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红在七届盐城市纪委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忠实履行职责 勇于担当作为
奋力谱写盐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在中国共产党盐城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30日)
王小红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盐城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部署,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明确2019年重点任务。刚才,市委书记戴源同志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全面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新时代盐城纪检监察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方针,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追求,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标本兼治,蹄疾步稳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政治纪律规矩更加严明。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市纪委监委机关集体学习制度,在全系统广泛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等活动,在学习中提高站位、形成自觉,以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守政治机关职责定位,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和盐城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召开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推进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八条措施》,强化监督职能,维护政令畅通。认真落实“两海两绿”发展路径,主动接轨上海,与上海市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合作交流机制。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健全完善述职述廉、主体责任清单、履责记实考核等制度,协助市委组织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持续拧紧责任链条。加大“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力度,先后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101个党组织和359名党员干部实施问责。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将监督成果运用到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市委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在关键节点亲自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有力保障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市纪委主动担负牵头责任,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完成市监委挂牌,2018年1月中旬9家县级监委组建完成,全市共划转编制218个、转隶干部178名。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全部到位,共设51个监督检查室、42个审查调查室。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监委“1+N”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信访举报闭环管理工作细则、留置措施申报程序等系列文件,建立监察机关与公检法单位日常联系机制,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稳步推进监察工作全覆盖,市监委向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监察工委,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限,指导9家县级监委派出36个监察员办公室。发挥派驻监督优势,建立市县两级派驻机构一体化监督机制,研究制定“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共向驻在部门提出监督意见1850条、开展谈话提醒8454人次、立案609件。强化日常监督,搭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出台《联系地区纪检监察室开展执纪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日常监督与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相衔接,认真处置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809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9541件,谈话函询4665件次,比上年分别增长50.8%、50%、81.5%,真正让监督“长牙”“带电”。
(三)纵深推进巡察工作,“利剑”作用得到有力彰显。把中央巡视江苏和省委巡视盐城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落实牵头任务与推动面上整改两手抓,协助市委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强化跟踪监督检查,有力推动整改取得实效。着眼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巡纪结合、抽样回访、工作底稿等制度,市本级共开展3轮常规巡察,对市直36个部门、22个副处级以上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各类问题1226个、移交线索246条。探索构建上下联动监督网,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7家单位党组织开展省市协同巡察,对5个街道党工委开展市县联动巡察,实现镇(街道)巡察全覆盖,对村(居)巡察覆盖面达37.1%。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协助市委两次召开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汇报会,对市直部门、县区、镇(街道)三个层面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问效,建立市分管领导牵头整改工作机制,强化共性问题未巡先改和个性问题即知即改,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四)持续发力改进作风,“清风盐城”建设不断深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具体问题线索和“四风”问题新动向,深入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0个、处理619人,通报曝光55批次。牵头组织扶贫、教育、人防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创新开展清理违规挂证取酬、宕欠公款、侵占公房、吃空饷等六项“清风行动”,清理挂靠人员1751名,清缴个人欠款2000余万元,清退违规占用公有住房375套,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4933万元。着力优化机关作风,组织实施“履职不尽责、服务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打造《清风盐城》舆论监督品牌栏目,组织明查暗访近400次,召开两次全市机关作风建设问题通报会,推动机关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认真落实省、市委“三项机制”要求,编印下发容错纠错典型案例,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五)用好用准“四种形态”,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544人次,比上年增长60%,其中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65.3%、27.9%、2.6%、4.2%。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严查违纪违法问题,全市共立案3704件,增长19.3%,总量和增幅均位居全省前列。其中,县处级干部案件31件、乡科级干部案件312件,分别增长24%、55.2%;采取留置措施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31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探索构建贿赂案件双向查处机制,共查处行贿人员41名。扎实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专项行动,抓获涉案外逃人员4名。注重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先后向发案单位下发专责监督意见书2份,协助省纪委监委抓好对滨海县委、亭湖区委专责监督和对大丰区政府监察建议的整改落实,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堵塞制度漏洞。组织开展“510”警示教育月活动,结合重点案件在盐都区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政教育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厚植廉洁土壤。制定实施《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帮扶工作暂行办法》,落实各级党组织帮扶责任,让受处分党员干部真诚悔过、重回干事创业的正确轨道。
(六)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基层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深入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打出“5个治标重点+5项治本之策+5方面再监督措施”组合拳,系统治理基层干部作风、扶贫资金使用、涉黑“保护伞”等方面突出问题,共查处农村基层案件2067件,比上年增长19.3%;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6件18人。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制定出台村级9大类32条“小微权力”清单,在1952个村(居)推行村会计异村任职,基层权力行使更加规范。在全系统开展“镇村大走访”活动,纪检监察干部访民情、解民忧、督工作、压责任,共走访125个镇(街道)、1120个村(居),走访42000多人次,收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3345条,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通过系统治理,全市农村基层违纪问题频发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新查处案件中末次违纪行为发生在2018年的占12.5%,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
