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委向生态环境亮出巡察“利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市委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聚焦环保突出问题,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有效落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市县“263”交办问题整改到位,近日,阜宁县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一轮生态环境专项巡察,并由县纪委牵头实施。
本次巡察重点聚焦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问题和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问题整改情况;﹒省、市、县“263”办交办问题整改到位情况;部、省、市、县级环境信访问题整改到位情况;以及﹒辖区内砖瓦行业、混凝土行业、黑烟囱、“散乱污”和畜禽养殖业整治情况、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编制情况;
本轮巡察时间从9月3日开始,集中10天左右时间,各巡察组将以现场核查为主,结合个别访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镇区(街道、社区)开展生态环境专项巡察。
本次巡察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信访问题和“263”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时限,严格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形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强大合力。
此次巡察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对本次生态环境专项巡察过程中发现整改进度缓慢、工作措施不力、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以及谎报整改情况的,要依纪依规立即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阜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