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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纪委监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构建责任体系压实意识形态工作

    为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今年以来,盐都区纪委监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采取多种举措,协助区检察院积极构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有效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取得明显成效。

    以组织引领加强工作保障。督促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首要负责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事范畴及中心组学习范围,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以制度设计强化刚性约束。协助制定出台《关于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和专项督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及《关于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制度的约束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贯于日常、融于经常。

    以载体创新推动责任落实。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在全院入脑入心、落地生根,积极创新载体,通过组织检察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逐级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组织全院干警职工签订《检察人员网络发表言论承诺书》等形式,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王跃  王瑜)