(七)从严加强自身建设,干部队伍综合素能显著提升。深入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毫不放松抓好自身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开展“踏上新征程、承担新任务”“入党初衷大家谈”等主题活动,通过理论宣讲、征文比赛、参观党性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讲政治、铸忠诚。建立分层分级谈心谈话制度,开展“集中家访+定期走访”活动,召开青年干部、军转干部座谈会,有效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归属感、责任感。主动应对改革带来的能力挑战,先后4次组织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全员培训,举办全市派驻干部、镇(街道)纪委书记封闭式培训班,建立市纪委监委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增强履职本领。坚持从严管理、刀刃向内,对4家县级纪委监委开展内部巡察,聘请百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开通“纪委书记直通车”,组织“纪检监察开放日”、监督执纪执法回访等活动,全年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案件3件、调离系统2人,彰显了严防“灯下黑”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收获伴随着艰辛,成功凝结着心血。一年来,我们扬奋进之帆,和时代共鸣,用汗水为梦想之花注入生机,用拼搏为伟大事业增添光彩,开创了盐城纪检监察工作全新局面。我们坚持讲忠诚、见行动,对标看齐抓落实,坚定扛起监督责任、改革责任,确保纪律严明、政令畅通;坚持讲担当、善作为,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打出标本兼治组合拳,干成了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坚持讲奉献、争一流,激情奋斗、锐意进取,多项工作得到省纪委监委充分肯定、被中央媒体关注并报道。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更离不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在座各位及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中央、省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少数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依然存在;重点对象、关键岗位的监督还不到位,少数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四风”问题呈现新变化新特点,反弹回潮压力较大,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还时有发生;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存有盲区,重党纪处分、轻政务处分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少数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巡察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质效还需提升;有的基层纪委深化“三转”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需要持续加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业务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进行深入研究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坚持和深化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
善于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是我们党推动工作的制胜法宝。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来坚持党的领导、从严管党治党的宝贵经验,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委书记娄勤俭同志在省纪委四次全会上要求,持续增强危机意识和担当精神,坚持刮骨疗毒不松懈、祛疴除弊不停歇,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回顾近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后盐城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历程,不仅取得了丰硕成果,更让我们磨炼了坚强意志、得到了重要启示,为继续阔步前行积累了宝贵经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深刻理解、倍加珍惜、自觉运用历史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发展,在新起点上推动盐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坚强领导。就盐城而言,近年来市委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一以贯之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保证了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进入新时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力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攻坚克难,在忠诚履责中彰显政治机关本色。
——必须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激发纪检监察工作的内生动力。改革开放40年来的实践证明,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包括纪检监察工作,都因改革而兴、因改革而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改革,到构建“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每一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都有力助推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将改革进行到底,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确保各项改革任务不折不扣推进到位。充分发挥合署办公优势,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改革创新的本领,敢当改革先锋,深度解放思想,努力探索形成一批具有规律性、创造性、时代性的工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必须始终坚守人民立场,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成效就在身边。推进正风反腐,为了人民也依靠人民,群众满意与否是检验纪检监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近年来,我们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问题抓治标,创新举措促治本,让群众参与整治、评价成效,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在新起点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把初心写在行动上,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坚持走好群众路线,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为纪检监察工作夯实社会基础、拓展力量源泉。保持打“持久战”的政治定力,持续滚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修复基层政治生态,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必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在治标治本同向发力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反腐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紧抓不放惩治腐败,才能形成震慑;只有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厚植不想腐的土壤,才能遏制腐败增量。党中央提出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充分体现了对反腐败工作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从去年全市查处的案件来看,十八大后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问题仍在不断出现。这警示我们,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固本强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好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既善用治标利器,又夯实治本基础,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让盐城政治生态青山永驻、绿水常流。
——必须抓紧抓牢自身建设,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纪检监察机关既是革命者,又是自我革命者,唯有成为“铁打的人”才能干好“打铁的活”。近年来,正是我们坚持自我革命,扎实开展“双争”主题教育活动和“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才较好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推动了盐城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把握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基本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锤炼政治品格,提高政治能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主动开展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不断增强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纪检监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在新起点上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认真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论述,始终把准正确的政治方向,将“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旗帜鲜明同搞“七个有之”等行为作斗争。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党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推进“六个高质量”、实施“三市”战略和“两海两绿”路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严肃查处欺上瞒下、失职渎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制定出台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实施意见,廓清农村基层政治生态,促进乡村善治。更大力度推广运用容错纠错机制,细化容错情形,严把政策界限,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制定出台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加快建设覆盖市、县、镇三级的履责记实平台,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远距离”“不见面”常态化督查,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推动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完善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落实问责条例,提高问责质量,做到精准问责。深入开展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完善指标体系,用好评估成果,准确查找政治生态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党组织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和净化政治生态。
