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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一信三反馈”倒逼实名信访质效

    “目前,信访举报工作出现“面扩量增”的新形势,通过阶段性、多点式反馈,既可保障信访举报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又能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滨海县纪委常委洪涛在信访分析会上说。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开展“一信三反馈”,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工作的一个掠影。

受理告知反馈,让信访人“定心”

    “李大爷,您好!您前天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受理,希望您积极配合我们的调查,调查一旦有结果,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再次向您反馈。”这是滨海县纪委监委的同志在受理信访件后,向举报人进行的第一次受理告知反馈。

     今年以来,滨海县纪委监委将信访反馈工作牢牢抓在手中,切实起到稳定信访人心的作用。承办人第一时间向举报人进行受理反馈,对掌握详细资料,稳定信访人情绪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地控制了“一信多投”、“重复信访”现象。今年1-8月128件实名初信初访件,全部进行了受理反馈,重复访、越级访比例较同比下降12%。

调查结果反馈,让信访人“放心”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我的问题,我养羊补贴钱已补偿到位,对你们调查结论十分满意。”在调查结果反馈时,正红镇一村民徐某当场表示。

     滨海县纪委监委实行调查结论在5个工作日内向信访人进行反馈,并填写《实名举报调查结果反馈表》,注明反映人意见和建议;如举报人拒绝签字,由承办人在材料上注明情况。确因特殊情况难以与实名举报人见面的,采取电话等形式进行反馈,并做好反馈记录、录音。今年以来,全县共办结信访举报件400多件,实名信访调查结论反馈率100% 。

复查复核反馈,让信访人“安心”

    “经复查复核,你所举报的李某某低保被取消问题确因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情况没有核实清楚……”针对信访人对调查结论不满意,正在耐心细致地向信访人复查复核反馈。

     对于实名举报人调查结果反馈不满意,滨海纪委监委按照“调查见底、处理到位、程序规范”标准,及时组织复查复核反馈,让信访人“安心”,另在不涉及个人隐私的情况下,由承办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公示、会议、信访听证等形式公开调查处理结果。对伺机缠访闹访的信访人,保留见面反馈影像资料,做到有据可查,确保信访件办理经得起听、经得起问、经得起查、经得起群众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