实绩的考核,通过年初目标承诺、年中工作交流、年底“十件事”评选等机制,强化岗位竞赛,激发全县各级纪检干部集中精力,聚焦主业,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今年来,已召开月度例会6次,季度例会2次,半年工作排序会议2次。
33.关于“纪检组织警示教育不够,执纪监督力度不大,问责追究震慑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1-7月份全县共新立案件236件,其中乡科级干部案件18件,“留置”案件2件,执纪审查的数量、质量均在全市领先。
二是召开了全县“510”警示教育大会,制作了《正风肃纪·再敲警钟》警示教育片,集中通报了20多起典型案例。同时,又集中梳理了3起生态环保领域、2起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下发案例通报,强化警示教育。制定了全县分层分类警示教育方案,将警示教育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课程,7月10日对全县基层干部进行集中警示教育。教育、卫生系统警示教育会议正在筹备之中。制定出台了全县《履行党委廉政教育主体责任“六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方案,正在组织检查之中。
三是今年4月份已对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全县面上专项检查,发现问题51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2份,目前正在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4.关于“重点领域监管不严,县直机关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集中核算的45家单位审批手续不规范,票据不合规,大量采用现金结算;正红镇下属单位‘小金库’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了《关于重申费用支出结报规范工作的通知》,就12个方面的经费结报和票据管理工作制定了51项规范,全面加强经费结报和票据管理;充实人员,正在制定《关于代账单位分户核算管理的工作方案》,提请成立“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计核算中心”,增加会计8至10名,对各报账单位财务全部实行分户核算和管理。
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镇(区、街道)属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区、街道)属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镇(区、街道)对所属单位,按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自查上报的156个账户进行清理,明确财政所、敬老院等单位可以保留76个账户,其余80个账户在5月20日前撤销到位。截至5月31日,所有镇(区、街道)应撤销的80个账户,全部撤销到位。
三是组织机关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对县直64个单位财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形成需整改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清单。印发了《省委巡视反馈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整改方案》,截至目前,各单位已向财政部门报送了整改报告,县财政局将对整改报告逐一审核过堂,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重新整改。出台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五严格、五规范”的通知》,印发了150本《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摘要》。
四是开展“银行账户、临时人员、存量资金”三项专项清理。下发了《关于报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在8月15日前,提供各预算单位所有账户信息,目前正在汇总。8月1日,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联合发文,布置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进行调查,全面清理规范各单位编外人员;7月12日,县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县直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核查实施方案》,要求在8月24日前上报存量资金结构情况表,目前各部门、各单位都在填报、整理中,拟对2016年前预算结转资金在2018年底仍未使用的,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35.关于“关键环节问题突出,一些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小产权房开发、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滥用职权、违法违纪,三年来共查处此类案件141件”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征地拆迁、小产权房开发、工程款拨付等领域的主管单位住建局、财政局、城管局分别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责成3家单位对照监察建议,逐一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二是通过梳理重点案件线索,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力度。1-7月份,严肃查处基层干部案件236件,其中查处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扶贫、“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四类案件81件81人。
三是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工程招投标、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腐败问题要加大力度”,上半年已梳理一次征地拆迁、小产权房开发、工程款拨付等领域的问题线索,立案5件,实施留置1人。
36.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乱象严重,2017年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中发现违规项目300多个,存在规避招投标、明招暗定、擅自招标等问题;滨海港港区通用码头一、二期工程等均为先开工后招标,且同一单位中标,存在廉政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去年开展的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回头看”,目前已制定了具体方案,应改尽改。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全面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二是成立了滨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各分管负责人及纪检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招投标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招标管控。对反馈问题中指出的3个项目的招投标手续合法合规情况正在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加强源头治理,正在编制《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标程序,强化招投标制度执行。
三是正在制定对今年新开工项目招投标情况以及工程招投标“十个严禁”执行情况组织专项检查的方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从严问责追究。出台了《关于建立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预警机制的通知》,对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尚未进入招标程序的,及时发送提醒函,从源头上对规避招标行为进行有效遏制。
37.关于“基层‘三资’管理问题突出。有的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账镇管流于形式,村民理财小组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加强对“三资”监管平台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流程,实行集中清产+动态核查、系统预警+人工排查、当日交办+定期检查工作法,5月份以来三资平台共制发交办单218份,已收到回复196份。进一步发挥三资监管平台作用。
二是提出了“六个统一”管理模式,加强对村账监管,对两个镇村财务人员分别从法律知识、财会制度、业务知识、电脑操作等方面,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出台《滨海县村级事务财务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按季度检查财务管理规范情况。
三是正在大力开展清产核资,成立了清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落实我县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全县农经中心业务人员和各村居会计进行专项业务辅导培训,对照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清产核资工作详细流程、时间安排表、工作承诺书,致村民一封信,以及资料建档规范等事项,印发了清产核资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知识问答500册,以便镇、村两级更好组织开展工作。
四是继续深化农村管理“三项制度”,对各镇区产权交易情况进行季度督查排名,截至2018年8月8日,县镇两级平台共成功交易1217笔,成交金额1.82亿元。所有村居事务公开内容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领域微腐败源头治理,扎实开展村会计异地任职试点工作,异村任职已达86%。
38.关于“小微腐败屡禁不止,有的在申请低保、宅基地安排、优抚资金发放等方面优亲厚友;有的贪污群众缴纳的保险金,致使群众医疗费无法报销。全县三年来共查处涉及农村干部贪污、截留、骗取惠农资金的案件多达228件”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了深化“正风肃纪360”活动,组织召开“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题推进会,明确“正三风肃五纪”工作要求,出台了《关于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村级重大决策、招投标管理等9大类36条村级权力清单,逐一绘制了流程图,印发3600本《滨海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口袋书,做到村干部人手一本。
二是每月梳理一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一案双查”,6月份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23件,7月份8件,8月份15件。
三是全面启动全县深化“正风肃纪360”“村村到”“户户访”活动,重点了解全县各村居“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以及精准扶贫脱贫、村务监督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情况,对走访中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从严问责追究。目前镇村“村村到”“户户访”走访率达90%,收集群众困难诉求7000多条,相关问题正在处理落实之中。
39.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有的单位‘三公经费’超支比较严重,有的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少数单位公车管理长期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全县组织了财务管理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印发了《省委巡视反馈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整改方案》《财经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摘要》,强化预算管理和执行。
