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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强化初信初访办理工作

     近日,市纪委办公室、市监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就提升初信初访办理质效,提高群众满意率和获得感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严明办理责任。分别对纪检监察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受理范围、办理要求等方面工作进行规范,严明初信初访首办责任、报结审核、跟踪问效、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和及时反馈等办理要求,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初信初访办理机制,推动初信初访规范办理成为源头治理的“第一关口”、化解信访矛盾的“第一时机”,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问题积累二是严肃办理纪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办理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实行初信初访办理痕迹化管理,对初信初访受理、扫描、登记、呈批、流转、办理、反馈等环节进行全程留痕,推动初信初访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初信初访办理不及时、主观故意或者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拖沓、作风不实、跑风漏气等七种情形,综合运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责任追究,推动初信初访高效、优质办理,全力控减重信重访问题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