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纪委监委:强化法纪衔接,规范工作程序
今年以来,阜宁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实践,通过留置案件的办理积累经验,出台规范化运行机制,强化法纪衔接,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学习贯彻。利用多样化平台、开展党支部活动等方式强化对《监察法》、省纪委监委《“1+N”配套制度》的学习贯彻,将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第一时间转载“《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等权威解读,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全面学,在全县党员干部中掀起学习热潮,促进党纪党规与监察法的紧密衔接。
二是强化巡审结合。实行“1+1”巡察审查联动模式,在巡察期间发现有重大问题线索,由县纪委案管室把关扎口后,审查调查组提前介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巡察审查工作新局面,确保快巡快查快结。
三是强化联管联动。围绕查办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有效整合办案资源,建立审查调查“工作室联管、纪监室联动”模式(4个工作室对应20个镇街建立4个联管区,6个纪监室对应15个派驻组建立6个联动区),对联管区、联动区实行“捆绑考核”,每季度评选办案能手,极大地调动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
四是推动工作高质量。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理念,在巡察监督方面,重抓考核管理、线索排查、报告质量,做到巡察一次、整改一批、巩固一片;在案件查办方面,注重量质齐升,严把法纪衔接关,稳步提升案件结案率;在正风肃纪方面,既加大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又强化源头治理,逐步实现标本兼治;在深化改革方面,坚持先行先试,强化探索创新,推动监察机构、监察职能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