二是正在组织八项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活动,聚焦接待、办公用房、通讯等津补贴、会议费用以及公车等五个方面,加大排查整改力度,目前活动正在开展当中。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线索交办查处力度,对县农商行主要负责人违规接待问题进行了处理和通报曝光。
三是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县公务用车管理组织“家家到”检查,实地查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公务用车配备和占用情况,公车管理平台化、车辆信息化和标识化落实情况。同时,不定期开展公车管理抽查,强化动态管理,不断巩固公车改革成果。
(六)上轮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和省纪委监督意见落实情况
40.关于“2013年,省委巡视组巡视滨海县提出3大类9个方面问题和整改意见,移交信访件38件。县委落实巡视整改还未完全到位。一是小产权房建设禁而不绝,二是通榆河饮用水源地整治尚不彻底,三是个别问题线索处理未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水利部门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涉堤承包合同进行排查,共排查出相关企业19个,目前企业搬迁费用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环保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16家企业下发《滨海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12家企业下发《滨海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决定书》,已有4家企业完成拆除工作。
二是分别对小产权房整治、通榆河饮用水源地整治的主管部门县城管局和水利局下发了监察建议书,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办,提出了问责意见。
三是对上轮巡视问题线索、整改情况已进行了“回头看”,排查发现立卷归案不规范问题10个、信件处理意见落实不到位2件,信访件部分问题未调查2件等具体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是制定了《推进巡视整改“十项制度”》,设立了专门的巡视整改档案室,对本轮巡视交办的具体人具体事、“三清单”以及问题线索,制定的207条整改措施做到一事一档,一卷一宗,每月更新,动态管理,及时销号。
41.关于“2017年,省纪委办公厅对滨海县委发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意见,指出3个方面主要问题。县委对省纪委专责监督的整改未完全达到成效。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紧不实,二是执纪监督震慑不强,三是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作风、能力水平与新时代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省纪委专责监督工作落实情况正在进行“回头看”,扎实开展“两个责任落实年”活动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目前全县各级党组织正在对照方案要求,有力有序推进落实之中。出台了进一步规范问责工作的暂行规定,紧盯六大类重点内容,强化通报曝光,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加强对行政败诉等案件问责追究。
二是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群众关注关切和信访反映强烈等领域的主管部门党组织实施专责监督,成立了“监督执纪案例综合分析中心”,开展综合分析,当前正在对金融办、安监局、环保局、教育局、卫计委等5个单位进行专责监督,对4个单位下发了监察建议书
三是严格落实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对村干部定条件、定职数、定岗位、定职责,坚持村书记内审制度,2018年以来,调整村书记21名。大力培养选拔“四强”型带头人队伍,组织15名村书记参加全市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50名村干部参加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实施退役士兵村(社区)干部培养选聘“千人计划”,今年共选聘退役士兵村干部111名,开展定制村官“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8名定制村官赴8个村开展暑期实践。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整改,我县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省委巡视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还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不懈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继续在凝聚合力上下功夫。精心组织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聚焦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系统学、深入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从严对标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最新要求,县委班子及其成员坚决履行好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监督责任,切实强化相关措施的推进和落实。把巡视整改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于整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不实、消极敷衍、进展缓慢甚至整改期间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一律“一票否决”,确保整改任务“全见底”“不落空”。
二是强化结果导向,继续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围绕面上问题整改情况,常态开展督促检查。整合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镇(区、街道)纪(工)委力量,系统开展巡视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对已整改结束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聚焦省委巡视办指出的15个重点问题,特别是对确需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县委班子定期会办,定期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整改情况,做到紧盯不放,强化跟踪问效。同时,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推动问题在根子上得到解决。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继续在助推发展上下功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对痛恨的民生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脱贫攻坚和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腐败问题;积极探索“阳光扶贫”、农村“三资”、财务管理的有效路径,切实防范群众身边“微腐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铲除不良作风滋生蔓延土壤,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开放沿海、接轨上海,绿色转型、绿色跨越”,切实把巡视整改的过硬成效转化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强大动力,奋力开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4105026;邮政信箱:中共滨海县委巡察办,邮编:224500;电子邮箱:bhxwzgb@126.com。
中共滨海县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整改部署要求,强化使命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高质量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一是重抓学习领会,凝聚思想共识。反馈会结束后,6月26日,县委召开专题会议,全面传达贯彻省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巡视整改的讲话精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特别是省委第八巡视组要求,逐条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政治担当。7月6日,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工作思想,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县委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全面查找分管条线和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二是重抓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成立了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及具体问题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具体责任,统筹推进全县面上巡视整改工作。县责任领导牵头,对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6个方面41个问题,逐条谋划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整改时限,形成巡视整改方案和“三清单”,迅速组织实施。同时,聚焦整改任务落实,县委主要负责人与县委班子成员、整改任务牵头单位,逐一签订巡视整改工作责任书,制定出台定期会办、清单整改、逐一销号、整改评估、一事一档、按期上报、督查通报等推动巡视整改落实的“十项制度”,确保整改压茬落实、闭环管理。三是重抓督查推进,保障整改成效。以注重实效为导向,把监督检查贯穿巡视整改始终,整合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督查办力量,成立省委巡视专项督查组和专门的巡视整改办公室,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每周督查、每周过堂,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推动巡视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质量实施精准脱贫的政治定位不高
1.关于“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系统,对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理解把握不全面,没有把精准脱贫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政治任务去推进和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先后召开4次县委常委会,2次县委中心组学习会,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等,结合滨海实际研究落实措施,进一步深化了对扶贫开发工作的认识。
二是先后召开5次县委常委会,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制定了领导干部遍访经济薄弱村低收入农户方案,全面启动低收入农户遍访工作。