(二)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治理效能。健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党委要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支持纪委监委行使职权,及时研究解决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使反腐败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
完善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监委“1+N”制度体系,按照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要求,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制度体系,为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供重要制度保障。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结合起来,把握政策界限,健全转换机制,实现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有效衔接。
构建全面覆盖的派驻监督体系。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分类有序推进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国有企业和地方高职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调整优化派驻监督联系机制,健全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管理和考核评价。探索国有企业监察全覆盖的有效方式,推动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机制。
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深化县级监委向镇(街道)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督促监察员办公室依法规范开展工作,探索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有效监督的途径,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全面高效覆盖,发挥监察员办公室在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功能作用。
(三)坚定不移纠正“四风”,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持续督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深入推进“清风盐城”建设,启动“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推动机关部门积极履职、敢于担当、转变作风、作好表率。不断深化“清风”系列行动,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新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持续形成有力震慑。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对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错误表现,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抓好“关键少数”,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既管住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又管住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八条措施,规范审慎查办涉企案件,切实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开展“主动服务企业、积极担当作为”作风提升专项行动,提高涉企服务质效。制定出台盐城市政商关系行为守则,鼓励党员干部真诚服务、恪守底线,呼吁企业家诚信经营、决不行贿。从严查处影响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认真履行首要职责,在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上实现突破。坚持不懈强化监督职能。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结合起来,在做实做细上下更大功夫,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加强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特别是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深入剖析,分行业分领域研究分析原因,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找准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政治监督,盯紧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积极探索监督有效路径。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严格执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谈话函询的规定》,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函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提高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开展谈话函询了结件抽查复核,严防一函了之,打消函询对象侥幸心理,树立相信组织、依靠组织的鲜明导向。加强监督成果的综合运用,通过对巡察、责任制检查、审计、履责记实等监督成果的系统集成,增强监督有效性。
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监督保障。在精准脱贫方面,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推进“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扩围升级工作,实现涉农和扶贫资金监管全覆盖。在污染防治方面,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推动建设以问题线索处置为主线的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监督落实监管责任,依纪依法加强治理。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督促严格管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聚焦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金融活动,督促职能部门严格执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五)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问题并重,推动巡察有形有效覆盖。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巡视江苏和省委巡视盐城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促县区党委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系统性、基础性、政策性问题,深入分析,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全市面上问题有效解决。
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以及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不断强化市县巡察,持续推进对村(居)巡察全覆盖,突出群众关切,深入查找问题。创新思路、举措和方法,把巡察与考核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不断提高巡察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提升巡察监督质效。推进市县两级联动巡察,构建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市一盘棋”监督网。进一步推动巡察由查纠问题向标本兼治、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由上下联动向形成合力转变,在精准发现问题、深化成果运用上持续发力。夯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审计工作有效贯通,健全完善成果运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专业支持等方面的协作机制。
(六)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反腐惩恶,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反腐败协调机构的机制建设,切实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严肃查处金融、环保、民政、人防、水利、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重点行业领域案件。在扶贫、教育、医疗卫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实现新增案件得到明显遏制。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防范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加大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
依法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全面履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认真贯彻执行反腐败有关法律法规,细化实施办法,用好省纪委监委调查处理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政务处分案件工作指引、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等制度,严格规范高效履职。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确保依法依规、安全文明办案。
