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走访手记】朱伟:关注村民对村务公开表现出的三个“不”
村务公开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源头上遏制基层腐败问题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做好村务公开工作可以有效取得村民对基层工作的理解、支持和信任。在近期的“正风肃纪镇村行”大走访活动中,我们感到村民对村务公开工作“不看、不懂、不信”现象较为普遍,需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
坚持群众视角,解决村民对村务公开“不看”的问题
造成当前村民不愿意主动去关心村务公开事项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由村民聚居情况造成的。一些村居由之前的多个村居合并而成,地域面积是以前的几倍,且村民分散居住在多个聚居点,相互之间沟通联系少。二是留守村民的年龄结构造成的。当前留守农村的绝大部分为老年人,在村内的交通主要靠步行,部分村民聚居点离党群服务中心的距离较远,老年人不愿意步行几公里去党群服务中心察看村务公开情况。三是由没有从群众视角确定公开内容和形式造成的。村民一方面表示对村务公开工作漠不关心,而一方面又表现出对村集体收支、低保户评定、拆迁补偿款发放等村务公开内容的高度关注。造成这种表面上“不关心”的重要原因是部分村居村务公开的内容没有针对性、形式较为僵化,缺少从群众视角来开展村务公开工作的思维。
通过大走访,我们感到在公开内容上,要紧扣群众关心的脱贫政策、低保评定、土地拆迁、一事一议开支、杂工支出等事项来公开,要让群众愿意看,提高村民关注和参与的积极性;要坚持全公开,将上级要求公开的内容、村民希望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我们在少数村看到部分公开内容摞在一起贴在公开栏内,公开栏还都上了锁,群众只能看到第一页纸,真正需要公开的内容在第二页,这种公开不如不公开。在公开的形式上,在使用好村务公开栏公开的基础上,可以充分利用每月固定的党员活动日、村民代表议事日等机会,向党员和村民代表口头或书面通报需要公开的事项,要求党员和村民代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传;可以充分利用村级“大喇叭”平台,播报急需公开的事项,最大限度扩大村级事务的知晓面;可以适当增加村务公开地点,在远离党群服务中心的聚居点设置简易公开栏,公开内容不需要面面俱到,只需要选择村民当前一段时间最关心的事项进行公开,让村民在家门口就能知晓村里事。只有真正从群众视角研究村务公开的方式方法,群众才会真正去关心,去参与村务公开工作。
二
做到通俗易懂,解决村民对村务公开“不懂”的问题
村务公开的目的主要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在走访中,一些村民反映村务公开能够坚持及时发布,但公布的内容专业术语太多,财务公开更是有大账没细账,每次都看得一头雾水。 我们看到一些公开内容过于简单、抽象,都是一串串带小数点的数字,大多数村民看不明白;一些需要分阶段公开的内容没有延续性,比如村里修一条路,每次只公布一个阶段的费用支出情况,村民无法知晓目前修路一共花了多少钱,花到哪去了,造成村民的猜疑;一些公开内容只有结果没有过程,村民实际上关心的不只是数字,还有数字背后的事。比如对于一笔畸高的支出,村民更想知道的是这些费用在哪支出了,办了什么事,费用为什么会这么高,如果对这些语焉不详,公开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一些村干部主要精力是“忙两头”,一头是忙着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一头是忙着自家创收,对村务公开满足于一贴了事,没有做好解释工作。
能让村民看得懂是村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公布的内容村民读不懂,看不明白,这样的村务公开,实际上是“假公开”,是一种形式主义。一是村务公开需要使用大白话,尽量将文件语言和专业术语转换成村民好理解的文字,上级各部门针对农村基层印发的文件也要尽量使用平实的文字,不用生僻字,对一些专业术语可以加以备注,方便村民阅读和理解。二是村务公开需要做细做实,财务公开需要配上明细账,让村民知道村集体每笔收支的来龙去脉。三是村务公开要坚持过程化,将项目实施,贫困户、低保户评议的全过程进行公开,保障村民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是村干部的服务意识需要增强,要多到村民家中走访慰问、嘘寒问暖,缩短村干部、村级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与普通村民之间的距离,对村民的疑问及时释疑解惑,使得村务公开内容既能看得见,也能看得懂。
三
保证规范真实,解决村民对村务公开“不信”的问题
正是由于村务公开的内容缺乏针对性、公开形式较为僵化、村干部与村民沟通联系少,一些村民表现出既要求村务公开,同时又对公开内容不信任的态度。针对这种情况,需要从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程序入手,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证公开的真实性,真正做到让村民愿意看、看得懂、肯相信。
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目前已经出台了一批加强村级管理的规章制度,但执行的力度还不够,要按照“实事求是、简单管用、真实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的配套制度,使村务公开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违规必究。要切实保证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议事、民主理财、民主评议干部、财务管理、财务审计、村务决策等村级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用制度构建起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避免在村务公开问题上的“村官意志”。二是紧扣村民关心的事项进行公开。要结合农村实际确定公开内容,重点围绕集体财务收支、征用土地各项补偿收入、集体“三资”发包及收益、低保评定、公共基建项目的投资方案和资金使用、救灾救济款物、扶贫资金和捐赠财物的发放使用等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它事项进行公开,村财务收支帐目,既要让村民看收支票据、所记帐目,又要让村民看收支数额和用途。三是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要按照公开内容性质,做到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要重视和加强公开阵地建设,因事制宜,采用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针对当前中青年人基本都在外打工的现状,在公开栏书面公示的基础上,可尝试采用微信群、短信群发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开后要注意收集群众反馈的意见,认真负责地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接受群众的询问,回答群众的质疑。四是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在对村一级日常检查指导的过程中,要将是否正常开展村务公开、村务公开是否取得实效作为重要内容。乡镇一级要随时了解村务公开情况,倾听群众意见,要积极推进村会计异地任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村级小微权力监管等措施,使得村务公开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