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节前廉洁提醒
2019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春节期间“四风”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工作,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向三个驻在部门党委发放《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提醒驻在部门党员干部清廉过节、文明过节。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相关“两节”通知精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关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认识到不敬畏、不在乎、屡搞“四风”必定付出惨痛代价,不以“看戏”心态看通报,不当置身事外的观众,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
通知明确各驻在部门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盯住本单位及直属单位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和驻外办事(联络)机构等关键环节,严防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强调各驻在部门节前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对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督促本部门立足本单位和自身职责范围,严格按照中央关于规范督导检查的有关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
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加大春节期间监督检查力度,紧盯隐形变异的“四风”新动向,一旦发现顶风违纪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