三是围绕“1+6+1”立体帮扶体系,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6月份、7月份分别对社会扶贫工程、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工作、扶贫资金积存问题整改进行了专题会办,并围绕扶贫小额贷款发放、项目申报、结对帮扶、建档立卡对象动态调整等工作对镇(区、街道)进行考核排名,在县四套班子月度例会上分别进行通报。
四是印发了《关于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的通知》,召开镇(区、街道)业务人员会议3次。对《全县2018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进行了完善。制定并印发了《2018年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目标考核细则》,扶贫开发占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分值的50%。
2.关于“城乡发展差异大,民生领域欠账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了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比重,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2018年,城乡基础设施投入方面,城区投入184300万元,增幅24%;农村投入214533万元,增幅261%;城乡公共服务投入方面,城区投入147200万元,增幅79%,农村投入39832万元,增幅231%,农村投入增幅远高于城区投入增幅。
二是正在组织各镇(区、街道)对集镇控制性规划进行“回头看”,已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通知各镇区对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并将“回头看”的评审工作告知相关职能部门。
三是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加快推进“双基”项目建设,扎实推进88个城建重点项目和20件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目前,88个城建重点项目已开工建设69个,完成投入56亿元;20件民生实事项目全部实施,完成投入10.52亿元;聚力推进康居工程,年内按计划大力推进农村康居工程建设。
四是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县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已基本建成。目前,全县36座城乡垃圾中转站(其中镇区26座)均已投放垃圾压缩箱体,实现城乡垃圾收运全覆盖。7月份,全县生活垃圾日平均处理量已达463吨,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在污水处理体系建设方面,首期对3个镇区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对剩余的10个镇区正在进行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同时,对已建成的12座污水厂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对已铺设的管网进行疏通检修。目前已有5个镇区完成污水厂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关于“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享受教育资助,少数已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未纳入养老保险范围”问题的整改。
一是梳理产业、就业、教育、健康、托底等方面的帮扶政策,形成了9大类38项帮扶政策措施清单。目前正结合脱贫农户模拟评估工作,检查政策落实情况。
二是完成二季度党员干部“1+3”结对帮扶入户走访活动,入户走访1.27万人次,帮扶责任人上门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政策,核实农户半年收入,上传帮扶日记和走访照片。三季度走访通知也已下发各镇(区、街道)、县各部门单位。
三是制定了滨海县阳光扶贫动态监管会办制度和监管人员管理制度,排定监管清单、监管流程,明确1名监管人员,在县交易平台开展动态监管工作,依托“阳光扶贫”监管系统预警功能,交办、核查并已整改问题87个。制定低收入农户电话询访方案。
4.关于“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全县低收入农户精准识别大排查,重点排查“一漏三错”对象,即漏评、错评、错退、错销户,排查对象经村评议、镇审核、县确认,将于8月底前在国扶网系统中进行调整。已印发《关于建立扶贫数据集中比对机制的通知》,组织县人社、财政、民政、卫计、教育等16个行业部门开展数据集中比对,对存疑信息,目前正在核实之中。
二是重点围绕扶贫对象精准进退,在蔡桥镇、界牌镇和东坎街道新安村、天场镇秉义村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示范镇村试点工作,编制了《滨海县精准扶贫“三单”手册》,完成建档立卡户核查工作,完善了台账资料。7月24日,全市扶贫对象精准进退示范镇村建设工作现场部署会在我县召开。
5.关于“扶贫项目安排不科学”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了《滨海县2018年度精准扶贫项目申报指南》《滨海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对申报的自主创业、公益岗位、教育资助等项目进行审核,加强监管。
二是召开了全县项目库建设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部署会议,并对业务人员组织了培训。
三是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文件规定执行,对今年各镇(区、街道)已申报的自主创业、公益岗位、教育资助等到户项目将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录入国扶网系统。
6.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了《2018-2020年度滨海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滨海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从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二是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对已实施完成的奖补类项目,经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审计后,凭相关手续,及时安排资金,目前已拨付专项资金549.03万元。
三是已对2016年、2017年到户项目、自主创业、教育资助共计5565.48万元,到村项目59个3969.47万元资金使用情况,录入到国扶网系统和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实时监管。2018年项目待审核、验收、拨付后及时录入两个系统。
7.关于“产业富民思路不宽。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尚未形成,且结构单一,龙头企业招引培育未取得突破,富民增收缺乏有效支撑”问题的整改。
一是扶持发展一村一品,目前正在推进正红“草柳编”特色小镇和滨海港经济区“首乌”小镇建设。其中,正红“草柳编”特色小镇被列为中央财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总投资2468万元,内含12小项建设任务,已完成6项建设任务和土建项目的会审、立项批复、环评、招标等工作;滨海港经济区“首乌”小镇方案正在审核中,已在国家工商总局成功注册“首乌小镇”商标。
二是出台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我县列入全市“百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12家企业进行技改扩能,积极申报争取省产业富民项目和农业产业融合探索项目。目前,已成功申报2018年度32家市级龙头企业。
三是完善了滨海县农副产品集中区优惠政策,编排了果品、蔬菜、休闲食品、功能性、白首乌等5个我县对外重点招引合作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编制了我县农业招商指南。县农委正在积极筹备由其牵头的8-9月份在苏州举办的滨海农业招商推介会,截至目前各镇(区、街道)共招引、新办农业项目84个,其中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企业)10个,提供有价值的农业招商信息50个。
四是进一步完善县农产品加工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功能配套,加快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和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目前,农产品加工园二期工程已建成,污水管网接入工程已完成立项,近期开工建设,为园区提供人才、管理等公共服务的农创公司已建成。上半年,已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特色示范街1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村2个,下半年正在组织申报省级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园区、镇、村各1个。今年新建休闲农业景点4个,年底前建成营业。
8.关于“农村农业投入不足。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落户镇村不到五分之一,部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严重缺损老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县所有已建成的2585座泵站运行情况逐站排查整改,全部维修养护到位,整个排查工作计划12月底完成,目前已完成150座泵站的排查工作;已将177座老化泵站列入2019~2021三年计划,分年度全面拆除新建到位,彻底解决水利工程老化问题,2018年度计划拆建48座,正在实施当中。
二是正在积极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财政投资8250万元、省级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投资2100万元、省级滩涂垦区配套项目财政投资750万元,在项目区配套建设电站、机耕桥、涵洞、水泥路、防渗渠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目前,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已进行招标前期优化项目设计、编制工程清单等工作;省级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滩涂垦区配套项目已于7月31日下达县级年度计划,当前正在进行招标前期施工图设计等准备工作。
三是2018年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3178万元,其中,上级奖补资金2818万元,一事一议自筹及其他资金360万元,修建农村道路90千米,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定位和立项工作,同时为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正在按照程序聘请专业的监理公司负责整个项目的监理和验收,年底前完成所有项目的实施。
四是年内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192.825公里,桥梁改造81座,总投资2.97亿元,截至8月13日,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已完成148.181公里,在建22.599公里,完成招标22.045公里;危桥改造已完成25座,在建35座,完成招投标21座。年内全部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和危桥改造。
9.关于“脱贫成效不明显。全县仍有2.3万贫困户、5.8万人未脱贫,四分之三的行政村集体收入目前仍低于18万元,84%的村负有债务”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未脱贫的经济薄弱村制定“一村一案”,已初步排定高效设施农业、草坪种植、稻虾复合种养、基础设施建设等42个集体项目。通过新上设施农业、草坪项目入股国有投资平台等方式,保障村集体持续增收。同时,按照“5+1”的模式,因村制宜、发展项目,成立了县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将光伏项目和农机合作项目股权量化到村,收益全县统筹分配,对村收入进行补差,使经济薄弱村村集体收入达18万元以上。
