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滨海

滨海:以财务检查为抓手,持续深化纠正“四风”

   “你们单位6月份的两次公务接待活动没有公函;7月份差旅费报销单中的一张住宿发票金额为860元,1个房间2天,超过了规定标准;这张发票的科目为印刷费用,金额为31200元,没有具体的印刷明细附件,请你说明一下上述三个问题的情况……”这是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检查驻在单位二季度财务情况时,就发现的问题向驻在单位的分管同志进行了解。

    今年以来,滨海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哨兵”“探头”作用,以财务检查为抓手,紧盯“四风”突出问题精准发力,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对“四风”问题抓常、抓细、抓长。

    财务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紧盯驻在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津补贴发放、会议经费支出等“四风”问题多发易发领域,着重就公务接待的对象、程序、标准是否合规,是否违规购买酒水;差旅费用是否超标;公车使用是否规范、台账是否健全;会议经费开支是否超出定额标准;是否违规发放补贴、福利;是否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等具体问题开展检查。

     除每季度定期检查以外,该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还紧盯年节假日这一重要节点,选择节后财务报销较为集中的时段,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对驻在单位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进行检查,做到逢节必查,以严格检查防范纠正“四风”问题。

     对财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向驻在单位进行反馈,通过发放监督意见书、约谈、函询等形式,切实督促驻在单位抓好整改并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抓早抓小、挺纪在前,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徐宙然  王 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