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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用好“谈话函询”拧紧日常监管“发条”

今年以来,滨海县纪委监委注重抓早抓小,把谈话函询作为践行“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拧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日常监管“发条”。110月份,共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319人。

一是制度化规范。坚持预防关口前移,严格规范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方式。细化谈话函询操作流程,明确谈话函询的方式、时限、程序,纪律和保密要求,规范文书文本的格式,切实提高谈话函询的操作性,做到有话可谈、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全程留痕。

二是常态化落实。将运用谈话函询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一项日常预防基础性工作,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大纪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函询,做到早提醒、早警示、早预防、早整改,真正体现严管厚爱。

三是实效化推进。要求谈话函询对象针对具体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将跟踪回访做为谈话函询的必要环节,采取定期走访、电话访谈等方式督促整改,确保谈话函询取得实效。建立谈话函询台账,完善谈话函询信息库,将谈话函询材料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