多措并举深化标本兼治。及时向问题多发地区和单位下发专责监督、监察建议,推动相关地区和部门落实责任、堵塞漏洞。全面实施“党性回归工程”,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育帮扶,切实防止其再次犯错。深化“510”警示教育,坚持分地区、分系统、分行业警示教育制度,常态化开展法纪知识测试、专题巡讲等活动,加强对监察对象的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持续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通廉政文化教育专线,用好“尚德昭廉”教育馆平台,推进基层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进一步造浓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七)聚焦社会关切,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深化“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继续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广以“四规范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治理模式,深化村务公开,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议事决策和村务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组织开展重信重访问题化解专项行动,严肃查纠群众长期重复访、越级访背后存在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压降信访举报总量。
齐抓共管解决群众身边问题。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强化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各地要结合实际,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围绕扶贫领域截留挪用、与民争利行为,农地非农化背后的利益输送问题,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腐败,深挖背后潜藏的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廉问题。县镇两级纪委要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纠违反纪律规定行为,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本好转。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惩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倒查问责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度和实效,不断铲除黑恶势力产生的土壤,为群众营造更加安定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全系统开展“讲政治、强担当、比业绩”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把握,着力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业务和队伍两手抓、两手硬,形成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的队伍建设责任体系。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持续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把思想和行动聚焦到保障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来,聚焦到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上来。
加强能力素质建设。把2019年作为“能力建设提升年”,大力推进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规模开展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实施年轻干部全员跟班锻炼计划,探索实行新进年轻干部导师制,着力提升贯彻实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能力水平。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调研,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提升学习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特约监察员机制,推进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县级纪委要把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业务培训、实战锻炼,整体提升能力水平。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家访等活动,传递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强化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健全内控机制,继续开展内部巡察,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作用,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坚持刀刃向内,做到清理门户、打扫庭院常态化,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催人奋进,高质量呼唤担当。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谱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盐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代表中共盐城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部署,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明确2019年重点任务。刚才,市委书记戴源同志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全面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新时代盐城纪检监察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方针,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追求,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标本兼治,蹄疾步稳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政治纪律规矩更加严明。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市纪委监委机关集体学习制度,在全系统广泛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等活动,在学习中提高站位、形成自觉,以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守政治机关职责定位,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和盐城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召开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推进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八条措施》,强化监督职能,维护政令畅通。认真落实“两海两绿”发展路径,主动接轨上海,与上海市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合作交流机制。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健全完善述职述廉、主体责任清单、履责记实考核等制度,协助市委组织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持续拧紧责任链条。加大“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力度,先后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101个党组织和359名党员干部实施问责。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将监督成果运用到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市委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在关键节点亲自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有力保障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市纪委主动担负牵头责任,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完成市监委挂牌,2018年1月中旬9家县级监委组建完成,全市共划转编制218个、转隶干部178名。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全部到位,共设51个监督检查室、42个审查调查室。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监委“1+N”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信访举报闭环管理工作细则、留置措施申报程序等系列文件,建立监察机关与公检法单位日常联系机制,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稳步推进监察工作全覆盖,市监委向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监察工委,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限,指导9家县级监委派出36个监察员办公室。发挥派驻监督优势,建立市县两级派驻机构一体化监督机制,研究制定“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共向驻在部门提出监督意见1850条、开展谈话提醒8454人次、立案609件。强化日常监督,搭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出台《联系地区纪检监察室开展执纪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日常监督与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相衔接,认真处置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809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9541件,谈话函询4665件次,比上年分别增长50.8%、50%、81.5%,真正让监督“长牙”“带电”。
