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出台联系村民制度 完善村监委工作职能
为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能,大丰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村监委联系村民工作制度,进一步拓宽监督工作方法和渠道,让村监委真正贴近群众、深入基层。
一是明确联系村民制度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本村辖区内广泛联系村民,每人联系村民不少于20名,可选政治素质较高、有一定文化素养、关心村级事务的村民作为重点联系对象。村务监督委员会联系村民情况经镇(区、街道)纪(工)委同意后,报送区纪委备案。
二是划定工作内容联系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联系村民工作包括做好宣传教育、搜索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困难、了解违纪线索、接受群众监督等5方面主要内容,可通过组织活动、走访谈心、接待来访、组织座谈、发放联系卡等方式开展,也可利用网络、微信等传媒工具开展联系活动,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
三是规定服务保障处理规则。要求各镇(区、街道)高度重视村监委联系村民工作,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保障和支持。各镇(区、街道)纪(工)委每月汇总村监委联系村民工作情况,对反映的相关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