二是对已脱贫农户按照文件规定继续享受2年帮扶政策;对未脱贫农户在实行“1+6+1”立体帮扶路径基础上,结合三季度入户走访,按照《滨海县精准脱贫户对标自查手册》内容认真开展脱贫评估,并在阳光扶贫系统中进行预脱贫标注。未脱贫的经济薄弱村依托省委驻滨帮扶工作队,排出42个扶持项目,尽快启动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和实施等。
三是召开了县“乡村振兴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我县发展壮大我县村集体经济、消除经济薄弱村有关工作。拟定了《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督促各镇(区、街道)按照文件精神,紧扣目标任务,多渠道拓展发展途径,确保年内新增50个以上村集体收入达18万元。
四是继续组织开展村级债务化解三年行动,截至7月底,全县共初步化解村级债务11586万元,其中去年债务核销5248万元,今年新增化解6338万元。整镇推进的7个镇中,坎北、通榆已经债务全部化解结束,并偿还到位;东坎、界牌已完成全部核销、相抵手续,并签订所有打折协议,正进行偿还;陈涛、农业园区、滨淮的3个试点村已全部完成手续并和债权人达成协议,准备打卡。
(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自觉不够
10.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多个项目开发突破生态红线,月亮湾防波挡沙堤工程和新滩盐场盐改淡养殖项目对区域生态系统造成影响。环保专项资金大量闲置,老旧机动车淘汰专项资金实际使用不到1/5”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了新滩盐场盐改淡项目监控线路、低压线路、饲料仓房、泵站屋面等违规建筑拆除工作,通过了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验收。对防波挡沙堤项目,已完成项目整改专题报告的编制;正在组织实施防波挡沙堤拆除工作,截至目前已拆除扭王字块1366块;及时向省、市环保部门和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汇报整改方案、实施进度。
二是制订了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的具体补贴政策,下发了《关于发放滨海县老旧汽车提前淘汰奖补资金的通告》,提高我县老旧机动车淘汰报废率和专项资金使用率,截至7月底,新淘汰老旧机动车95辆,正在按3000元/辆的标准兑现奖补资金。加大了老旧机动车路检路查和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及未进行注销车辆的执法力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
三是提高环保专项资金利用率,农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目前正在申请余款39万元,继续用于项目建设,预计8月底能拨付到位;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除臭项目,已拨付80万元,目前该工程已经全部按照申报内容建设,正在开展工程审计,剩余63万元正在申请拨付之中,预计8月底前能完成拨付工作;2015-2016年度省级生态补偿资金共3943万元,目前已拨付资金3753.7万元,剩余189.3万元。
11.关于“沿海工业园危废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邀请省环科院、南大、南工大等3个科研院所的专家团队对园区各企业危废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形成危险废物单位现场核查汇总表。同时,加大对企业危废监管力度,排查整改问题,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是正在开展沿海工业园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与各企业签订了危废管理责任状,落实危废削减任务,督促企业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削减危废贮存量,同时分月度列出危废去库存计划,定期汇总企业危废贮存情况,持续推动企业危废去库存工作,对危废削减工作不力的企业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危废削减任务。
三是已责成各企业签订危废管理责任状和《危险废物环境守法主体责任承诺书》,落实企业危废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危废管理监管力度,对企业危废管理不规范行为依法查处,今年以来已对26起危废管理不规范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
四是强化对企业危废的监管,加大对园区环境巡查,沿海工业园已成立专门巡查队伍,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巡查企业厂区周边及园区公共区域环境。
12.关于“环保监管机制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委托省环科院编制区域限批整改方案,目前已完成材料清理工作,预计8月底前编制完成;滨海沿海工业园整治方案已完成园区层面问题清单的编制,目前正根据问题清单,协助南京大学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开展整治方案编制工作。
二是对列入整治的企业逐一排查,组织落实企业法人签订了承诺书,承诺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对园区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具体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每个企业落实具体责任人,实行企业环保包干到人。同时,定期、不定期对园区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严肃查处。
三是目前已有36家企业完成清下水排放COD在线监测仪安装联网工作;正在推进另外21家企业二级平台建设工作;有9家检测单位已进入园区开展LDAR检测工作,已推进40家企业签订LDAR检测合同,18家企业已完成初步检测,正在开展修复工作,另有18家企业正在开展检测;新上RTO废气焚烧炉方面,6家企业已完成RTO整体设备的安装,4家企业正在开工建设;15台废气回收利用装置,目前5家企业已完成设备的安装,其余企业正在安装。
四是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网格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县、镇(区)街道、村三级环境管理网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意见》《滨海县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方案》《全县重点环境问题联动执法工作办法》,落实了“六定”(定区域、定排污单位、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标准;建立完善了全覆盖的责任体系。压实了领导责任,与县领导签订责任状,明确分管区域、挂钩问题整改等方面工作要求;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县环委会牵头,监委、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参加,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办环境管理事项,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与各企业法人签订危险废物收集处理主体责任承诺书、环境整治目标责任状,明确今后凡是企业发生环境问题,企业法人一律承担主要责任。
13.关于“环保执法尺度把握不严,近三年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中,部分处罚低于国家规定标准,一些企业屡罚屡犯,有16家企业受到5次以上处罚,最高者达10次”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了环境执法监管和行政处罚力度,严格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监察办法》,在案件审查中,对当事人近两年内的环境违法及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对屡罚屡犯的当事人从严查处。今年来,已有5家化工企业被责令停产、限产,9家化工企业自行停产整治,2家化工企业被整合。
二是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省、市环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已出台《滨海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对阻挠执法检查、采用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三是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对重复发生的同一种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采用“按日计罚、查封、限产限停整治、移送公安机关等措施,从严从快实施处罚。今年来,已下达处罚决定书89件,其中处罚5万元以上(含5万元)57家,占处罚总数64%;下达停产、限产决定书8家,查封扣押30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51家,对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3家企业责任人和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3家企业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
14.关于“‘263’专项行动成效不明显。主要污染物减排不力,2016年部分大气污染物超计划排放,2017年水污染防治主要指标的减排任务均未完成”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通知》《关于印发滨海县改善空气质量强制污染减排方案的通知》《关于实施强化管控措施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通知》和《滨海县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正在按时序进度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正在组织实施《2018年度滨海县“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计划》,建立全县突出环境问题销号制度,深入开展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截至8月10日,全县面上排查的124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60个,完成率为85.07%。
三是召开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明确今年大气污染防治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和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比例要求和列入省控、市控的6家重点企业强制减排任务和具体措施,制定了非采暖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进一步做好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扬尘、燃煤锅炉整治等管控措施落实。
15.关于“部分环保项目整治未达时序,全县有194台燃煤茶水炉、热风炉仍在使用;废黄河、通榆河饮用水源地的砂石码头、混凝土搅拌站未能彻底取缔,2017年底仍有3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未按要求迁入园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正在推进废黄河、通榆河饮用水水源地混凝土搅拌站、砂石码头拆除的场地清理,目前,相关企业搬迁费用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环保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对16家企业下发《滨海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12家企业下发《滨海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决定书》,已有4家企业完成拆除工作。
二是对194台燃煤茶水炉、热风炉加大整治力度,目前已全部整治到位。
