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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监督准心 强化源头防范

    为切实贯彻落实“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督职能,着力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组按照“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要求,在总结一年派驻监督工作基础上,与驻在部门会商、沟通,日前出台《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意见》,着力抓住“关键少数”、聚焦监督准心,规范决策行为、强化源头预防,切实提高了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意见》确立了住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和决策原则,明确了派驻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提出了责任追究的要求,使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监督责任更清、靶向更明。
    《意见》要求,驻在部门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事前动议报备,过程决策情况、结果报告,严格按照既定的决策程序和工作流程组织实施,做到全程留痕,规范化、程序化;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事前动议监督、过程参与监督、结果检查监督,形成全过程、嵌入式监督闭环体系。协作互动,既落实主体责任不缺位,更强化监督不越位,同向发力,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结果的公正合理,切实达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更严、防范更准,监督质效提高的目的。
    《意见》的实施,得到了驻在部门的积极响应,一致认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台的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要求,不仅具体明确,更是刚性约束,一定会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更加民主,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