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纪委、县监委组织观摩首例留置案件庭审
8月22日,滨海县纪委、县监委组织审查调查、审理、案管条线工作人员到县法院现场旁听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滨海首例留置案件,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财务科工作人员丁某涉嫌贪污案庭审。通过“零距离”观摩庭审,对庭审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等关键程序进行体验式学习,增强证据意识、明确证据要求,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能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促进纪法全面贯通、人员全面融合。
经查,丁某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期间,利用其负责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费用支付、制作记账凭证等职务便利,虚报套取居民医疗保险费用一百余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围绕丁某的多项犯罪事实逐一发问,环环相扣,举证、质证条理清晰、论述充分、指控有力。庭审最后,被告人丁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这是一次难得学习机会,现场观摩直观展现了案件证据收集特点,可帮我们反思案件查办过程,总结经验、查漏补缺,提高办案效率,让监督效果更凸显。”庭审结束后,该县纪委、县纪委一位旁听的审查调查人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