三是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通知》,正在加快整治进度。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滨海县2018年度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专项补助办法》,鼓励使用单位(业主)进行整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16.关于“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不彻底。农药化肥减量使用推进力度较小,一些小型畜禽养殖场污染源直接回土填埋,形成地下水污染隐患。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进缓慢,一些区域‘脏乱差’现象较为突出。镇区污水处理主管网仅完成计划的39%,次管网未通村达户,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情况较为普遍;全县尚有3.9万户未实施厕所改造”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省下达我县2018-2020年三年改厕3.8万座任务,今年以来,我县高质量组织推进农村改厕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农村改厕9485座,其中完成补建5225座,补建工作已经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完成新建任务4260座。
二是对排查出来的需整治的380家畜禽养殖场户,已制定一户一策的整治措施,加大了规模养殖场治理力度。截止到2018年8月10日,需整治的380家规模养殖场完成整治销号341家,整治率达89.7%。
三是正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实现精准施肥,实现化肥减量增效。截至2018年6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148万亩次,化肥减量使用179吨;全面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绿色防控技术,农药使用量较去年同期减少3吨,同比减少3.02%,农药使用量继续保持零增长。
四是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垃圾中转站10个,加大财政投入,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90%,实施滨海港镇垃圾分类试点。截至7月31日,全县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已基本建成,全县36座城乡垃圾中转站均已投放垃圾压缩箱体,已实现城乡垃圾收运全覆盖。7月份,全县生活垃圾日平均处理量已达463吨,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90%以上。滨海港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完成了滨海港镇常住人口、区域面积等基本情况调查,起草了《滨海港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初步完成了垃圾分类设施布点规划,正在编制垃圾分类设施采购计划。
(三)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强
17.关于“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重经济轻党建现象依然存在,基层百分制考核体系中党建工作只占1.5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县委和镇(区、街道)党(工)委、县直部门党委(党组)、村(社区)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已制定出台《2018年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
二是制定了《中共滨海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确立年度党建创新重点项目13项、跨年度持续推进项目3项;实施镇(区、街道)党(工)委“书记项目”,每个镇(区、街道)确立“书记项目”创新工作1项、重点工作3项,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三是组织推进月度述职和年终述职相结合的形式,每月县四套班子月度例会听取部分镇(区、街道)、部门单位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指出不足,督促整改,目前已制定下半年月度述职计划,按月组织实施。
四是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2018年度全县目标任务综合考核意见》,加大党的建设工作的分值和权重,在全县目标任务百分制综合考核中,拟将镇(区、街道)和县直各部门的党的建设工作考核分值增加到15分。
18.关于“党的组织覆盖存在盲区。‘两新’组织未能应建尽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两新’组织未能应建尽建”问题整改方案。目前正在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体系规范建设月”活动,摸清了全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已对67个“两新”组织党组织进行规范调整。丰富拓展“非公企业片区党组织一体化”模式,已编制“两新”组织片区党组织管理网格,全县重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全部纳入32个片区进行管理,实现了“两新”组织党组织应建尽建。
二是在每月统一活动日期间,在“两新”组织党组织中开展“互学促学”,推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有效落实。
19.关于“少数党组织班子不健全,滨淮镇机关党支部只有书记没有支委,部分党支部未按时换届”问题的整改。
一是下发了《基层党组织班子不健全情况了解表》,对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空缺情况进行全覆盖摸底,重点了解“未设书记”“委员配备不全”等情况,同时,责成各镇(区、街道)、县直各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目前,正在对摸排情况进行梳理汇总。
二是下发了《按期换届立行立改通知》《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情况统计表》《基层党组织换届计划安排表》,责成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单位对所辖基层党组织是否按时换届进行“回头看”,对尚未换届的,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换届时间,抓紧完成换届,并形成换届情况书面材料。目前,正在对摸排情况进行梳理汇总。
三是正在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互学促学活动,通过召开部署会、开展辅导培训,推动镇(区、街道)、部门单位之间“推磨式”互学促学;每月召开全县组织工作例会,明确4名镇(区、街道)组织委员进行述职,并进行点评,形成定期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工作体系。
20.关于“部分机关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未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存在‘走过场’现象,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很少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也由他人代写”问题的整改。
一是主题化推进每月“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编印《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汇编》,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已指导八滩镇认真学习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互学促学活动精神,围绕落实“三会一课”等十项制度,推动党组织“推磨式”互学促学。
二是下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互学促学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县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互学促学工作部署会,明确了每个镇(区、街道)、部门单位选派1名同志,参与全县面上互学促学工作,推动各领域党组织“推磨式”互学促学;每月20日统一活动日期间,互学促学人员全程参加学习单位活动,重点了解“三会一课”等十项制度落实情况;实行联合签字制度,每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负责人与互学促学人员在活动记载簿上共同签字,确保工作留痕;建立了互学促学微信群,将学习单位会议记录、活动现场图片等及时上传到微信群,实现互学互鉴、共同提高。
三是深化“落实‘三基本’实现‘三回归’”活动,结合每月统一活动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回归到所在党支部中,带头回归到“三会一课”中,带头回归到党员教育管理中,做到重要学习一起参加、重大活动共同参与、重点问题同步排查,推动党内生活制度化。
21.关于“农村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不强,凝聚力减弱,班子成员间相互举报,对问题党员、隐性信教党员不想管、不敢管,群众信任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各镇(区、街道),按10%的比例倒排软弱涣散村,制定了软弱涣散村(社区)整顿工作方案,实行“一村一策”整顿。28个村(社区)均已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正在逐步推进落实。指导各镇(区、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滨海县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对村干部实行定条件、定职数、定岗位、定职责,目前已有5个镇完成“四定”工作;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选派了15名村书记参加市示范培训班、50名村干部参加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班。
二是制定印发《全县问题党员、信教党员统计表》,对全县问题党员、信教党员开展全面排查;各镇(区、街道)正在查找、梳理和化解村“两委”班子不团结、相互举报的问题;落实《村(社区)党组织工作规则》,明确村党组织职责任务,做到分工明确、决策民主。目前,各项工作均在推进之中。
三是有序推进省“党费暖基层”援建项目建设,从速办理援建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的选址意见、规划许可、环境评价、土地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开展党内关爱资金发放工作,落实省级党内关爱资金12万元、定向帮扶老党员和困难党员13名;组织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4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营造学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是组织开展了“认真学党章、知行作表率”“入党初衷大家谈”等主题活动;下发《关于做好新发展党员入党宣誓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党员徽章佩戴工作的通知》,增强组织活动仪式感、党员身份认同感;结合统一活动日,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到村讲“学党章”专题党课,带动全县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章上来。
22.关于“部分村支书示范引领作用不强,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程度较低,少数村支书考虑自己企业发展多,投入村务精力少,带动致富意愿不强,带头致富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村书记内审制度,采取上级单位下派、面向大学生村官选任等方式,拓宽选人视野。2018年以来,调整村书记21名,其中新任17人,村组干部提拔的7人,行政事业单位兼任的9人,大学生村官兼任的1人;指导镇(区、街道)学习贯彻《滨海县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对村干部实行定条件、定职数、定岗位、定职责。至7月底,东坎街道、界牌镇等5个镇(区、街道)已完成“四定”工作。村干部队伍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全县50岁以上的村书记有152名、占55.9%。
