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检查
近日,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今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
本次督查检查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明责督责问责”行动方面,主要包括是否传达学习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等内容;二是“抓头雁作示范”行动方面,主要包括是否强化对党政正职干部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定期谈话制度等内容;三是“严纪律明规矩”行动方面,主要包括是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内容;四是“抓基层强基础”行动方面,主要包括是否深入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等内容。督查检查过程中,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听取了驻在单位党组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主体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履责手册、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工作落实记录等相关台账资料,并与有关人员进行了个别访谈。
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吴宏庆充分肯定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单位党组要积极主动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要找准工作着力点,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活动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措施扎实、有序推进;三是对履职不力的严肃查处,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一旦发现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过程中存在 “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一律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