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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四措并举 将监察监督“探头”挺进最前沿

“过去,不少基层非党村组干部主观上存在‘逍遥纪外’的错误观念,放松自我要求,利用手中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现象屡禁不止;个别基层党组织监督工作没有抓实,对一些‘权微’的岗位和琐碎的事项缺乏监管的全覆盖,也让‘微腐败’有了可乘之机。”阜宁县益林镇党委书记金凤邦表示,自监察员办公室改革驻点以来,监督“探头”更加深入透彻、精准聚焦、机动灵活、接近地气,不断地推动基层政治生态向好向善。

近日,阜宁县纪委监委将监察职能向下延伸“建立镇级监察机构”作为探索性举措,抓实监督首要职责,四措并举,将监察监督“探头”挺进最前沿。

突出监督重点,靶向施策精准发力。按照《监察法》的规定精细排查、严格筛选监察对象,对监察对象的廉情信息全面摸底,建立监察对象廉情信息库,对监察员办公室联系范围内的监察对象实行动态调整。强化对监察对象的日常监督,通过明确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开展专项检查,更好地推进标本兼治。

结合“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围绕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加强对群众关注的“三资”管理、征地拆迁、阳光扶贫、惠农资金、低保五保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及时督促整改。

畅通监督渠道,走进基层倾听民情。通过开设监督举报热线、发放监督卡,广泛接受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党务村务公开、项目资金等方面的监督举报,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渠道。

制作监察员办公室试点概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便民口袋书,公布监察员工作职责、监察范围、监察权限、举报电话等内容,定期组织专(兼)职监察员赴各镇区(街道)集市宣讲,现场接待群众对监察对象的举报与咨询,了解群众反映诉求。

整合监督力量,统筹联动强化协作。在改革试点过程中,探索的《跨镇(街)联动使用监察力量使用办法》,明确了监察员办公室开展工作可以按照“人岗相适,合理搭配”的原则,实行“一案一指定,一事一授权”的工作协作机制,通过异地办案、联合办案,最大程度上提高案件查办效率,防止人情干扰。

自监察员办公室成立以来,共抽调兼职监察员12人,协助调查5个问题线索,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人,立案调查8人。

创新监督方式,深化纵横向下延伸。着力构建县、镇、村三级联动和片区内横向联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监督小组作用,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通过参加会议、专项检查、交叉监督、走访调研、巡察成果利用、建立监督网络等方式,用活监督手段。

下一步,定期组织联系范围内的兼职监察员对异地村级财务状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各村居报支的发票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抽查,以开展村级财务监督检查作为抓手,进一步推动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提升村级财务人员的法纪意识,从源头上治理农村基层干部腐败易发多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