二是建立健全了村干部后备人才库,注重从致富能手、回村大学生、定制村官、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中发现和培养人才,并将后备人才配备情况纳入村书记考核细则。联动抓好村干部培训工作,采取县级重点培训、镇级普遍轮训、村级以会代训的方式,提高村书记能力水平;先后组织15名村书记参加全市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组织50名村干部赴山东参加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班。
三是指导各镇(区、街道)学习贯彻《滨海县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工作目标考核激励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加强村干部管理;制定了《2018年度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半年工作实绩考核方案》《2018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组织开展了村干部上半年实绩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参考,与全年绩效奖励挂钩。
23.关于“宗族派系干预村务现象多发,有的村合并之后貌合神离,合村不合管、并村不并账,工作相互拆台,有的村(居)换届选举中存在宗族势力拉票贿选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和督促各镇(区、街道)对宗族派系干预村务、合村不合管、并村不并账等问题进行深入排查,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之中;对合村不合管、并村不并账、工作相互拆台的村,由县农办、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核查;对村支委、村委换届中出现拉票贿选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抓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契机,摸排危害基层组织建设的涉黑涉恶线索,对涉黑涉恶基层干部,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坚决调整。
二是正在大力推进村务公开“清白工程”,明确了村务公开分“政务、党务、事务、财务、临时”五个版块,规定“政务、党务、事务”按季公开,突发性、临时性的重要事项随时公开,确保做到“真公开、实公开”。对照村务公开要求加大检查力度,7月共下发交办单11份,责令镇(区、街道)整改到位。
24.关于“基层组织威信不高,影响力弱化,群众遇到困难信教不信党”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县民宗领域正在开展以“排查一次家底、组织一次学习、开展一次调研、召开一次座谈、提出一条建议、开展一次公益、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举办一次爱国主义教育、组织一场考试、完善一套档案”为主要内容的“十个一”专项活动。
二是常态开展文化“三送”活动,扩大“文化预约惠民工程”影响,通过群众“点单”政府“配菜”,截至目前累计完成预约送戏下乡73场次,送电影1821场;组织开展广场舞比赛、县首届“创业之星”颁奖晚会、县首届百姓春晚、县少儿春晚、县优秀作品摄影展、新春民俗踩街、新春团拜会、月月戏相逢、百姓大讲堂、农民文化艺术节等群众文化活动,累计完成大型书画展8场,书画大讲堂近200场次。
三是指导各镇(区、街道)认真学习贯彻《中共滨海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组织开展了党组织和村干部年度承诺、服务承诺活动。召开了全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印发了《全县村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集中推进月活动方案》,对村党群服务中心名称标识、功能设置等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指导各镇(区、街道)按照“四区七室一广场”要求进行全面规范。
四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事务财务管理的意见》,规范宗教场所审批建设和事务财务管理。开展基督教中国化研讨论文评比活动,已印发了活动通知,正在组织之中。
(四)加强作风建设的政治担当不足
25.关于“党内好人主义普遍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明确镇(区、街道)、部门单位在报送征求意见时,对县委常委班子和个人至少指出1-2个具体意见建议。7月25日,县委常委会召开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民主生活会,印发《关于征求对县委常委会进一步解放思想意见建议的通知》,对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范围、工作要求提出具体的要求,共收到镇(区、街道)、部门单位、企业202条建议。
二是认真落实《中共滨海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操作规程》,向全县各直属党(工)委发放《民主生活会规范要求》丛书,督促各党(工)委对照会前准备、召开会议、会后整改等环节的具体要求,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
三是组织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各位班子成员围绕党内好人主义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照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搞无原则一团和气;民主生活会是否存在有问题不指出,有过错不批评;征求意见是否存在该提意见不提意见;研究问题是否存在从不率先表态,不敢担当等方面,开展自我对照排查,目前活动正在开展之中。
四是出台了《滨海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明确容错纠错的适用范围,在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同时,营造讲原则、说真话的浓厚氛围。
26.关于“民主决策质量不高。部分单位议事决策规则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拟出台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的管理办法,目前正在起草之中。
二是对制度机制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各位班子成员正对照活动方案要求,围绕民主议事决策执行情况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自我排查。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各执纪监督室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正在同步跟踪监督。
三是将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情况已纳入全县常规巡察必巡项目,对今年开展的巡察中发现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议事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等方面问题,已全部交办整改,并对2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7.关于“制度执行不规范,有的重大投资项目未上会研究,有的事项酝酿、讨论不充分;少数单位大额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等决策不透明、不规范;部分机关和镇区以班子会议代替党委会决策;有的单位主要领导未遵守末位表态制度,存在先定调子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县各单位领导班子自行学习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以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学习执行情况,组织自查自纠,目前正在组织实施当中。
二是县纪委各执纪监督室、各派驻纪检组已对联系单位议事决策规则学习和执行情况,开展了一次检查,对检查结果正在逐一交办落实当中。
28.关于“干部担当精神不足。思想懈怠‘不想为’,个别干部懒政怠政,长期不上班,经谈话教育后仍不悔改”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了职业资格违规挂靠取酬和宕欠公款等专项整治行动。7月5日下发了滨海县《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挂靠企业取酬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挂靠企业取酬行为进行专项清理。截至目前,已经登记清理260多人次证书、职称挂靠在其他企业行为,“滨510”账户收到2016年1月1日以来挂靠取酬所得资金140万余元。7月13日下发了宕欠公款清理工作方案,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目前正在对本单位的债权逐一梳理和核对登记,全面摸清宕欠公款底数,认真分析债权形成原因,研究制定分类、分步骤清收方案。
二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滨海县鼓励激励干部实施办法》《滨海县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将狠抓制度执行,加强实践运用,进一步推动全县形成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29.关于“回避矛盾‘不作为’,有的干部新官不理旧账,处理问题不及时不到位,对信访问题重压制、轻化解,甚至上交矛盾,导致群众‘信访不信法’‘以访代法’。几年来非法访、越级访人数一直居高不下,2017年赴京上访221批247人次”问题的整改。
一是正在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对一些信访量持续靠前、矛盾纠纷比较突出的重点区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区域综合治理。目前已制定了行动方案,召开了全县会议进行部署,并组织4个督查组,每周进行督查推进。
二是正在制定完善重点信访问题会办制度,对全县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根据涉及人数、难易程度、风险等级进行分级会办;正在制定“周周清”会办制度,根据每周的四级访情况,专题会办,研究对策;修改完善了《2018年各镇(区、街道)信访工作月度考核排名办法》,对镇(区、街道)进行月度考核,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
三是出台了《滨海县重点信访人员精准普法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启动精准普法活动,在县镇两级同步启动“依法信访、理性维权”宣传活动,组织信访、司法、公安等专业人员对非访对象逐一上门精准普法,教育引导依法走访。
四是正在制定《滨海县初信初访办理工作规则》,实行首接负责制。在全县农村和城市社区实行“网格+信访”等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目前这项工作已在东坎街道试点实施。
30.关于“不讲规矩‘乱作为’,有的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履职,蔡桥镇农经中心原主任违规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县作风办已出台《开展“履职不尽责、服务不担当”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组织开展了“履职不尽责、服务不担当”专项整治活动,共排查出履职能力不足、责任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廉洁纪律不严的问题清单168条,所排出的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二是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整治,推进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规范履职行为。7月24日印发了《行政执法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严肃查纠执法工作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权过大、滥用职权、以罚代管、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是筹备召开全县机关作风建设大会,重点聚焦机关效能开展警示教育,目前正在进行相关会议准备工作。
