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双开三厅官:批开豪车厅官“慷国家之慨、费百姓之财”
内蒙古反腐工作正持续向纵深推进。
继内蒙古检察机关日前依法分别对三名副厅级干部王幂生、张志华、于文涛决定逮捕之后,9月9日上午,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自治区党委决定给予张志华、王幂生、于文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分别对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党委委员张志华,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幂生,赤峰市政府原副市长于文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女厅官为女儿婚礼大操大办、参加迷信活动
通报提到,经查,张志华违反政治纪律,参加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其女儿大操大办婚礼,并收受下属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申报个人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伪造个人任职文件及相关资料;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收受礼金,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张志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国家遭受重大财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且数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张志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张志华出生于1966年10月,是一名来自内蒙古凉城的女干部,早年在伊克昭盟卫生学校学习,后进入准格尔旗工作。2001年,张志华调入内蒙古社科院任秘书,后升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兴和县近期已有三名原任书记被处理
第二名被通报的厅官是曾在乌兰察布任职的王幂生。
通报提到,王幂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对自治区扶贫办、兴和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党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不力,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不及时不到位,以及兴和县政府违规向企业出借财政资金造成重大风险和不良影响问题负有责任。
王幂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将财政资金出借给私有公司,涉嫌挪用公款罪;违法决定将财政资金奖励给私有公司,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王幂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丢弃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王幂生出生于1965年9月,内蒙古察右中旗人,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从基层的科技副乡长干起,一步步升任集宁市委常委、乌兰察布市金融办主任。在担任自治区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之前,王幂生曾担任了4年兴和县委书记,此次通报中也提到了他对兴和县政府违规向企业出借财政资金造成重大风险和不良影响问题负有责任。
说起兴和县,今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决定,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推进不力、作风不实、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库伦旗旗委书记门德白乙拉、兴和县县委书记刘政和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建军等3名旗县党政正职进行严肃问责,作出免职处理,并印发通报。
加上今年7月落马的乌兰察布市政协原主席、党组书记常永福(1998至2004年曾任兴和县委书记),兴和县已有三名原任县委书记的干部在近期被处理。
开豪车的厅官被批“慷国家之慨、费百姓之财”
第三名被通报的于文涛去年年底前曾因环境保护不力被行政警告,此番终落马,被双开、逮捕。
通报提到,于文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超标准越野车、违规借用豪华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申报个人事项,在干部职务调整、晋升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
于文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以单位名义私分国有资产数额巨大,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且数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文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大搞权钱交易,慷国家之慨、费百姓之财,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1961年6月出生的于文涛是内蒙古赤峰人,工作经历也主要集中在赤峰本地,曾任喀喇沁旗旗委书记、赤峰市财政局局长,2012年出任赤峰市副市长。
2016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进行了环境保护督察。督察结果发现,赤峰市中水利用率偏低,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废水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老哈河、英金河上游的5家污水处理厂污水直排和超标排放。
对此,赤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督促检查不力,工作失察,监管不到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时任赤峰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于文涛等3人行政警告处分。
继内蒙古检察机关日前依法分别对三名副厅级干部王幂生、张志华、于文涛决定逮捕之后,9月9日上午,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自治区党委决定给予张志华、王幂生、于文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分别对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党委委员张志华,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幂生,赤峰市政府原副市长于文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女厅官为女儿婚礼大操大办、参加迷信活动
通报提到,经查,张志华违反政治纪律,参加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其女儿大操大办婚礼,并收受下属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申报个人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伪造个人任职文件及相关资料;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收受礼金,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张志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国家遭受重大财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且数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张志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张志华出生于1966年10月,是一名来自内蒙古凉城的女干部,早年在伊克昭盟卫生学校学习,后进入准格尔旗工作。2001年,张志华调入内蒙古社科院任秘书,后升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兴和县近期已有三名原任书记被处理
第二名被通报的厅官是曾在乌兰察布任职的王幂生。
通报提到,王幂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对自治区扶贫办、兴和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党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不力,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不及时不到位,以及兴和县政府违规向企业出借财政资金造成重大风险和不良影响问题负有责任。
王幂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将财政资金出借给私有公司,涉嫌挪用公款罪;违法决定将财政资金奖励给私有公司,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王幂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丢弃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王幂生出生于1965年9月,内蒙古察右中旗人,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从基层的科技副乡长干起,一步步升任集宁市委常委、乌兰察布市金融办主任。在担任自治区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之前,王幂生曾担任了4年兴和县委书记,此次通报中也提到了他对兴和县政府违规向企业出借财政资金造成重大风险和不良影响问题负有责任。
说起兴和县,今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决定,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推进不力、作风不实、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库伦旗旗委书记门德白乙拉、兴和县县委书记刘政和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建军等3名旗县党政正职进行严肃问责,作出免职处理,并印发通报。
加上今年7月落马的乌兰察布市政协原主席、党组书记常永福(1998至2004年曾任兴和县委书记),兴和县已有三名原任县委书记的干部在近期被处理。
开豪车的厅官被批“慷国家之慨、费百姓之财”
第三名被通报的于文涛去年年底前曾因环境保护不力被行政警告,此番终落马,被双开、逮捕。
通报提到,于文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超标准越野车、违规借用豪华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申报个人事项,在干部职务调整、晋升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
于文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以单位名义私分国有资产数额巨大,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且数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文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大搞权钱交易,慷国家之慨、费百姓之财,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1961年6月出生的于文涛是内蒙古赤峰人,工作经历也主要集中在赤峰本地,曾任喀喇沁旗旗委书记、赤峰市财政局局长,2012年出任赤峰市副市长。
2016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进行了环境保护督察。督察结果发现,赤峰市中水利用率偏低,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废水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老哈河、英金河上游的5家污水处理厂污水直排和超标排放。
对此,赤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督促检查不力,工作失察,监管不到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时任赤峰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于文涛等3人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