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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践行“第一种形态” 扎紧“第一道防线”

   “这次提醒谈话很及时,对我触动很大,组织上的‘咬耳扯袖’给了我纠正错误的机会,今后我一定会汲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同时,我会尽快向组织提交相关说明材料。”滨海县一县直单位干部在被纪委约谈时如是说。

    “在促使被谈话人及时纠正自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同时,谈话对我自己也是一次很好的纪律教育,有助于日后更好地担负起主体责任。”在日前一次“面对面”谈话后,主谈的该单位党委书记深有感触地表示。

  这是该县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动“咬耳扯袖”制度化、常态化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继续抓早抓小,探索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第一种形态”适用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适用情形、对象、措施、程序、标准、转换原则等规定,扎紧防止党员干部犯错的“第一道防线”。1月至7月,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450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85人,占比63.3%。

  为解决“第一种形态”适用“宽松软”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紧盯线索筛选、谈话函询和反馈结果三个关键,落实“三严”,确保实效。紧盯问题线索切入口,开展“小微问题”大起底活动,通过日常监督、专项巡察、审查调查、风险排查、巡访调研、线索筛查等方式,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在“六大纪律”“八项规定”“四风”等方面的“初病”和“隐患”。建立线索集中研判机制,快速处置,防范于未然。用好谈话函询利剑,按照“无病先防、初病早治、有病快治、重病严治”原则,对思想波动、工作变动、群众反映、轻微违纪、重点岗位、考核末尾实行“六必谈”,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程序,因人因事谋划方案,力求对症下药、函有所得、谈出成效。为避免“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定期组织各执纪监督室、派驻纪检组和镇区纪(工)委对函询件、谈话记录、案卷档案进行交叉检查、定期抽检和全卷复查。

   “‘第一种形态’是实现管住‘大多数’效果,践行‘治病救人’理念的直接体现。我们深刻认识‘第一种形态’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监督执纪方式,切实用好‘第一种形态’。”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开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