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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12月5日,阜宁县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和质询评议会,县委书记、县长徐华明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扎实抓好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重点工作,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县委副书记林进主持会议,市委办副主任周卫、市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嵇洋到会指导,县领导吴启标、丁政万、倪一华、罗时荣、周达虎、赵东平、徐义出席会议。

徐华明指出,组织党委(党组)书记向县委常委会述责并接受质询评议,是今年我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今后全县要常态化开展述责和质询评议会,加大频次和覆盖面。在质询过程中要直面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群众最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点穴式”提问,确保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被质询的各级党组主要负责人要紧扣问题,从主观上剖析问题,压实主体责任。

就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徐华明提出三点明确要求。

一是切实增强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 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狠抓正风肃纪,加强源头防范治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彻底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二是扎实抓好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重点工作。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抓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要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本地本部门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筹部署,杜绝“两张皮”现象,同时根据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细化分解、落地见效。要突出问题导向,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巡视巡察以及质询评议中查摆出的问题与不足,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采取过硬措施,逐项整改到位。

三是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既要强化横向传导,也要强化纵向传导,推动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要抓好延伸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次活动,分析自身存在问题的根源,深化整改落实。要强化结果运用,构建长效机制。

会上,陈集镇、新沟镇、东沟镇、县粮食局4个单位党委书记向县委常委会述责,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进行现场点责询责,并进行综合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