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纪委“一方案、两过堂”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
盐都区纪委坚持把加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作为生命线,严格执行“一方案、两过堂”规定,按照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的要求,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查办案件,有力推进查信办案工作。
“一方案”指信访调查方案。承办科室在领取信访件之日起三日内,根据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制作具体的办理方案,拟定调查步骤方法、人员安排等事项,报分管领导审定。
“两过堂”指初核方案过堂和调查报告过堂。初核方案由分管领导牵头实施过堂审查,由信访室对各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实时跟踪督办,有效防止案件线索流失,促进信访案件及时办结,从根本上降低重复访。针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件,由分管领导牵头,召集相关科室,对调研报告进行“过堂式”审议,层层把关、严格标准,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确保办好案、办成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