(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不实
31.关于“‘两个责任’层层递减。基层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虚化,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摆上应有位置,以纪委监督责任代替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有的全年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了《2018年县委主体责任清单》《滨海县镇(区、街道)、部门、村(社区)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构建完善县镇贯通、全面覆盖的责任网络。制定出台了《2018年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考核分值,年终组织专项考核。
二是制定出台了县委主体责任办公室挂钩联系、信息快报等十项制度,建立走访调研、工作留痕等十项具体推进工作措施,目前正在对照相关制度措施全力推进之中。
三是开展“两个责任落实年”活动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和具体推进措施,目前活动正在有序推进之中。7月14日,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专题会,对各镇(区、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
四是县委常委班子继续积极运用省纪委履职记实平台,规范、及时记录履职情况。向所有乡科级领导班子成员发放新订制的全面从严治党笔记本,目前已发放到位,督促及时记录履责情况,做到全程留痕,记录情况作为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点内容。上半年党委记录36条,班子成员记录695条,纪委记录133条。
32.关于“一些纪检干部对‘三转’认识不深,精力不集中、主业不聚焦”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并在全委开展了“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落实”活动,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站位及对“三转”的认识。今年以来,已组织各类业务培训169人次,开展“双月研习”3期,组织业务知识测试2次,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
二是制定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内部巡察和家访的方案》,目前,已完成计划的55%。开展了县纪委监委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排出风险点89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126条。在全县选聘了20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强化外部监督。
三是注重对工作实绩的考核,通过年初目标承诺、年中工作交流、年底“十件事”评选等机制,强化岗位竞赛,激发全县各级纪检干部集中精力,聚焦主业,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今年来,已召开月度例会6次,季度例会2次,半年工作排序会议2次。
33.关于“纪检组织警示教育不够,执纪监督力度不大,问责追究震慑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1-7月份全县共新立案件236件,其中乡科级干部案件18件,“留置”案件2件,执纪审查的数量、质量均在全市领先。
二是召开了全县“510”警示教育大会,制作了《正风肃纪·再敲警钟》警示教育片,集中通报了20多起典型案例。同时,又集中梳理了3起生态环保领域、2起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下发案例通报,强化警示教育。制定了全县分层分类警示教育方案,将警示教育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课程,7月10日对全县基层干部进行集中警示教育。教育、卫生系统警示教育会议正在筹备之中。制定出台了全县《履行党委廉政教育主体责任“六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方案,正在组织检查之中。
三是今年4月份已对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全县面上专项检查,发现问题51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2份,目前正在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4.关于“重点领域监管不严,县直机关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集中核算的45家单位审批手续不规范,票据不合规,大量采用现金结算;正红镇下属单位‘小金库’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了《关于重申费用支出结报规范工作的通知》,就12个方面的经费结报和票据管理工作制定了51项规范,全面加强经费结报和票据管理;充实人员,正在制定《关于代账单位分户核算管理的工作方案》,提请成立“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计核算中心”,增加会计8至10名,对各报账单位财务全部实行分户核算和管理。
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镇(区、街道)属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区、街道)属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镇(区、街道)对所属单位,按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自查上报的156个账户进行清理,明确财政所、敬老院等单位可以保留76个账户,其余80个账户在5月20日前撤销到位。截至5月31日,所有镇(区、街道)应撤销的80个账户,全部撤销到位。
三是组织机关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对县直64个单位财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形成需整改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清单。印发了《省委巡视反馈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整改方案》,截至目前,各单位已向财政部门报送了整改报告,县财政局将对整改报告逐一审核过堂,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重新整改。出台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五严格、五规范”的通知》,印发了150本《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摘要》。
四是开展“银行账户、临时人员、存量资金”三项专项清理。下发了《关于报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在8月15日前,提供各预算单位所有账户信息,目前正在汇总。8月1日,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联合发文,布置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进行调查,全面清理规范各单位编外人员;7月12日,县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县直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核查实施方案》,要求在8月24日前上报存量资金结构情况表,目前各部门、各单位都在填报、整理中,拟对2016年前预算结转资金在2018年底仍未使用的,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35.关于“关键环节问题突出,一些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小产权房开发、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滥用职权、违法违纪,三年来共查处此类案件141件”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征地拆迁、小产权房开发、工程款拨付等领域的主管单位住建局、财政局、城管局分别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责成3家单位对照监察建议,逐一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二是通过梳理重点案件线索,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力度。1-7月份,严肃查处基层干部案件236件,其中查处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扶贫、“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四类案件81件81人。
三是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工程招投标、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腐败问题要加大力度”,上半年已梳理一次征地拆迁、小产权房开发、工程款拨付等领域的问题线索,立案5件,实施留置1人。
36.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乱象严重,2017年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中发现违规项目300多个,存在规避招投标、明招暗定、擅自招标等问题;滨海港港区通用码头一、二期工程等均为先开工后招标,且同一单位中标,存在廉政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去年开展的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回头看”,目前已制定了具体方案,应改尽改。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全面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二是成立了滨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各分管负责人及纪检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招投标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招标管控。对反馈问题中指出的3个项目的招投标手续合法合规情况正在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加强源头治理,正在编制《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标程序,强化招投标制度执行。
三是正在制定对今年新开工项目招投标情况以及工程招投标“十个严禁”执行情况组织专项检查的方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从严问责追究。出台了《关于建立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预警机制的通知》,对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尚未进入招标程序的,及时发送提醒函,从源头上对规避招标行为进行有效遏制。
37.关于“基层‘三资’管理问题突出。有的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账镇管流于形式,村民理财小组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加强对“三资”监管平台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流程,实行集中清产+动态核查、系统预警+人工排查、当日交办+定期检查工作法,5月份以来三资平台共制发交办单218份,已收到回复196份。进一步发挥三资监管平台作用。
