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盐城市公安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10日至5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委开展巡察。7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对待整改
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果断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实效检验“四个意识”、践行“公安姓党”,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政治生态。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党委成立由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巧全亲自挂帅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抓好整改工作,9个延伸巡察单位相应成立整改工作组织架构和专门班子,搭建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具体落实的组织架构,为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市局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和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推进,把贯彻巡视反馈意见、落实整改要求作为锤炼党性、改进作风、检验工作的有利契机,主动认领、对标找差、真查真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在认真组织讨论、全面排查分析的基础上,市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审议通过《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存在的三个方面问题,逐项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切实把责任细化到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到机关警种部门、明确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头,形成上下一体、各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同时对9个延伸巡察单位整改方案逐一审核过堂,提出修改意见。
(三)系统推进整改。将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省委巡视反馈情况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整边改,全面、深入、系统地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既立足当下、聚集问题,坚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实行重点重抓,确保立竿见影;又着眼长远、举一反三,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正本清源,构建长效制度机制,力求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四)坚持跟踪问效。建立党委领导下的督察、法制、政工等警种部门参与的“大监督”机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推进、跟踪问效,定期对账盘点、限时整改销号,坚决做到问题原因未查清不销号、整改不到位不彻底不销号、党员群众不满意不销号,确保件件有答复、条条有回音。
二、严密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整改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市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做到思想上聚神、工作上聚焦、措施上聚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要求,认真贯彻公安部党委《关于坚持政治建警坚定“两个维护”着力加强公安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定期召开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的重大决策、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切实把全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上级部署在盐城公安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到位。二是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充实食药环侦支队力量,主动对接环保等部门认真查处有关污染环境案件线索,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三是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研究制定《盐城市公安局优化发展服务民生十项措施》,从“成立反盗中心、设立24小时便民服务、搭建网上公安局、开辟道路交通事故人伤医疗救助救治绿色通道、开展警银警邮合作、发布预防金融风险提示、重大项目消防审批全程服务”等方面推出便民利民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部门、工作责任,在“宽放、善管、优服”上下功夫,推动改革举措落地生效、审批职能集中到位、服务效能惠及社会,打造“放管服”改革“盐城名片”。贯彻市“两海两绿”发展战略,召开服务“上海飞地”恳谈会,细化制定“接轨上海”工作方案,着力构建更加紧密的沪盐警务协作关系。
2、关于“理论学习引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指引,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九大刚结束,市局即举办全市公安系统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通过集中辅导、专题学习、分组讨论,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深化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邀请中央党校、浙江大学等高等院校专家学者来盐开设专题讲座,举办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能力素质大讲堂6期,组织市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分批赴井冈山、延安、照金等地开展红色教育,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三是创新方法手段,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依托“江苏先锋”“平安盐城”“盐城公安政工”等平台载体,实时推送新思想、新理念、新论断,推动全警网上在线学习。组织处级干部开展“学习新思想、砥砺新作为”读书调研活动,举行“我身边的好党员讲述活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学习中的“关键作用”。四是完善制度规范,规范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研究制定《盐城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细化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编印学习资料,加强研讨交流,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3、关于“党组织议事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共盐城市公安局党委议事规则》《盐城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议事制度,加强议事决策的过程化监督。推动决策程序科学严谨,视情增加实行决策项目预告、重大事项社会公示等步骤,公开重大事项决策过程,提高决策透明度。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回避制度,坚持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倒查,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调配环节的审查监督。三是加强市局党委会议组织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明确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熟悉党务知识的专人负责党委会议记录,规范会议记录内容,准确记录参会人员意见和表决情况特别是“一把手”最终决策内容,采取定期自查与临时抽查等方式,严格监督检查党委会议记录,切实提升党委会议的组织化程度。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推行党建、业务“双考核”,对2018年绩效考评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加大党建考核比重,将完成中心工作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将党建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变党建“软任务”为“硬抓手”,推动党建业务“两促进、双提升”。二是健全政工干部选拔培养机制,充实壮大基层政工干部队伍,重点选优配强派出所、刑警队、交警队等政工干部。三是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定期召开市局机关党组织书记抓机关党建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议,各县市区局参照市局模式进行述职评议,形成市县公安机关“大抓党建”的浓厚氛围。四是细化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常态开展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和通报讲评,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把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5、关于加强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专门指导意见,市局党委多次专题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十条意见》,在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五化五提升”行动,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建工作量化指标》,将各级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市局党建专项考核。二是定期组织专项督查,每季度组织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查,对部分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不及时的问题,逐一开展督促指导,督促按期换届。目前,市局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全部按期换届到位。三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精心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探索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下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机制,提高组织生活质量。10月1日,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巧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局办公室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参与理论学习,为党员民警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四是强化党建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元素拨亮工程”,深入推进党建阵地建设、制度落实等工作,对基础较为薄弱的选派优秀党务工作者指导帮助。五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定期组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开展党建工作培训,分层分级抓好常态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干部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6、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谋划,进一步拓宽视野,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要求,系统研究公安改革架构下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公安干部队伍建设总体发展规划,构建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的全链条工作体系,促进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发展。