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四深入”督查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2月以来,盐都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执行“四个深入”,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深入监督检查。组织对驻在单位班子成员“两个责任”履责手册记录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对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监督执纪意见书执行情况和 “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及时向驻在单位反馈督查情况。
深入对标找差。督促驻在单位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照责任状、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派驻组监督反馈意见的要求,迅速开展疏理,对未能有效整改和欠时序的问题分别拉条挂账。针对个别单位存在“两个责任”落实层层递减的问题,派驻组要求所有驻在单位支部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作为纪检委员,确保“两个责任”落实有人抓、有人管、不落空。
深入督促整改。通过参加驻在单位班子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组织召开纪检联络员工作交流会等时机,督促驻在部门对未能有效整改和欠时序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落实,明确整改的时限和目标。此外,对于一些难点问题,派驻组还适时给予驻在单位指导,真正让问题得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深入谋划部署。要求驻在单位结合改革任务和当前发展形势,在做好年终总结的基础上,谋划好来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年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以排查驻在单位廉政风险点、完善体制机制和抓好制度的监督执行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工作。同时突出监督重点,抓好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并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用好用足监督执纪 “第一种形态”,真正使廉政关口前移。(吉采书 刘晨 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