二是提出了“六个统一”管理模式,加强对村账监管,对两个镇村财务人员分别从法律知识、财会制度、业务知识、电脑操作等方面,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出台《滨海县村级事务财务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按季度检查财务管理规范情况。
三是正在大力开展清产核资,成立了清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落实我县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全县农经中心业务人员和各村居会计进行专项业务辅导培训,对照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清产核资工作详细流程、时间安排表、工作承诺书,致村民一封信,以及资料建档规范等事项,印发了清产核资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知识问答500册,以便镇、村两级更好组织开展工作。
四是继续深化农村管理“三项制度”,对各镇区产权交易情况进行季度督查排名,截至2018年8月8日,县镇两级平台共成功交易1217笔,成交金额1.82亿元。所有村居事务公开内容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领域微腐败源头治理,扎实开展村会计异地任职试点工作,异村任职已达86%。
38.关于“小微腐败屡禁不止,有的在申请低保、宅基地安排、优抚资金发放等方面优亲厚友;有的贪污群众缴纳的保险金,致使群众医疗费无法报销。全县三年来共查处涉及农村干部贪污、截留、骗取惠农资金的案件多达228件”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了深化“正风肃纪360”活动,组织召开“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题推进会,明确“正三风肃五纪”工作要求,出台了《关于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村级重大决策、招投标管理等9大类36条村级权力清单,逐一绘制了流程图,印发3600本《滨海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口袋书,做到村干部人手一本。
二是每月梳理一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一案双查”,6月份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23件,7月份8件,8月份15件。
三是全面启动全县深化“正风肃纪360”“村村到”“户户访”活动,重点了解全县各村居“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以及精准扶贫脱贫、村务监督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情况,对走访中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从严问责追究。目前镇村“村村到”“户户访”走访率达90%,收集群众困难诉求7000多条,相关问题正在处理落实之中。
39.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有的单位‘三公经费’超支比较严重,有的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少数单位公车管理长期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全县组织了财务管理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印发了《省委巡视反馈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整改方案》《财经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摘要》,强化预算管理和执行。
二是正在组织八项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活动,聚焦接待、办公用房、通讯等津补贴、会议费用以及公车等五个方面,加大排查整改力度,目前活动正在开展当中。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线索交办查处力度,对县农商行主要负责人违规接待问题进行了处理和通报曝光。
三是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县公务用车管理组织“家家到”检查,实地查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公务用车配备和占用情况,公车管理平台化、车辆信息化和标识化落实情况。同时,不定期开展公车管理抽查,强化动态管理,不断巩固公车改革成果。
(六)上轮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和省纪委监督意见落实情况
40.关于“2013年,省委巡视组巡视滨海县提出3大类9个方面问题和整改意见,移交信访件38件。县委落实巡视整改还未完全到位。一是小产权房建设禁而不绝,二是通榆河饮用水源地整治尚不彻底,三是个别问题线索处理未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水利部门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涉堤承包合同进行排查,共排查出相关企业19个,目前企业搬迁费用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环保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16家企业下发《滨海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12家企业下发《滨海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决定书》,已有4家企业完成拆除工作。
二是分别对小产权房整治、通榆河饮用水源地整治的主管部门县城管局和水利局下发了监察建议书,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办,提出了问责意见。
三是对上轮巡视问题线索、整改情况已进行了“回头看”,排查发现立卷归案不规范问题10个、信件处理意见落实不到位2件,信访件部分问题未调查2件等具体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是制定了《推进巡视整改“十项制度”》,设立了专门的巡视整改档案室,对本轮巡视交办的具体人具体事、“三清单”以及问题线索,制定的207条整改措施做到一事一档,一卷一宗,每月更新,动态管理,及时销号。
41.关于“2017年,省纪委办公厅对滨海县委发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意见,指出3个方面主要问题。县委对省纪委专责监督的整改未完全达到成效。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紧不实,二是执纪监督震慑不强,三是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作风、能力水平与新时代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省纪委专责监督工作落实情况正在进行“回头看”,扎实开展“两个责任落实年”活动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目前全县各级党组织正在对照方案要求,有力有序推进落实之中。出台了进一步规范问责工作的暂行规定,紧盯六大类重点内容,强化通报曝光,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加强对行政败诉等案件问责追究。
二是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群众关注关切和信访反映强烈等领域的主管部门党组织实施专责监督,成立了“监督执纪案例综合分析中心”,开展综合分析,当前正在对金融办、安监局、环保局、教育局、卫计委等5个单位进行专责监督,对4个单位下发了监察建议书
三是严格落实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对村干部定条件、定职数、定岗位、定职责,坚持村书记内审制度,2018年以来,调整村书记21名。大力培养选拔“四强”型带头人队伍,组织15名村书记参加全市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50名村干部参加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实施退役士兵村(社区)干部培养选聘“千人计划”,今年共选聘退役士兵村干部111名,开展定制村官“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8名定制村官赴8个村开展暑期实践。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整改,我县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省委巡视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还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不懈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继续在凝聚合力上下功夫。精心组织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聚焦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系统学、深入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从严对标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最新要求,县委班子及其成员坚决履行好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监督责任,切实强化相关措施的推进和落实。把巡视整改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于整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不实、消极敷衍、进展缓慢甚至整改期间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一律“一票否决”,确保整改任务“全见底”“不落空”。
二是强化结果导向,继续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围绕面上问题整改情况,常态开展督促检查。整合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镇(区、街道)纪(工)委力量,系统开展巡视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对已整改结束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聚焦省委巡视办指出的15个重点问题,特别是对确需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县委班子定期会办,定期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整改情况,做到紧盯不放,强化跟踪问效。同时,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推动问题在根子上得到解决。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继续在助推发展上下功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对痛恨的民生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脱贫攻坚和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腐败问题;积极探索“阳光扶贫”、农村“三资”、财务管理的有效路径,切实防范群众身边“微腐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铲除不良作风滋生蔓延土壤,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开放沿海、接轨上海,绿色转型、绿色跨越”,切实把巡视整改的过硬成效转化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强大动力,奋力开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4105026;邮政信箱:中共滨海县委巡察办,邮编:224500;电子邮箱:bhxwzgb@126.com。
中共滨海县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