(三)纵深推进巡察工作,“利剑”作用得到有力彰显。把中央巡视江苏和省委巡视盐城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落实牵头任务与推动面上整改两手抓,协助市委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强化跟踪监督检查,有力推动整改取得实效。着眼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巡纪结合、抽样回访、工作底稿等制度,市本级共开展3轮常规巡察,对市直36个部门、22个副处级以上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各类问题1226个、移交线索246条。探索构建上下联动监督网,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7家单位党组织开展省市协同巡察,对5个街道党工委开展市县联动巡察,实现镇(街道)巡察全覆盖,对村(居)巡察覆盖面达37.1%。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协助市委两次召开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汇报会,对市直部门、县区、镇(街道)三个层面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问效,建立市分管领导牵头整改工作机制,强化共性问题未巡先改和个性问题即知即改,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四)持续发力改进作风,“清风盐城”建设不断深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具体问题线索和“四风”问题新动向,深入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0个、处理619人,通报曝光55批次。牵头组织扶贫、教育、人防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创新开展清理违规挂证取酬、宕欠公款、侵占公房、吃空饷等六项“清风行动”,清理挂靠人员1751名,清缴个人欠款2000余万元,清退违规占用公有住房375套,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4933万元。着力优化机关作风,组织实施“履职不尽责、服务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打造《清风盐城》舆论监督品牌栏目,组织明查暗访近400次,召开两次全市机关作风建设问题通报会,推动机关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认真落实省、市委“三项机制”要求,编印下发容错纠错典型案例,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五)用好用准“四种形态”,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544人次,比上年增长60%,其中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65.3%、27.9%、2.6%、4.2%。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严查违纪违法问题,全市共立案3704件,增长19.3%,总量和增幅均位居全省前列。其中,县处级干部案件31件、乡科级干部案件312件,分别增长24%、55.2%;采取留置措施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31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探索构建贿赂案件双向查处机制,共查处行贿人员41名。扎实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专项行动,抓获涉案外逃人员4名。注重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先后向发案单位下发专责监督意见书2份,协助省纪委监委抓好对滨海县委、亭湖区委专责监督和对大丰区政府监察建议的整改落实,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堵塞制度漏洞。组织开展“510”警示教育月活动,结合重点案件在盐都区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政教育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厚植廉洁土壤。制定实施《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帮扶工作暂行办法》,落实各级党组织帮扶责任,让受处分党员干部真诚悔过、重回干事创业的正确轨道。
(六)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基层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深入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打出“5个治标重点+5项治本之策+5方面再监督措施”组合拳,系统治理基层干部作风、扶贫资金使用、涉黑“保护伞”等方面突出问题,共查处农村基层案件2067件,比上年增长19.3%;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6件18人。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制定出台村级9大类32条“小微权力”清单,在1952个村(居)推行村会计异村任职,基层权力行使更加规范。在全系统开展“镇村大走访”活动,纪检监察干部访民情、解民忧、督工作、压责任,共走访125个镇(街道)、1120个村(居),走访42000多人次,收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3345条,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通过系统治理,全市农村基层违纪问题频发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新查处案件中末次违纪行为发生在2018年的占12.5%,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
(七)从严加强自身建设,干部队伍综合素能显著提升。深入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毫不放松抓好自身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开展“踏上新征程、承担新任务”“入党初衷大家谈”等主题活动,通过理论宣讲、征文比赛、参观党性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讲政治、铸忠诚。建立分层分级谈心谈话制度,开展“集中家访+定期走访”活动,召开青年干部、军转干部座谈会,有效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归属感、责任感。主动应对改革带来的能力挑战,先后4次组织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全员培训,举办全市派驻干部、镇(街道)纪委书记封闭式培训班,建立市纪委监委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增强履职本领。坚持从严管理、刀刃向内,对4家县级纪委监委开展内部巡察,聘请百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开通“纪委书记直通车”,组织“纪检监察开放日”、监督执纪执法回访等活动,全年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案件3件、调离系统2人,彰显了严防“灯下黑”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收获伴随着艰辛,成功凝结着心血。一年来,我们扬奋进之帆,和时代共鸣,用汗水为梦想之花注入生机,用拼搏为伟大事业增添光彩,开创了盐城纪检监察工作全新局面。我们坚持讲忠诚、见行动,对标看齐抓落实,坚定扛起监督责任、改革责任,确保纪律严明、政令畅通;坚持讲担当、善作为,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打出标本兼治组合拳,干成了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坚持讲奉献、争一流,激情奋斗、锐意进取,多项工作得到省纪委监委充分肯定、被中央媒体关注并报道。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更离不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在座各位及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中央、省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少数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依然存在;重点对象、关键岗位的监督还不到位,少数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四风”问题呈现新变化新特点,反弹回潮压力较大,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还时有发生;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存有盲区,重党纪处分、轻政务处分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少数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巡察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质效还需提升;有的基层纪委深化“三转”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需要持续加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业务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进行深入研究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坚持和深化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
善于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是我们党推动工作的制胜法宝。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来坚持党的领导、从严管党治党的宝贵经验,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委书记娄勤俭同志在省纪委四次全会上要求,持续增强危机意识和担当精神,坚持刮骨疗毒不松懈、祛疴除弊不停歇,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回顾近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后盐城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历程,不仅取得了丰硕成果,更让我们磨炼了坚强意志、得到了重要启示,为继续阔步前行积累了宝贵经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深刻理解、倍加珍惜、自觉运用历史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发展,在新起点上推动盐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坚强领导。就盐城而言,近年来市委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一以贯之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保证了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进入新时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力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攻坚克难,在忠诚履责中彰显政治机关本色。
