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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出台中秋国庆“八不准”再拉纪律规矩 “红线”

    “中秋、国庆来临之际,滨海县纪委监委温馨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关于厉行节约、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过一个廉洁、文明、和谐的节日。”9月18日下午,正在上班的小李收到这样的手机短信。同一时刻全县的党员干部基本都收到这样的信息,这是今年中秋国庆期间滨海县纪委监委造浓廉洁过节的一个掠影。

    在中秋国庆即将来临,该县纪委监委超前谋划、提前动作,采取措施将“红灯”亮在前头,“丑话”说在前头,及早打好预防针,出台“八不准” 再拉纪律规矩 “红线” ,确保中秋国庆两节风清气正。

    针对节日易发多发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出台《滨海县党员干部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八不准”》,即: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各种节礼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反节日期间公车管理规定;不准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送各种酒类饮品、月饼及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不准用公款旅游和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娱乐场所;不准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违反节日值班值守制度。

    “八不准”内容户外大屏在滚动播放、政府大厅的大屏在滚动播放、滨海电视台在滚动播放、《滨海日报》、县纪委监委的海晏风清网站都可以看到……

    该县充分利用报纸、网络、户外显示屏、电视台等媒体作用,加强廉洁过节宣传,保证中秋国庆成“廉节”。

    该县还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往深处抓、往实处做;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扛起监督责任,继续紧盯“关键少数”,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严防“节日病”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