二是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探索建立上下联动、长期关注的接续培养锻炼机制,让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困难艰苦地方和关键吃劲岗位历练,进一步推动干部队伍年轻化,减少干部职位空置率。三是建立轮岗交流常态机制,加强科级干部、派出所副职轮岗交流。结合民警个人意愿、专长特点、年龄特征,有序推动民警轮岗交流。四是规范警力调用,严格执行民警借用管理规定,深化警力借用问题专项清理,推进“机关瘦身”“基层增员”,切实将警力资源压向基层一线,扎实开展“亮灯见警”工程,不断提高街头路面的见警率、管事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两个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抓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签订工作责任状,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部署精神,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召开抓基层党建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报告会,常态开展履职情况检查督查,推动党委主体责任、部门主管责任落地。二是健全责任体系。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一清单一议事一报告制度》,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组织考评、每半年专项检查、每年度述职评估,构建“主体明确、职责清晰”的工作体系,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把主任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廉政风险点常态排查机制,健全副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推行新任职干部“四廉一报告”制度,依托警示教育基地“警鉴馆”、警示教育片、“盐城公安廉政手机报”和廉政教育管理系统,推动警示教育零距离、全覆盖、常态化。四是从严监督执纪。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完善市局监督委员会运作机制,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开展关注式、点对点督察,加强分析研判、过程防控、问题通报,推动问题整改、防患未然。今年以来,全市主动查办民警违纪违法案件29起29人,市局直接立案查处11起11人,“双开”3人,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五是保持持久震慑。对民警违纪违法案件逐案“回头看”,发现工作措施不落实、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严格按照党纪警规问责追究、绝不姑息。召开全体民警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防发生“债酒车赌毒密”等问题。
8、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执法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增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强化证据、程序、权限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把法治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二是健全完善制度规范。针对巡察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出台《关于解决当前执法突出问题的意见》,对110接处警、办案机制、办案质量、涉案财物管理、执法安全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监督。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案件管理中心(室)工作标准,实体化运作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扎口管理基层所队和各警种部门办理的所有案件,将执法管理融入执法活动全过程。定期召开执法管理委员会会议和发布执法状况、行政复议诉讼两个白皮书,加强对执法质态的研判分析和整体掌控。四是健全执法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受立案制度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改革要求,受立案工作由案件受理中心扎口统一负责接受,刑事案件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五是深化执法信息化应用。深度应用执法管理平台,全面推进“单轨制”网上办案,实现执法全流程记录和网上执法巡查。推进政法大数据共享应用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刑事案件网上流转办理、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深化执法公示平台应用,实现警情处理、案件办理、财物管理实时在线接受群众监督。六是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分层级、分重点、分岗位开展现场执法标准培训,让民警熟练掌握警情处置、盘查缉捕、警械使用、审查讯问技巧等警务实战能力,切实提升一线执法民警执法水平。
9、关于执行财经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盐城市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盐城市公安局培训管理办法》《盐城市公安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盐城市公安局特费管理办法》《盐城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盐城市公安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明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加强财务管理,严格经费支出的项目对照,严格报销手续的审核把关,同时开展费用网上公示制度,将每月费用通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三是加大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和财经法规培训力度,严格审核报销单据,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四是明确使用单位为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对所有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资产长期闲置的,重新调整分配使用,对所有营业用房停止出租,对应收未收的租金明确专人负责催缴。
10、关于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盐城市公安局机关举办会议、检查、评比等事项管理制度》,除上级规定的动作以外,加强统筹、管控和协调,大力精简自主召开的各类会议,压缩自主举办的检查、考核、评比等活动。对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发出警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二是修订完善《盐城市公安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公务活动接待标准和程序。组织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检查,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规定。三是邀请外单位专家学者进行的评审活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发放标准的函》发放评审费,本单位人员参加评审活动,一律不发评审费。四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规定》以及省市相关规定,健全制度规范,强化监督检查,形成刚性约束,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五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从严审核把关。
11、关于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制度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盐城市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招标程序、强化过程管控。二是强化预算执行,严格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规定,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的,不允许其进行施工招标。三是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不得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执行,不违法违规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产地和型号。对招投标事项,按规定在公安内网和政府采购网同时公示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整个招标过程合法合规。四是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加强过程管控,确保督查到位,对工程变更设计实现扎口管理,书面呈请审批,杜绝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往来款项,严格付款审批程序,杜绝超付工程款的现象。五是建设项目由审计处统一扎口进行审计,财务部门根据审计结果,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审核报账资料、付款。
三、着眼长远发展,巩固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紧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这个关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努力以全市公安队伍的担当作为忠实践行“公安姓党”。
(一)以更高的标准推进政治建警。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教育全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二)以更严的要求推进整改工作。严格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持久地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有始有终、取得实效。对正在整改之中、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整改事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整改力度,有力有序、弛而不息地推进整改落实;对整改取得初步成效、仍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加强关键措施和重点环节的推进落实,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定期开展“回头看”,看问题是否彻底解决到位,看是否会出现反弹反复,看是否还会有类似问题发生。市局党委将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三)以更大的力度推进从严治警。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定不移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压实警种部门和基层所队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把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结合起来,形成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廉政风险点排查、内务管理提升年活动、局党委专项巡察,将监督管理触角向基层一线延伸、向民警八小时外拓展,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两提升”,促进管党治警不断走向“严、紧、硬”,保持风清气正的警营政治生态。
(四)以更实的举措提升工作质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盐城公安工作走在前列”的目标追求,把落实巡察反馈要求与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以“四个一”工程升级治安防控体系,以110改革为龙头,以“黄海行动”和“梳网清格”完善攻防两翼,以“332”执法管理体系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立志气、鼓士气、正风气”,不断推动盐城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和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5-83220033、83220215;电子邮箱:ycgaxcz@163.com。
盐城市公安局党委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