——必须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激发纪检监察工作的内生动力。改革开放40年来的实践证明,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包括纪检监察工作,都因改革而兴、因改革而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改革,到构建“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每一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都有力助推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将改革进行到底,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确保各项改革任务不折不扣推进到位。充分发挥合署办公优势,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改革创新的本领,敢当改革先锋,深度解放思想,努力探索形成一批具有规律性、创造性、时代性的工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必须始终坚守人民立场,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成效就在身边。推进正风反腐,为了人民也依靠人民,群众满意与否是检验纪检监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近年来,我们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问题抓治标,创新举措促治本,让群众参与整治、评价成效,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在新起点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把初心写在行动上,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坚持走好群众路线,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为纪检监察工作夯实社会基础、拓展力量源泉。保持打“持久战”的政治定力,持续滚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修复基层政治生态,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必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在治标治本同向发力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反腐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紧抓不放惩治腐败,才能形成震慑;只有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厚植不想腐的土壤,才能遏制腐败增量。党中央提出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充分体现了对反腐败工作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从去年全市查处的案件来看,十八大后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问题仍在不断出现。这警示我们,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固本强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好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既善用治标利器,又夯实治本基础,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让盐城政治生态青山永驻、绿水常流。
——必须抓紧抓牢自身建设,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纪检监察机关既是革命者,又是自我革命者,唯有成为“铁打的人”才能干好“打铁的活”。近年来,正是我们坚持自我革命,扎实开展“双争”主题教育活动和“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才较好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推动了盐城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把握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基本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锤炼政治品格,提高政治能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主动开展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不断增强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纪检监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在新起点上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认真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论述,始终把准正确的政治方向,将“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旗帜鲜明同搞“七个有之”等行为作斗争。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党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推进“六个高质量”、实施“三市”战略和“两海两绿”路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严肃查处欺上瞒下、失职渎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制定出台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实施意见,廓清农村基层政治生态,促进乡村善治。更大力度推广运用容错纠错机制,细化容错情形,严把政策界限,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制定出台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加快建设覆盖市、县、镇三级的履责记实平台,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远距离”“不见面”常态化督查,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推动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完善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落实问责条例,提高问责质量,做到精准问责。深入开展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完善指标体系,用好评估成果,准确查找政治生态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党组织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和净化政治生态。
(二)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治理效能。健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党委要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支持纪委监委行使职权,及时研究解决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使反腐败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
完善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监委“1+N”制度体系,按照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要求,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制度体系,为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供重要制度保障。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结合起来,把握政策界限,健全转换机制,实现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有效衔接。
构建全面覆盖的派驻监督体系。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分类有序推进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国有企业和地方高职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调整优化派驻监督联系机制,健全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管理和考核评价。探索国有企业监察全覆盖的有效方式,推动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机制。
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深化县级监委向镇(街道)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督促监察员办公室依法规范开展工作,探索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有效监督的途径,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全面高效覆盖,发挥监察员办公室在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功能作用。
(三)坚定不移纠正“四风”,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持续督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深入推进“清风盐城”建设,启动“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推动机关部门积极履职、敢于担当、转变作风、作好表率。不断深化“清风”系列行动,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新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持续形成有力震慑。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对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错误表现,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抓好“关键少数”,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既管住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又管住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八条措施,规范审慎查办涉企案件,切实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开展“主动服务企业、积极担当作为”作风提升专项行动,提高涉企服务质效。制定出台盐城市政商关系行为守则,鼓励党员干部真诚服务、恪守底线,呼吁企业家诚信经营、决不行贿。从严查处影响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认真履行首要职责,在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上实现突破。坚持不懈强化监督职能。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结合起来,在做实做细上下更大功夫,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加强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特别是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深入剖析,分行业分领域研究分析原因,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找准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政治监督,盯紧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积极探索监督有效路径。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严格执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谈话函询的规定》,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函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提高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开展谈话函询了结件抽查复核,严防一函了之,打消函询对象侥幸心理,树立相信组织、依靠组织的鲜明导向。加强监督成果的综合运用,通过对巡察、责任制检查、审计、履责记实等监督成果的系统集成,增强监督有效性。
