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党第一个中央纪律检查机构成立始末
1927年5月9日是中共五大的最后一天。按照议程,当天的任务是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在大会主持人的安排下,与会代表们慎重地投出了自己神圣的一票。首先选举产生的是由31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和由14人组成的候补中央委员会。接着,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由7名委员、3名候补委员共10人组成。他们是:王荷波、许白昊、张佐臣、杨匏安、刘峻山、周振声、蔡以忱;候补中央监察委员杨培森、萧石月、阮啸仙。
中共五大选举产生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个中央纪律检查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诞生是中国共产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创举,也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制度的开端。
建立中央监察机构是中共党内上下一致的呼声。事实表明,在革命进入高潮的同时,党内的各种不良现象已影响到党的工作与形象,经费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中国共产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共产国际的援助和党创办的刊物收益以及党内外人士义务援助。按照党章规定,党的一切经费收支均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支配。但究竟如何使用“则是一笔糊涂账”,甚至在中央机关也发生过携款逃跑事件。当时中共中央收到共产国际的一笔援助经费,瞿秋白派年轻的工作人员盛某去位于汉口原俄租界的苏联领事馆取款,结果盛某一去不复返。党中央立即派人四处找寻。后来发现此人拿到钱后马上购买船票,离开武汉去了上海。盛某从此脱离革命队伍,后来他用这笔经费过起舒适的生活。这种人必须加以清理,各种违纪现象必须严惩。
在蒋介石发动反革命政变后,面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疯狂屠杀,一些意志薄弱、信仰动摇者纷纷登报退党,甚至公然叛变投敌,出卖党的组织和同志,成为可耻的叛徒。严峻的革命形势需要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保障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急需建立一个维护党性党纪的专门机构。出席中共五大的陆定一曾回忆:在革命受挫的情况下,迫切要求成立党的监察机构,纯洁党的队伍,严格党的纪律。因此,空前地加强党的纪律监督,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到这一时期的必然选择。
加强和完善党中央领导机构是大会代表的共识。陈独秀在中共五大上的报告引发了持续4天的热烈讨论。不难想象,与会代表在谈到各地党员队伍迅速扩大、人数猛增的同时,指出党内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对中央领导层存在的“家长制”等问题提出批评,认识到必须建立监督机构和监督制度,完善党的领导机制,以保证党的方针路线的正确执行。同时,成立于1925年的广东区监察委员会在领导省港大罢工斗争过程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中央在全党实行监督执纪探索出一定经验。地方党组织的监察机构也迫切希望建立中央级监察机构,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全党的监督。因此,在此次党代会上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在全党范围内形成监督机制,是完全必要和切实可行的。这一议题一经提出,就得到全体代表的一致拥护。
无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设立中央监察委员会都是中共五大题中应有之“议”,中央监察委员会应运而生。
——摘自《中国共产党监督执纪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