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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 “回头看”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巡视组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近日,滨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派出5个督查组,开展对十二届县委常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

明确督查对象。此次“回头看”的督查对象:对2015年以来所有已被滨海县委巡察的单位“回头看”,做到了巡察对象督查全覆盖。

细化督查内容。此次“回头看”,对各单位巡察反馈意见或整改方案中所指出的全部问题,进行全面督查。重点检查: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建章立制情况以及整改后反弹情况。

限定督查时间。“回头看”按照自查自纠、督促检查和总结提高3个阶段,制定督查时间表。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并向县委巡察办提交自查自纠报告。督促检查阶段,督查组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逐项查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突出被督查单位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督查情况报告。总结提高阶段,根据各督查组反馈情况,督促各单位查漏补缺,对标找差,健全制度规定,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台账资料。

严格督查纪律。此次“回头看”督查是落实省委巡视组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重要内容,督查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第一时间交办,明确整改期限。对自查中不认真致使未发现问题或者自查发现问题未按时整改的,将予以通报;对整改不认真、不积极、不彻底,存在弄虚作假、反弹严重等情形的,将约谈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