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监督保障。在精准脱贫方面,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推进“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扩围升级工作,实现涉农和扶贫资金监管全覆盖。在污染防治方面,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推动建设以问题线索处置为主线的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监督落实监管责任,依纪依法加强治理。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督促严格管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聚焦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金融活动,督促职能部门严格执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五)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问题并重,推动巡察有形有效覆盖。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巡视江苏和省委巡视盐城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促县区党委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系统性、基础性、政策性问题,深入分析,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全市面上问题有效解决。
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以及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不断强化市县巡察,持续推进对村(居)巡察全覆盖,突出群众关切,深入查找问题。创新思路、举措和方法,把巡察与考核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不断提高巡察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提升巡察监督质效。推进市县两级联动巡察,构建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市一盘棋”监督网。进一步推动巡察由查纠问题向标本兼治、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由上下联动向形成合力转变,在精准发现问题、深化成果运用上持续发力。夯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审计工作有效贯通,健全完善成果运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专业支持等方面的协作机制。
(六)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反腐惩恶,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反腐败协调机构的机制建设,切实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严肃查处金融、环保、民政、人防、水利、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重点行业领域案件。在扶贫、教育、医疗卫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实现新增案件得到明显遏制。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防范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加大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
依法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全面履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认真贯彻执行反腐败有关法律法规,细化实施办法,用好省纪委监委调查处理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政务处分案件工作指引、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等制度,严格规范高效履职。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确保依法依规、安全文明办案。
多措并举深化标本兼治。及时向问题多发地区和单位下发专责监督、监察建议,推动相关地区和部门落实责任、堵塞漏洞。全面实施“党性回归工程”,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育帮扶,切实防止其再次犯错。深化“510”警示教育,坚持分地区、分系统、分行业警示教育制度,常态化开展法纪知识测试、专题巡讲等活动,加强对监察对象的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持续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通廉政文化教育专线,用好“尚德昭廉”教育馆平台,推进基层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进一步造浓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七)聚焦社会关切,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深化“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继续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广以“四规范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治理模式,深化村务公开,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议事决策和村务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组织开展重信重访问题化解专项行动,严肃查纠群众长期重复访、越级访背后存在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压降信访举报总量。
齐抓共管解决群众身边问题。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强化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各地要结合实际,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围绕扶贫领域截留挪用、与民争利行为,农地非农化背后的利益输送问题,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腐败,深挖背后潜藏的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廉问题。县镇两级纪委要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纠违反纪律规定行为,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本好转。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惩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倒查问责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度和实效,不断铲除黑恶势力产生的土壤,为群众营造更加安定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全系统开展“讲政治、强担当、比业绩”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把握,着力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业务和队伍两手抓、两手硬,形成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的队伍建设责任体系。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持续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把思想和行动聚焦到保障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来,聚焦到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上来。
加强能力素质建设。把2019年作为“能力建设提升年”,大力推进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规模开展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实施年轻干部全员跟班锻炼计划,探索实行新进年轻干部导师制,着力提升贯彻实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能力水平。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调研,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提升学习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特约监察员机制,推进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县级纪委要把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业务培训、实战锻炼,整体提升能力水平。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家访等活动,传递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强化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健全内控机制,继续开展内部巡察,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作用,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坚持刀刃向内,做到清理门户、打扫庭院常态化,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催人奋进,高质量呼唤担当。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谱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盐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